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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保证协议书范本2022保证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住宅联系方式债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住宅联系方式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情愿向债权人供应保证,债权人、保证人经公平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商定外,本合同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详细条款如下第一条合同属性
(一)本合同为下述条款所称的主合同的从合同,除非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性,因主合同借款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均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主合同之贷款人,下称债权人)与债务人(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于年—月一日签订的编号为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人借款金额(大写)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主债权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本合同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下列第
(一)项
(一)连带责任保证
(二)一般责任保证第四条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权人向主债务人发放贷款之日,至债务人完全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本息及其他应付款第五条保证责任的发生凡债务人消失以下情形,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未根据商定向债权人偿本付息的
(二)因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或债务人擅自提前还款而依据主合同产生的利息追索权
(三)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担保人供应的物保或其他保证人供应保证的,债权人有任意选择担当担保责任的对象,本合同保证人不得以先向其他担保人主见权利为由进行抗辩
(四)本合同不受保证人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变化的影响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借款人宣告破产、无力清偿贷款、丢失法人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包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转变不因借款人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违约而有所转变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除非主合同无效系债权人的过错所致第六条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合同商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头起算并适用诉讼时效
(二)一般责任保证情形下,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合同商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的,从该诉讼或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头起算并适用诉讼时效第七条保证责任的范围限制及加重
(一)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同意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总额担当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之外,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担当保证责任
(三)在前款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不担当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视为原定期间第八条保证人声明及承诺
(一)保证人依法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及权利力量
(二)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中
①、假如保证人是公司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则保证人已经根据其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②、假如保证人是公司法人的,则保证人已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征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
③、若签署的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文件对其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总额并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④、代表保证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是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并不会违反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义务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和资料都是精确、真实、完整及有效的
(四)保证人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
(五)保证人未向债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已经担当的重大负债
(六)若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力量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方案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削减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担当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案件,保证人应当准时通知债权人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乐观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商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鉴于主合同商定之交易标的额之的违约金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10%付不影响违约方根据本协议的商定连续履行本协议
(二)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商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假如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第十条权利保留
(一)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担当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二)保证人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依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第十一条费用除保证人对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等)由保证人担当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机构申请,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附件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第十五条其他商定
(一)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
(二)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宅地为通讯机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机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准时通知对方双方确认,双方之间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往来,或者有关、司法机关、机构向保证人或债权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只需按本合同载明的保证人、债权人住宅地寄送即视为有效送达贷款人和保证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经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则合同经保证人本人签字并捺指模,且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第十七条特殊提示
(一)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三)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全都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债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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