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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目的1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内容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相关职能
2.1部门密切配合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
2.2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3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3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7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
2.4报变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1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30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2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15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3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15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4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1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5之日起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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