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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调研报告(7篇)低保工作调研报告(通用7篇)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农民贫困,实现“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视察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我县位于—山区,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之一截止20_年底,全县总人口
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39.95万人,是个农业大县20_年全县财政收入
7.8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3.8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县现有低保对象3161户4209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55户4090人,城镇低保对象106户119人全年发放保障金
409.4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
137.56万元农村低保率为
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
80.46元;城镇低保率为
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
157.26元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们日常生活中的“零花钱”、“水果钱”,低保队伍也随之一天天地壮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现有低保工作程序中,缺少一个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3、人员不足难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低保工作的程序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社区评议、街道入户调查并评议、民政部门审核,经三审核三公示,从这些程序来看,大多数工作都落在街道社区,工作量最多、难度最大的是入户调查,由于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行政事务工作,工作人员只有4—5名,街道也只有2名民政助理员,很难抽出充足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他们往往是走马观花似的到对象家中了解些诸如家庭人口、家庭摆设、住房等表面情况,至于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进一步的取证,一般是听之任之,无暇深究,严重影响了低保工作质量另外,人员的不足,对于开展事后再审核工作几乎成为不可能
4、部门的不配合使低保工作时时断路低保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是民生工程虽说目前低保工作由社区街道民政负责,但低保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如工商、房管、劳动、医院等部门我们曾接到举报,某某低保户几年前就买了贫困房的柴火间,我们到房管部门调查,却遭到该部门领导的拒绝,理由是侵犯隐私权无奈,此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我们取不到证!
二、建议
1、建立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就是对已进入低保人员,按其进入时间先后,定期随访,反复进行,发现超标,立即清理,做到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再审核制度一可以避免有进无出的现象;二可以减轻政府筹资压力;三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公开;四可以使有限的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作用难度是工作量大,仅凭现有的民政助理员很难做到,必须要由一个专门机构来完成
2、设立低保工作站目前我区低保户有几万人,要对这几万人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跟踪再审核制度,仅靠现有的几个兼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某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此项工作开展得好,不仅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使之最终走出困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减压阀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倘若做得不好,好事有可能变坏事,会引起新的矛盾因此,我认为,在街道设立低保工作站,是规范低保工作所需
3、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我认为低保既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那么应当由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低保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调查取证,更不能为申请对象提供伪证低保工作只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真正规范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3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难点街道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现就我街道低保工作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对策作简要的探讨
一、目前我街道低保工作现状我街道目前共有n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管委会,人口
0.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3.5万人低保人数由20年月的45户38人,增至目前的702户53人,月发放低保金由原来的35367元增至82674元,保障对象占户籍人口
4.32%造成低保人数和低保金额不断攀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o一是区划调整,外街道转入两次区划,分别将鹭鸣苑、凤鸣苑、银轮花园、兴隆新寓和向阳村划归我街道管辖,上述地区的低保户转入我街道;二是外区转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大批被拆迁户购卖二手房进入我街道—年4月市政府颁布的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对人户分离的低保家庭做出规定,因此原低保户陆续将户口迁入我地区,自然成为我街道保障对象;三是保障金的提高,扩大了保障范围自20—年—月最低保障金标准由原来的20_年—月的全市“三小车”整治工作中,将部分“三小车”车主及其家庭纳入低保行列;五是所街、向阳二个村的失地居民中的年老多病、孤寡残人员被纳入保障以上情况造成了我街道低保人员以每年净增600多人的速度增长
二、当前低保工作的要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实施过程中党和政府为城市贫困居民构筑的一道安全网,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低保工作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我省也出台了《江苏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南京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分别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操作办法,一是要求保障对象的全员化《细则》第五条规定凡我市城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范围涵盖了在职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失业、无业人员等我市户口全体社会成员;二是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则》中明确了申领审批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一一社区居委会调查一一街道审核一一张榜公布一一上报审批和低保金发放,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低保工作公开透明;三是规范了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区民政局和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四是明确了从事低保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低保居民的法律责任,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当前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自1996年全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金标准从当初的一年人,按照《细则》规定,子女赡养费计算为其收入,但申请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赡养为借口,使低保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地测算其家庭总收入;二是情况调查难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很难抽出时间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周边邻居怕招惹麻烦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也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据相关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三是因征地拆迁“农转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有难度近年来随着河西开发的进一步加快,大批失地拆迁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仅所街、向阳两个村自92年至目前共有890户,6035人转为城镇居民,他们分别拿了1—4万元不等的劳力托带费,其中有不少人已步入老年,有相当一部分人一无工作、二无技能,更无退休金也有不少家庭将所有的劳力托带费用来购买住房这部分人按《细则》目前尚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实困难;四是“两劳”释放人员保障难,这部分人在劳动年龄段须就业,但在政治上有污点,难以找到工作,矛盾十分突出;五是对骗保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实施处罚有难度《细则》第二十七条和二十九条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由民政部门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骗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领的低保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作为民政部门对其他单位给予警告或行政处分显然不适合,由民政部门给予罚款不仅执行起来有难度,更无法律依据,低保工作条例的权威性得不到保障存在上述难点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对《细则》宣传教育不够,社会上大多数人只知道生活困难都可以吃低保,都不承担低保人员应尽的义务如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主动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等只要求享受最低保障权力,而不履行相关义务,使权力和义务相互脱节;二是低保工作条例及《细则》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河西征地拆迂的失地农民农转非后,对这部分人员申请低保问题,缺少明确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统一性、原则性难以把握;三是政策法规相对滞后,低保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被保障人的权力和义务,但对违反《细则》的人员实施处罚,追究法律责任适用法律规定不明,重保障、软处罚;四是低保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一方面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要增加低保工作人员,配予相应编制
