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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优秀篇5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篇1出卖方身份证号住所电话买受方身份证号住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出售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市区路号的房产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时物业交接前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其他费用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L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
2.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购房定金
3.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于甲方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支付第四条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元之日起日内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第五条税费承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六条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L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配套价格,此房产附带的配套及所有权转移后不得拆除的设备有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o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份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篇3甲方(售房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购房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城郊管理委员会流万管理处施家冲高专拆迁安置小区第栋第层的毛坯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年—月—日之前分两次将房款交付甲方(付款以实际票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该层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分摊公共部分损坏所需维修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层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该层房屋现作为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六、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期缴清本合同款项,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三个月未缴清房款,甲方有权处理此房
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参照市场及购房款等条件协商解决,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该栋房屋需拆迁重建,甲方需在重建楼栋为乙方提供一套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房屋,楼层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套房屋除土建项目费用外其他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动,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X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年—月—日乙方:年一月一日买卖合同篇10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办公室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投资开发的—县种子公司旧址新建办公楼靠泰山
二、三层一部分(约448nl2)作为办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于—县城关东街县种子公司旧址,泰山北
三、面积m2,另库一间,面积约m
2.
四、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五、房屋建筑标准以现已建成的房屋现状为标准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单价为元而,总房款为元itf m2元,最终结算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万元,剩余房款约元及修楼梯费用元,待甲方产权证办理好交于乙方后1个月内全部结清
3、产权证办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产权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附屋设施及室内设施
1、院子属于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权力
2、二楼阳台归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安装室内水、门窗设施,并负责接通水、电
4、室内墙面为防瓷涂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地板砖由乙方自己负责
6、已做楼梯所花费用元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于最后结算房款时一并付给甲方,此楼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处另库,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甲方(签字盖X)乙方(签字盖X)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篇4卖方王男,原王—的二儿子,枫香镇张村村黎村组村民;何男,马蹄镇石壁庄村李堰组村民,系甲方全权委托代理人,以下均为甲方买方蒋_,马蹄镇平—第五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其位于马蹄镇石壁庄村大林组原“326”国道旁购买的房屋地基以总额
105000.00元的价款卖给马蹄镇平—第五组的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地基概况该地基位于马蹄镇石壁庄村大林组原“326”国道旁,前面抵原“326”国道边缘,后面抵陈小应房屋地基;左面与原陈—房屋地基为界,右面与赵—房屋地基相邻
二、买卖具体相关事项及要求
1、乙方购买过后修建房屋,与左面原陈—房屋地基共同一根基础,且第一层与陈—房屋无偿共壁,不补偿陈—地基和墙壁造价;二楼及二楼以上必须与陈—房屋共壁,乙方需修建房屋则按修建房屋时的市场经济价值付给陈—共壁一半的造价
2、乙方购买过后修建房屋与右面原赵—现在房屋地基共同一根基础,且与赵—现在房屋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共壁,不补偿赵—地基和墙壁造价
三、款项支付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05000.00元给甲方,以收据为凭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由该土地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如国家或集体需要占用时与甲方无关,发生的产权经济补偿归乙方所有,只能由乙方商谈和决定;
3.除上述约定意外,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
0.00元;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各在证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各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3,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土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证人年—月—日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篇5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共有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地下一层号商铺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一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一年——月日年——月——日
2.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3.上述费用如甲方未缴纳,则乙方可从购房款尾款中扣除第七条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3.因本合同房屋已实际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期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保证与租赁户无其他纠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出租或使用该房屋
4.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日内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5.甲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
6.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用,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过户手续
7.乙方应按照合同约支付购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第八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日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之日迁出户口,甲方逾期迁户的,按日向乙方承担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5.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等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项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并按本款规定主张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7、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帐户监管时,甲方或乙方违反约定的或者因违反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违约确认函,第三方根据约定处理监管账户资金第十条不可抗力L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律师事务所各一份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法人代表经办人日期年月日商业街商铺买卖合同协议篇2出卖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买受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O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O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O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地下一层号商铺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一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一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o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交接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一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3o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使用条件;3其它o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O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o第十七条保修责任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第十九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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