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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买受方损失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日期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车库位于“”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风险告知很多业主都认为买了车位之后就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即使我们买下了车位,还需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车位管理费”这笔费用每个小区收取不同,大概在几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问清车位管理费的数额与缴纳方式,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付款方式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_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39;;
五、出卖人延期交库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车库交接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规定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
一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房屋中介买卖合同(篇3)甲方乙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1.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第三条【转让价款】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
6.L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五条【过户登记】
4.1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4.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4.3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4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第六条【税费承担】
6.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
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1.
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在根据
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
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第八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
4.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
10.1条办理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房屋中介买卖合同(篇4)甲方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1)甲方同意将品牌女装在经销权授予乙方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保证金(代理金)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算)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五、结算方式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双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六、退换货方式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违约条款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方始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乙方日期房屋中介买卖合同(篇5)甲方乙方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o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土%(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土%(包括士%)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至年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第四条价格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______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亿千百拾______万千百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六条交付期限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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