四、加强城市化低保工作的思考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件难事,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关系,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低保工作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区、街主管部门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社区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组长、民警组成,负责对本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初步审核,把好第一关;三是成立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主要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积极分子组成,由于他们来自于群众,对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较了解,能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施正确引导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组织街道、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细则》掌握政策标准,不仅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细则》,更要学会运用细则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通过宣传栏、社区论坛、黑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居民宣传低保实施细则,把政策标准交给群众,让已进入低保人员明确自己的义务,让有申请低保意向人员对照标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第三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认真查处群众对低保家庭的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工作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低保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区分不同情况认真对待,做到应保尽保一是严格坚持审前、审后公示制申请对象在报送区民政局前和审批后在社区公示栏内张榜公布,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街道审制街道组织各村、社区低保主任每月对申请对象材料集体审议,由各社区介绍申请人情况,大家讨论,把好街道审核关;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停保四是坚持公益性劳动按照《细则》要求定期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劳动,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明确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五)建立社会求助网络,扩大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仅体现在资金救助上,还要积极发挥社会求助功能,在全社区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一方面要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生活条件较好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捐赠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低保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落实好政策救助,使低保对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寻岗、腾岗、买岗等多种方式,推荐有劳动力能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4城市低保人口在我县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极度贫困;二是家庭无主要劳动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劳动力,但是无就业渠道,也没有自谋职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差、就业率极低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尤其是从一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认为,长期给予他们低保,不促进他们自身的发展,就没有实现以人为本,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在,如何处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问题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促进就业是低保人口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县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县城镇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78元,在—市处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万元,居全市第1位呈现出人多、面广、标准低、支出量大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领导重视县政府成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将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完善我县从1998年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民政局还专门编制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县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3、动态管理县民政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坚持每季度末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事宜,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乡镇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继续予以低保,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真正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4、资金保障低保资金列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是我县城市低保的特点如此规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县绝大多数困难居民的生活,对于全县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保障作用,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但从当前低保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存在部份人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低保金养懒人现象,有些人年轻力壮,领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养闲人现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馆喝茶打牌,靠低保金过日子这些问题的出现,从主观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质不高,几乎不具备劳动技能,就业困难;从客观上讲,当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励低保人口就业的内容,在劳务开发和促进就业工作中对这个群体的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二、促进城镇低保人口就业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三、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四、促进城镇低保人口就业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五、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严格管理培训经费和培训补贴,要将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挂钩、与输出比例挂钩对于组织培训后仍然多数参培人员不能从事基本操作工作或者输出比率低于60%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培训效果明显,输出比例超过95%的要进行奖励
2、加大劳务开发力度,拓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就业组织专门的队伍深入到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召开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充分了解各类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用工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尤其是商贸、服务型、加工型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广泛吸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扶持社区企业发展,探索社区企业由社区居民共同投资入股的模式,鼓励并优先让城市低保人口参股经营对于投资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协调信贷部门发放小额贷款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应采用发放小额贷款、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等方式予以扶持在规划城市建设、建立和新办贸易市场时,可安排不低于20%的摊位,按成本价租售给城市低保对象
3、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实施好培训、输出、服务、维权、管理一体化工程,着力提高劳务开发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的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劳务开发部门、工会、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务办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与用工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协调、联动维权服务新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建立劳务工作站,定期对输出的人员进行回访,切实维护外出低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出得去、稳得住,实现外出就业的良性循环,用不断有人成功的实例教育和引导低保人口自力更生、自强自立要通过服务与维权,避免外出务工瞎折腾情况的出现,如果是出去的低保对象一月两月就干不下去了,那他不仅挣不到钱,反而会增加家庭负担,加剧贫困程度
