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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采购管理制度幼儿园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金塔县政府采购管理方法》《金塔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际,订立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金塔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为完成教学、教研、后勤保障等任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应当遵从公开透亮原则、公正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章政府采购的范围与形式第四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项目范围重要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设施、设备;零星基建、维(装)修项目、服务项目(同学校服、教材与教辅资料、生活取暖用煤、同学宿舍生活用品、劳务、租赁等);单件或批量累计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全部商品第五条零星基建、维(装)修项目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房、辅佑襄助用房、围墙、校门、各类运动场地、绿化等零星基建及各类维(装)修项目第六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按《金塔县政府采购20xx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金政办发114号)执行第七条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定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第八条凡采购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必需到县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凡采购额度达到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工程项目,必需到县住建部门招标办统一公开招标采购;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必需经学校(园)校(园)委会议讨论确定,报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审批,依据审批看法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九条中小学、幼儿园急需添置的有关教学设备及设施,低于5000元的;有特别要求或时间紧迫,标的数量较小无法进行统一采购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审核,报经教育局分管领导审签并加注明确看法后,转报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同意后,采购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第十条经县政府采购部门审批,以自行采购形式组织的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时采购人遵从比价采购的‘原则,严格依照询价、比价、议价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品质合格物品批量采购的,要对商家供给的价目单进行筛选,商定合理价位,削减采购次数除教材、教辅、办公用品和作业本外,相同类型的货物一年内不得报2次采购申请第十一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必需到县政府采购部门批准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第三章政府采购的申报第十二条采购人依据年度财政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情况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汇总,采购预算经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县政府采购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凡未做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采购申请特别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报局分管领导提出看法后,采购单位书面申请,经教育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采购人依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时,采购人依据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写《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表》《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审批表》《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申请进行核实后,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第十五条采购人依据教育局对其采购申请审批看法,到县政府采购部门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第十六条采购人严格依照县政府采购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第四章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第十七条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需依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对物品实行自行采购的,由单位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一般应规避重要领导,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织按议定的要求采购实在程序是成立由分管领导、单位工会代表、相关教职工代表等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采购物品名称、质量、金额须经单位采购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并有会议记录及领导小构成员签名;单位采购领导小组依据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第二十条采购人采购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课桌椅、同学宿舍家具、教学设备(试验室、图书室、功能教室的桌椅柜架)、教学仪器(理、化、生、劳技、体育等仪器)、图书、教材、教辅、教育教学软件及其它教学、生活物品、生活取暖用煤、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商品,在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前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审核,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提出看法提交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议,采购计划一经审核批准,无特别情况不得任意变动第二十一条组织政府采购时,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对采购人申请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对同类物品和有关服务项目提出“并类捆绑打包”方案,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部门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第五章政府采购的合同签订与验收第二十二条采购人依据《合同法》采纳书面形式与货物或供给服务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必需明确采购商品或供给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二十四条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后,采购人按采购合同商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采购合同上签字确认,报账员凭借正规发票和政府采购手续到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报账幼儿园采购管理制度
21、园内食品采购、协调由园后勤部负责,所送食品必需是经园考察后并签有协议的合格供应商供给,与园未签协议的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责任自负
2、厨房食品、食材采购采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食品采购的价格应以批发价或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9折)供应的食品必需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3、购买食品,做到有计划、不挥霍,不积压,贯彻勤俭办事方针伙房班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通知与园签有协议的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必需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4、保管员是食品的第一验收责任人,伙房全部食品由保管员先行验收,班长复查的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保管员验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员未验收而他人擅自加工产生的票据财务不得报销由违章者付款
5、园财务部是票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园内每日发生的各类票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有权提出质疑,拒绝任何问题发票入账
6、厨房班长对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进行复查(复查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杜绝变质的和价格高于或等于市场零售价的食品进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据保管员要现场核实数量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7、炊事员必需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拣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混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适时报告
8、购入食品的发票由保管员接收并送财务室,且必需写明品种、数量、单价(大小写齐全),有供货人(全名)、验收入(全名)、复查人(全名)三方签章(缺一项为无效票,财务不得报销),发票当日验收有领导签字有效(隔日无效),财务人员只对供应商付货款,严禁他人代理或私开发票对于虚开、虚报,单价有问题的票据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9、严格把好三关,即班长把好食品购买关,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商标、无厂家、无生产日期);保管员把好食品验收关,对不符合标准、质量低劣的食品拒绝入库;主厨师傅把好食品操作关,对变质食品、低劣食品拒绝操作若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主管领导、园后勤部、分园长要不定期对食品验收环节进行抽查伙房班长、保管员必需履行其职责,对伙房的食品购买、入库、操作进行监督,对食堂工作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过程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若因失职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
11、对供应商的考核采纳群众监督一票否定制(只要有职工和家长投诉举报即取消供货资格),对幼儿园让利的合格供应商实行激励可连续签约幼儿园采购管理制度3为规范本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和消耗品的采购程序,提高幼儿饮食安全和后勤工作管理服务水平,适应市场商品和价格的变化,便于监督和管理,特订立本方法
一、采购基本原则
1、保证幼儿生活及食品加工器具需要的原则
2、保证幼儿食品新鲜、卫生的原则
3、在保证食品质量条件下,实行价格最优的原则
4、按程序办事,完备有关手续,加强食品质量卫生监督的原则
二、采购范围特指幼儿食堂所需的食品及相关用品,如蔬菜、肉类、鱼类、调料,以及食堂设备、厨具、餐具、工作服等
三、采购流程
1、每周五定出下周儿童食谱后,由红案、白案班长依据每天儿童用量,计算并填写出一周所需食材《申购单》(每天分开填写),交事务长审核事务长依据库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后勤院长审批
2、《申购单》一式三份,会计、食堂保管员、采购员各一份,采购员依据《申购单》每天用量进行采购
3、每周水果副食由食堂保管员依据用量填写《申购单》,少量零星配菜及副食等,可先行购买,月末结账时由采购员补填《申购单》
4、司务长、食堂保管员需对配送的食材(蔬菜、肉等)进行验收,依据《申购单》及发票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入库,同时填写《入库单》
5、食堂司务长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材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一周采购过程中依据幼儿入园情况的变化,提出合理化的改进看法,并上报修订
6、食堂所需用具(厨具、餐具、工作服等),由司务长把握并申购;食堂设备购置需院长审批
四、采购报销手续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保管员及司务长验货签字会计依据《申购单》、进货单据及发票、食堂仓库盘存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后勤院长签字同意,财务部出纳报销
五、采购注意事项食堂司务长和采购员,要讲原则,有责任心,正直诚实,不谋私利,采购食品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采购食品(包含食品成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遵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需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3、不得采购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材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4、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材料、辅料
六、供应商的选择
1、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实行“定点采购”,依据“货比三家”和规模、诚信等综合因素,选择食品供应商,并签定供货协议书
2、供应商必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备案
3、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鱼)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必需供给国家规定的必需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合作的合同,其中应商定食品原材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方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出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材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定点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辅料可以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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