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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年短视频音像制作项目2023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A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4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
7.磋商文件的构成
7.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6.
1.2供应商须知
6.
1.3采购需求
6.
1.4政府采购合同
6.
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6.
1.6磋商办法和细则
6.
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供应商的风险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
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0.
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
11.
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2.响应文件的组成A
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3.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3.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
11.
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1.
2.
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
2.
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
2.
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
2.
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
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磋商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物料费、利润、税费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H.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A
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2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
1.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15.响应文件的加密
15.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5.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
16.响应文件的提交A
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
17.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
(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
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
18.磋商会议
18.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
19.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建议供应商安排授权代表前往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若不安排人员到场的须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21.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
18.5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8.6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
18.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8.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供应商名单
19.9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20.10磋商会议结束
21.资格审查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
21.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2.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3.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
23.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首轮报价和上传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评审报告
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
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7.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
2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7.6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
27.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7.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7.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7.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7.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7.12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7.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14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7.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法律责任
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
28.1至
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1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3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5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6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3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3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
32.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32.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九质疑
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4.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5.
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6.
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7.
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3.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3.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3.7质疑函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十投诉
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一章综合说明2一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7二磋商文件说明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1五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12六磋商无效的情形15七法律责任16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7九质疑18十投诉18H■授予合同19十二验收19十三政府采购政策20十四其他事项21第三章采购需求22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4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3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39三报价文件格式49四成交人公告内容53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4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55一总则55二磋商小组55二磋商程序56四磋商内容及规定5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8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0授予合同
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37.签订合同
37.1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7.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验收
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8.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8.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9.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政府采购政策
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9.1本项目至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9.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40.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
39.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9.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9.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0.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四其他事项
41.解释权
41.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40.
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
1.5%
1.5%100-
5001.1%
0.8%
41.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短视频摄制项目拍摄制作丽水市国际会展中心、丽水市南城体育中心、丽水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半导体芯片产业园(二期)、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华师大丽水附属学校初中部(丽水南城中学)、丽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人才创业创新基地、丽水市第三医院、第四代万达商圈等共计10个项目的短视频采购要求、摄制要求1(I)10个项目分别拍摄制作成系列展示短视频一个项目一部短视频,每部时长1分钟,共10部短视频
(2)短视频要求画质高清,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Po
(3)每部短视频需对项目位置、项目速度(对比)、项目当下建设情况、项目概念图(效果图)等各方面进行有表现力的视觉展示
(4)脚本构思要有创意,呈现手法要多元化
(5)对接响应时间24小时内、设备要求2
(1)拍摄设备要求电影机、航拍机、穿越机(fpv)、360度(全景视频)等、团队要求3
(1)负责此项目的核心团队人员至少5人,成员须有三年以上专业摄制经验;
(2)需有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五年以上类似项目统筹管理和编导经验,能全程负责本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中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采购单位同意
(3)执行团队需有丽水风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素材等资源
三、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以签订时间为准),3天内完成项目考察及方案书修改确认(方案包含项目理解概述、创意构思、执行脚本、人员工作分工、工作时间进度计划、出片及审片节点),方案确认后,摄制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2、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摄制周期15天完成全部短视频)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设计方案更改工作
2、供应商需是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供应商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经发现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方案已被其他地方使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可进行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的40%;成交人在履约期间能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业务,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且收到成交人开具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的6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成交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音像制作项目经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以卓正丽磋商2023T06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年月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变更补充文件d.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内容拍摄制作丽水市国际会展中心、丽水市南城体育中心、丽水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半导体芯片产业园(二期)、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华师大丽水附属学校初中部(丽水南城中学)、丽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创业创新基地、丽水市第三医院、第四代万达商圈等共计10个项目的短视频
2.2项目要求
2.
2.1摄制要求:(I)10个项目分别拍摄制作成系列展示短视频一个项目一部短视频,每部时长1分钟,共10部短视频
(2)短视频要求画质高清,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Po
(3)每部短视频需对项目位置、项目速度(对比)、项目当下建设情况、项目概念图(效果图)等各方面进行有表现力的视觉展示
(4)脚本构思要有创意,呈现手法要多元化
(5)对接响应时间24小时内
2.
2.2设备要求
(1)拍摄设备要求电影机、航拍机、穿越机(fpv)、360度(全景视频)等
3.
2.3团队要求
(1)负责此项目的核心团队人员至少5人,成员须有三年以上专业摄制经验;
(2)需有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五年以上类似项目统筹管理和编导经验,能全程负责本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中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同意
(3)执行团队需有丽水风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素材等资源
4.合同总价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o
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40%;乙方在履约期间能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业务,经甲方验收通过且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的60%;
6.服务期限
6.1合同签订后(以签订时间为准),3天内完成项目考察及方案书修改确认(方案包含项目理解概述、创意构思、执行脚本、人员T作分工、T.作时间进度计划、出片及审片节点),方案确认后,摄制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6.2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摄制周期15天完成全部短视频)
7.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7.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7.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
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6.3除了合同本身外,
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9.税费
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9.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验收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o
11.3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o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5乙方在承担上述
10.