4、加大科学管理城市低保的力度,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后顾之忧首先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低保人口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其中劳动力的情况,建立制约机制对已享受城市低保或正在申请城市低保男48岁以下、女38岁以下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必须在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务办进行求职登记,如果两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可停发其城市低保金或不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请其次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并积极就业的可适当放宽低保政策,让低保成为其就业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延续6个月,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减半发放6个月第三是要建立低保人口就业档案,掌握其就业的基本信息,对于就业失败的,要放宽低保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出得去进得来,让低保对象在就业时无后顾之忧
5、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建立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调查全县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关注和研究他们的发展问题,探索和实践帮助他们脱困致富的工作思路,建立促进他们就业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县政府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建立促进就业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可以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外出务工的路费补助、医疗补助、维权服务等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励与制约并重,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观念,用制度促进和保障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5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升城乡低保规范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就全县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分别于1999年和20_年启动实施,由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救助局具体实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员,各乡(镇)配备1-2名兼职人员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加大资金负担90%,乡镇负担10%,乡镇配套部分先由县财政垫付,年终一次性向乡镇收取低保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低保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里还根据省政府[20—]65号文件精神,每年6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调整和提高
二、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规范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其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有些是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有些是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而丧失了资格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有些乡镇、村(社区)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未满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低保保障救助体系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格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_年在册城乡低保一户—人(其中农村低保一户一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一万元;至20—年7月底在册城乡低保一户一人(其中农村低保一户一人),城镇低保标准由一元提高到一元,人均补差一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一元提高到一元,人均补差一元,1—7月累计发放低保金一万元,并为在册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医保,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购买了重大疾病补充保险
二、主要做法
1.出台了低保工作相关制度为规范管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排查上报城乡低保等五类民政对象死亡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2.健全了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财政、民政、监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度三是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极大限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成立由村民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乡镇驻村干部等组成的村(居)委会评议小组,及时就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对申请家庭开展民主评议五是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全县131个村(居)委会建立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公示村(居)委会低保对象名单及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六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全县11个乡镇(场)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七是建立保障资金监管机制,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设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3.健立了有效衔接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台账比对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低保对象进行系统比对,摸清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具体情况,至目前止,经比对确定,在全县738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788人纳入保障范围,其中五保对象407人二是实行应保尽保结合低保的专项治理,在全县各乡镇对农村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名单为依据,把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整户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发至乡镇,要求乡镇作为重点,逐户上门核查,主动发现主动受理,实行应保尽保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人员台账比对、救助和扶贫政策衔接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把新增低保名单函告扶贫办,建议由扶贫办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同时,以扶贫办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把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四是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特别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应急补充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扶贫中的托底作用
4.加强了低保动态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在保人员的年审与半年审工作;二是建立民政五类人员死亡情况月报制三是建立健全在保对象动态管理台账,对进出低保的人员及时更新;四是建立低保减退制,对生活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低保20年1-7月,动态调整城乡低保341户1067人,其中清退155户274人
5.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按照省市要求,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从20_年6月10至8月31日,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政策保”问题要坚决纠正20__年全县退出了政策保128户,全年退出城乡低保—户—人
6.加大了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制作宣传册及宣传页下发各乡镇;在县民政局、乡镇、村(居)委会显眼的地方制作了政策宣传栏;在服务窗口放置宣传资料,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结合县“一号大调研20_年印发了社会救助指南5000份,用于宣传低保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全面,甚至有的对政策理解出现一定偏差;随着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化,以及国家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在扶贫攻坚工作与低保工作相衔接时,群众对新规定、新政策、新标准的学习教育和接受有偏差;同时由于缺乏激励低保对象自食其力的有效机制,部份低保对象对低保产生依赖思想,就业意识淡薄,甚至有的人产生了以争取低保为荣、享受低保为荣的不良心态;“等着吃低保、争着吃低保”的现象依然存在
2.扶贫对象精准认定难在受理低保等社会保障救助业务时,由于核查平台仅限于江西范围内,且进驻平台,提供信息共享的单位有限,核查出来的信息不全面,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导致无法精准认定;
