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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屋租赁合同优秀篇5天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1)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口是/口否)己设定了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租赁用途为;(居住/商业)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一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口季/口半年/口年),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押—付—,每(□月/口季/口半年/口年)交一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⑶电视收视费⑷供暖费⑸燃气费
(6)物业管理费⑺房屋租赁税费⑻卫生费⑼上网费
(10)车位费
(11)室内设施维修费
(12)费用o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式一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出租人(甲方)签字(盖章)承租人(乙方)签字(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天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2)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西苑一幢号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的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的租金为元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⑵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⑶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⑵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⑶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
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天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一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天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4)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路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不含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
一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缴纳订金万元后,乙方可以装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1月1号前支付上半年房租,6月1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
四、其他约定事项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乙方责任
1、房屋的改造装修由乙方负责并出资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有权在承租的房屋顶部安排广告宣传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全部赔偿
六、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缴纳
七、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合同终止和续约
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适应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于2019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青岛市签字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文、韩文正本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甲方乙方20年月日20年月日天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5)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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