110.5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1.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2.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4.争端的解决
1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方.2商种方式解决争议:
14.
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通知
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6.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6.其他约定事项
1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曰年月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一章综合说明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音像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卓正丽磋商2023T067号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音像制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最高限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详见磋商文件第11项
290000.00拍摄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设人工费、服务费、物料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B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账号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图像清晰.▲
2.委派书(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委派在职工作人员(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且对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供应商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委派的撤销而失效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派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注本“委派书”应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A
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一一(供应商全称)参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
4.资格证明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O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手机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大违法记录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
6.企业类型声明函
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L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08月28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shui.gov.cn/)公告附件
3.方式线上获取;
(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I■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2)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年(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
(一)资信商务部分L磋商声明书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O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
①电子响应文件;
②备份响应文件(注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o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境天内有效
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阅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
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除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资信商务评审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部分
1、对现状分析与理解
2、策划创意制作
3、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4、质量保证措施
5、应急预案/21a wne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按此格式自制)本项目中的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项目经历备注职责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8、拟投入装备情况
9、工作进度安排
10、优惠承诺和服务承诺
11、增值服务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要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章节的需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注
1.按第三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浙江政府采购网一用户入驻/登录一用户登录一项目采购一开标评标一进入开标大厅
3.现场开标地点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注意事项
4.1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l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总报价丽水经济积水开发区2023年大写(¥)短视频拍摄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采购编号:
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服务费、物料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注日期
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要求▲I.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服务费、物料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3.分项报价的总计金额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同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四成交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米购编号成交人名称成交人负责人成交人地址成交标的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成交金额合计服务要求注
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丽水经济积水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拍摄项目(项目编号卓正丽磋商2023-1067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请在对应的口内打“)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___________一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1.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
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磋商小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成交人二磋商小组
2.1磋商小组
2.
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磋商程序
2.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2磋商
3.
1.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
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以总价按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规定截至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
3.3评审
3.
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
3.2报价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
(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4)报价修正;
(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3.4评审结果
3.
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4.
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
3.5结果公布四磋商内容及规定
4.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客观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统一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
5.2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
6.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五评标办法和细则
5.1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值共90分,权重为90%,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客观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统一打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业绩合同得
0.5供应商业绩分,最高1分10-1分(1分)注
1、合同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对现状分析与理解项目背景情况了解、现状调研详细,分析透彻、认识全20-5分(5分)面、整体把握准确,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的详尽性、全面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视频拍摄方案、文案策划的合理性、完整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
4.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4.
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短视频音像制作项目2采购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3采购代理机构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5资格审查方式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7磋商文件质疑
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素材、采集内容的详尽性、全3策划创意制面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作(30分)根据供应商的脚本、拍摄表现手法方案进行评审,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基础创意方案进行评审,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供应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重点难点管理措施本项目的重等的阐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点难点分析及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建议、措施合理化建议或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质量目标满质量保证措5足采购人要求,措施合理、适用,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0-5分施(5分)打分应急方案(5对用户项目的响应情况、响应时间、处理突发事件的应60-5分急措施及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履历、技术能力、职称、类似项目经验等方面,由0-5分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人员配置(157拟投入的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分)团队人员配备熟悉相关工作领域情况的人员,配备视频0~10分策划人员、摄像人员、后期制作专业人员等,经验丰富、配置合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拟投入设备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服务组配备的拍摄专用设80~5分情况(5分)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工作进度安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工期进度计划,由90~5分排(5分)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外的服务承诺、优惠措施100-4分优惠承诺和服(不包含价格)和合理化建议,每项有利于采购人的承务承诺(4分)诺、措施或建议得1分,最高得4分增值服务(5提供短视频修改、更新等后续服务,由评审小组判定评110~5分分)分
5.2磋商报价共10分,权重为10%,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
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
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
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
5.
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确定评审价供应商的评审价=各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2磋商基准价=各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有效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3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X报价权重义1004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
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磋商纪律和要求
1.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7.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8.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8.1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
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
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6.
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
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
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
15.6上述
6.
15.1至
6.
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磋商文件澄清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不8修改时间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接收人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方
(2)备份响应文件9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式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10履约保证金无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开始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卓正招标11磋商时间及地点咨询(丽水)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shui.gov.成交结果公告及12cn/)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评审办法和13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细则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14签订合同采购合同是否专门面向中15是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信用记录根据财库
[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米购;舌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供应商信用信息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17查询、存档与使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用政府采购网”;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shui.gov.cn/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19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2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20解释供应商解密硬件
1.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1准备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联合体”系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2.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系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的企业
2.7“监狱企业”系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系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2.9“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0“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1“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2.13“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2.14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投标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15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
3.供应商基本要求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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