3.申请程序复杂繁琐低保从申请到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等需要十几步程序,并且程序复杂繁琐,需要的材料较多,而能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往往文化程度不高,部分肢体残疾,难以独立完成,造成部分困难群众难以及时得到保障,群众反映强烈
4.低保与扶贫衔接不到位由于两项制度对对象的认定有区别,部分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不理解,少数村干部主观上认识不到位,造成事实上部分扶贫家庭不能整户纳入低保,整户保比例偏低,一户保一人现象各乡镇仍普遍存在,户均保障比例为
1.75人,常补对象594户937人,只有
11.56%,离省市目标有较大差距对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退出低保,工作难度仍很大
5.民政基层基础薄弱乡镇民政所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乡镇党委为不影响干部成长,往往不会安排优秀的年轻干部专职从事民政工作,造成工作人员整体偏少,年龄偏大,换岗频繁,工作得不到及时衔接,造成群众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影响了民政政策保障作用的发挥
四、意见和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把低保有关政策编印成册,同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多种形式及时进行有声有色的广泛宣传;要对全县各级低保保障工作人员就低保扶贫政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能尽责的专业低保保障队伍,做到民政低保干部人人懂政策、个个是行家,政策宣传有的放矢,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形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2.把握政策,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核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构筑完整的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公安、社保、房产、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开展贫困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变化情况,定期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工作,全面清退“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错保”“漏保”真正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国家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简化程序,严格落实低保政策灵活掌握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简化审核程序对已出台的政策,要分别制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从部门责任、对象锁定、资金整合、操作规程、兑现拨付上进行简化完善,确保已出台政策落地,让低保户受益
4.严明纪律,建立低保保障责任体系各责任部门应将低保保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启动低保工作问责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防止违纪违规和政策执行不力现象发生通过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中,使干部作风更扎实,工作成效更显著
5.充实人员,筑牢民政基层队伍基层民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务繁杂,而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专职民政干部少、年龄大、待遇低、队伍极不稳定,直接影响了民政保障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应引起重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待遇,招聘文化高、懂电脑、肯吃苦、不嫌烦的年轻人充实民政队伍,筑牢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6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常委会20_年工作安排,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建中率内司工委对全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户家庭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情况,并实地调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单王三个乡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现状b及做法一五保供养现状及做法
1、五保供养现状全区五保对象H398人,占农业人口的
1.37%,其中集中供养1906人,分散供养7052人,应保未保对象2440人,分别占五保总数的
16.72%,
61.87%,
21.41%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27所,其中创文明窗口单位3所,省一级敬老院6所目前,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12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人.年
2、主要做法1开展普查,着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并将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a类补助标准840元/人.年,近两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了应保未保对象800多人2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集中供养率,—年在苏埠、新安等H个乡镇分别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870张11月底全部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市两级民生工程检查组验收3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与管理人员101的比例配齐了管理人员;三是落实了敬老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敬老院工作人员500元/人.月的工资,以及敬老院的日常办公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常规病治疗费用按600元/人.年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1、农村低保现状—年,全区共纳入农村低保15210户、31281人,保障面占全区总人口的
3.19%,占全区农业人口
3.77%,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
2590.3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总数为153n户、3151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3.21%,占全区农业人口
3.80%,月款
142.35万元,人均月补差
45.17元
2、主要做法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为全区乡镇街和村委会购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读本”,并印制了五万份相关政策解答分发到群众手里;二是召开会议,专题布置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低保重新审定动员培训会,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副书记分别在动员会上作动员报告和要求,市民政局低保科长台德明到会作指导报告区民政局就农村低保政策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
(2)严格程序,跟踪督察使与会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区政府严格要求村、乡镇、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办理农村低保,把好摸底关、评议关和公示关为确保重新审定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于—年5月对全区19个乡镇和小华山街道进行了督查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不按照规范操作的乡镇村,责令其重新评议、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应保未保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区仍有1640人五保对象未做到应保尽保,虽然他们的的供养问题已通过农村低保途径得到了暂时解决,但从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是1200元一1533元/人.年,而低保a类标准只有840元/人.年)和供养政策(五保供养必须应保尽保,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等方面看,应保未保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2、五保供养标准偏低按照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其生活费仅为
3.3—
4.2元/人.天,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存在就医难问题虽然“新农合”为五保老人就医提供了便利,但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新农合”要求“先付后偿”,用药目录的限制,长期慢性病等等五保老人不同程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想方设法纳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双委换届选举中为了拉票,随意承诺,把办理低保作为交换条件;有个别乡镇干部由于考虑个人关系,没有严格把关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虽然我县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以地方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配套近年来,由于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县乡财政的配套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我县9个省级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群众数量相对比其他乡镇多,所需配套资金数目也大,难于负担低保配套资金,要求取消配套资金的呼声很大
5、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工作机构还不度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
4、服务机构建设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待遇偏低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每张床位仅8400元,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隐蔽工程,如围墙、厕所、院内道路、绿化等等,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工资500元/人.月,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农村低保方面
