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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5.行政复议申请时限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也60旦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6.被申请人的确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庖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复议可以停止执行情形:1A被里请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8.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960、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0.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2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11.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整邈的具体行政行为
12.行政诉讼的特点与民事诉讼比较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2M5O^35®BHiSA*R»m在行政诉讼过程札3,行政诉讼上诉审不受上诉范围限制应进行全面审查4必须组成合议庭5不能有陪审员6不能调解行政赔偿数额可以调解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法院发生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12.证据交换指在诉讼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过程
13.质证指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4.认证原则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证人提供的对与其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L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包括合议制度;避制度;公开审理制度;两审终审制三.民事诉讼法考点解析度
2、级别管辖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法院管辖在圣雄直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3.一般地域管辖1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管住醴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继居迪人民法院管辖ma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睡也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1居住满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
4.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侬蚣合同履行地
5、协议管辖1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7.移送管辖受理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定,不得再自行移送
8.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共同上级法院管辖
9.管辖权异议
10.避情形』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美交月能影响对案件公正更理
11、提请回避的时间1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2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鹘参与本案的工
12.避的决定作1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员决定;13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13.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诉讼当事人1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2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3实际施工人以箜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宣人为本案当事人4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4.诉讼代理人1诉讼代理人通常也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A-在工程建设领域,最常见的是委托诉讼代理人2A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二维作为诉讼代理人3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4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
15、财产保品种类: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
16.诉讼财产保全1依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2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亘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48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小时内作出裁定4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7.诉前财产保全1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2,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48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小时内作出裁定4裁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515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日内起诉18,、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甲造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19.1先予执行适用范围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0.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线明确上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9被申人有履行能力的
21、是应当还是可以提供担保1应当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2可以提供担保证据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
22、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最基本的程序,具有独立性和广泛性,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
23.12起诉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4、审直与受理17八百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7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裁定不予受理3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5.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26.开庭审理的程序1准备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27.诉讼调解1,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2调解书经双方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8、一审必须开庭审理,一律公开宣判二审可以径行判决,但也要公开宣判
29、审理期限1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6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32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月内审结
30.上诉提起和受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坦旦内向上二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亚旦内向上二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1.上诉的审理1审理范围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注行政诉讼上诉审要进行全面里直2审理方式一是开庭审理;二是径行裁判
32.二审判决类型i维持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改判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发回重审或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丕清蹿丕星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发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度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提示对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仍将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33.审判监督程序不是独立审级,也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34.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1;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2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注意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5.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1当事人申请丕二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2应当再审情形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院应当再审备: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6.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1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2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后,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违规行为之日起三仝!内提出37执行根据1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生效的调解书;2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生效的仲裁调解书;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38、执行案件的管辖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9.申请执行的期限为酶
40、提交执行的案件具有交付赡养费、抚养费、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
41、再申请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外且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2.执行异议115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日内审查,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或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弛内向上一级法院审谑议215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日内审查,裁定中止执行或驳回;对裁定不服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43.执行和解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失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4.执行中止和终结情形的区别四,仲裁法考点解析
1.2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包括: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3仲裁协议的约束力:1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2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4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15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方式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2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定3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16仲裁协议无效情形约定的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在仲裁协议中,当事人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直约定或型定丕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5以口沥式订立的无效
7.仲裁庭的组成1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2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员的产生12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任仲裁委员会主任揖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揖塞堡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3当事人约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4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9.1仲裁审理方式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2仲裁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10.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11.1仲裁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上也可撤回仲裁申请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12.仲裁中的调解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2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3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4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13仲裁裁决1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使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14、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5.撤销仲裁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座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且内提出
16.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17.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情形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心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解析
1、行政复议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只审查合法性
2.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本关系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直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将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处罚2;34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等
4.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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