1、程序操作不规范、不到位《裕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应按照个人申请一村民委员会初审一乡镇政府审核一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低保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乡镇并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环节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
2、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在实施农村低保过程中,有的乡镇将失地农民、集镇开发拆迁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农村低保
3、优亲厚友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仍存在分户、并户等现象例如—年,石婆店桐山村群众向区纪委举报该村在低保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区民政局和区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该村干部将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全部申报为低保户查实后,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4、农村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各乡镇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员,其中90%以上是兼职,有的乡镇至今未配低保工作人员,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一人承办,这样就难以确保农村低保规范化操作、动态管理和低保对象的准确率
三、意见和建议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和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建议政府将1640人应保未保对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五保对象医疗救助的力度,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五保对象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外,缺口部分可通过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予以适当解决
2、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可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3、适当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尤其是院长的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农村低保方面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建议区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中,同时,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农村低保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考评奖惩制,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7为全面掌握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服务水平,刘多良副主席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县民政局及定城、炉桥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走进社区、走访低保户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县城市低保工作20_年正式开展,截至20_年度,保障对象共计6047户9107人,其中A类保障对象186户186人,B类保障对象560户1120人,C类保障对象5313户7801人20—年1—9月份发放低保金1629万元,人均每月低保金200元,低保覆盖面
6.7%o我县农村低保工作20年正式启动,20年实际保障人数14056户35242人,其中A类1926户2150人,B类3391户9444人,C类8739户23648人1—9月份实际发放低保金2849万元,保障对象人均月补助93元,低保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二、城乡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20—年9月至今,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展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也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和必须加以认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成效
1、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主要举措20—年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县政府及时启动了此项工作,县、乡分别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定远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实际,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使城乡低保工作在我县得以顺利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深受广大干群的赞誉和拥护
2、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保障截至今年9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478万元资金额度大,履盖面广,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3、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村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他们也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改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融洽
(二)主要经验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门联动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由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协调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指导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定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标准、家庭收入的计算、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民主评议等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关注弱势群体,突出保障重点低保制度是一项新型的社会救济制度,它为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筑起最后一张安全网,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体的关爱我县在低保工作实施中,严格把握原则,突出保障重点,特别是对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农村因病因灾的常困户、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困难户,给予优先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近5万人,其中在城市低保保障对象中,下岗职工占64%;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中,因残、因病的常困户占40%;炉桥盐化工程失地农民4139人全部纳入低保,确保了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到了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实现了保障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3、建立低保评议制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申请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城市低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调查申请人收入状况,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报乡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是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不少于3人),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评议,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报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委托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栏对批准享受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三天,对群众无异议的,发放《农村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通过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4、实施分类施保,加强动态管理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为照顾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群,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三类划分,A类保障对象为城市“三无”人员,低保金按低保标准金额补助;B类人员为重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大学等家庭,补助标准在人均补差标准上上浮30%;C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差标准按照省里要求,根据参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将农村低保对象共计35242人划分为三个类别,A类保障对象是农村“三无”对象,即应保未保的五保户,月人均补助120元;B类保障对象是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月人均补助100元;C类保障对象是因天灾人祸、无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月人均补助70元为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对农村低保审核一次,城市低保对象审核二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户家庭进行复核,要求村、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充分掌握每一个低保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坚决予以取消低保待遇通过审核,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对每次核查的保障对象进出,补助标准的升降进行登记,保持动态管理工作资料的完整性
5、重视档案管理,实现微机、纸质双重存档对低保对象家庭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目前已形成个人申请、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审批表、审核表、动态管理记录等详实的档案资料在实践中,乡镇民政办还对辖区内公示栏内公示的低保户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在做好手工档案的同时,对所有低保户档案进行微机录入工作,为城乡低保信息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低保指标与实际情况尚有差距现行的低保对象是由省政府贫困监测办公室核定并直接下达到各县(区),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反映,截至20_年底,我县绝对贫困人口与省下达的低保指标数有一定差距尽管如此,我县已多方采取措施加大低保的资金投入,目前城乡低保人数已超过省下达的指标数,但仍不能满足城乡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
2、部分基层干部对低保工作的政策性、严肃性和程序性学习掌握不够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有优亲厚友,甚至要吃要喝的问题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影响很坏部分群众不满意进而造成新的干群矛盾
3、低保对象界定难、管理难确定低保户时,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折算成现金收入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些隐性收入难以货币化,务工等收入当事人不申报难以知晓等等,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准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困难“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村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不愿让出低保指标,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也有的村民看到与自己条件上差不多的农户领取低保心理难平衡
4、人、户分离享受低保的情况逐渐增多按低保的原则是“保户不保人”,一个家庭应是一个整体,家庭成员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而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将因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体弱的从家庭中分离出来享受低保,与法定的赡养义务相违背
5、人员不足,经费缺乏,工作手段滞后由于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地比较分散,加上人口流动频繁,农村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大目前,由于编制限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较少,不但要从事农村低保人员的核查、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还要从事残疾人、五保户、抗震救灾救济等其他民政工作,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另外,经费缺乏,工作手段滞后,从县、到乡(镇)、村几乎没有此项工作的专门经费,低保工作微机配备不足,大部分借用乡镇其他办公微机工作,甚至有的乡镇、村完全靠手工记录,工作量大,不能适应低保工作的要求,严重影响了低保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此项工作的推进
三、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县政府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采取宣传车、宣传栏、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让全县人民都了解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
(二)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从实际出发,分配低保户数由于受自然条件,人口素质、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及贫困程度存在着差异,各社区、乡镇、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配低保人数
(四)在全县开展一次城乡低保清理纠正工作20一年面对健全,县里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低保工作由县民政局主管,乡镇民政办具体操作,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尤其是乡镇政府只靠一个民政助理员(大多身兼多职)从事该项工作,村级又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推进和完善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因此,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乡镇、村各级共同努力一要加强领导县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经常听取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健全机构县政府要及时调整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民政局要专门设立低保工作机构,如低保工作科等,专门负责抓好低保工作各乡镇要由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司法助理等5-7人组成低保评审委员会村里要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评议组织,加强对低保户的民主评议,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机制清理“关系保”“人情保”这个难题时,炉桥镇政府决定先从镇干部开始清理,再从社区、村两委干部清理,最后到一般群众,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据镇民政办的同志介绍,炉桥镇现在没有一户因低保不公到县信访炉桥镇的这种做法值得在全县加以推广
(五)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加快制定《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
(六)建立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和监督纠错机制,确保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作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管,在全县形成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我县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县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广层次宣传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低保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3、完善操作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的核定办法二要规范阳光操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对农村低保家庭的申请、收入情况的核实要积极引入听证制度,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村委负责人、村民代表等联合评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低保工作的动态三要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同时,县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范运作
4、拓宽资金来源资金的筹措和保障是低保工作的核心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要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5、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充实工作力量县里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二要落实工作经费农村低保对象分布散、人数多、情况复杂,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县乡两级要落实农村低保工作必要的经费,县里可按农村低保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解决有钱办事问题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健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低保工作调研报告篇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护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我区自20—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来,为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政府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问题
1、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审核部门的街道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只要申请对象提供了相关的收入证明,就可以此作为进入低保的依据而事实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很难掌握到的,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别,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为给申请对象大开方便之门,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开出一张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证明,不受任何约束,审核部门也奈何不得所以,我认为,申请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势必给低保工作带来“错位”,即不该进来的进了,该进的有可能还在门外
2、有“进”无“出”的现象严重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理应随着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经济条件未好转的,尚在低保范围的,应继续享受低保,经济条件好转的,超过低保标准的,理应退出低保这才能让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困难群体的救剂作用,而不是演变成一种带有“工资性”、“福利性”的收入我区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来,进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断,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新增低保户,但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退休及死亡的,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出现了有“进”无“出”的现象而正是这一现象,给正在享受和还没有享受到低保的人造成一个事实低保是一个“保险箱”,一旦进入低保,就可以终身享受于是,人人都想吃低保,人人都争着吃低保,低保成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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