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规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等行为,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施工质量和生产效率,保证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中国交建《中国交建工程分包、船机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国交建《特种设备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赛城湖南岸绿道及安置小区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职责第四条物资设备部是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代表项目经理部开展对外业务的统一协调和归口管理
(二)负责制定和适时修订《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组织办理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注册登记及使用许可(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手续4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5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6.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第二十八条使用要求一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二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四)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六)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应对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项目应对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有关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第二十九条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一)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入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四)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此类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第三十条特种设备拆除及注销管理要求
(一)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设备公司审核批准或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拆卸前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具有操作证和操作能力的人员
(二)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在拆卸前,应对设备和装拆机具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件完好,方可实施拆卸
(三)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拆除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四)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五)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停用时,应及时注销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职业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负责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检验许可、取证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负责机械设备内部编号审核及管理信息登记录入
(六)负责在用特种设备更新安装(含移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计划及施工单位资格审核
(七)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在用特种设备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协调地方及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八)负责核准并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转移过户、报停注销和重新取证业务第五条安全环保监督部是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启动工作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及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设备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项目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知识的教育,督促检查设备安全工作情况第七条设备操作(值班)人员,必须熟知设备基本原理与构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及值班运转制度,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设备运转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状况,确认安全良好,方可起动使用;
(二)操作时应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标准化作业值班前和值班中严禁喝酒;
(三)操作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操作证及其它有关证件,所有证件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不准操作与证件规定不符的设备;
(四)设备运转部件未停止时,不准接触转动部位或对其进行修理露天长时间停放的设备及室内的精密设备,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第八条设备操作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施工指挥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指挥作业第九条设备运输中的安全事项
(一)设备运输时要妥善包装和遮盖,保证捆绑牢固,不超限超重,重心稳妥,制动可靠,确保行驶安全,并有专人押运
(二)设备利用铁路运输时,应遵照铁道部颁发的《货物运输规程》办理;利用公路运输时,应遵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理
(三)凡在运输期间气温可能降至摄氏零度以下或需运往气温摄氏零度以下地区的设备,装车时必须将各部位的水(防冻液除外)排放干净,以防冻坏设备
(四)设备卸车时要稳妥轻放,禁止从车上倾卸和推、甩、丢用吊车卸车时,要选用合格吊具,按规定选取吊点,以防挤坏设备
(五)特种作业车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装卸、运输规程,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要进行身体检查,严禁带病上岗,严禁酒后上岗第十条机械设备安装中的安全事项
(一)凡有安装设备的工程项目,均应有技术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订货清单,设备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核对并留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部门更正安装设备涉及的部门多,必须有专人负责安装设备的订购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申请和下达非标设备加工制造计划必须做好安装设备的验收、检查和保管工作,防止丢失或损坏
(二)凡需要安装的设备,都要按照《设备安装施工规范》和图纸以及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合格后随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交接双方办理签字手续,随整个工程竣工移交
(三)设备应选择安全地点安装,不得在危岩、塌方、边坡或者可能受洪水、飞石、泥石流、有害气体等侵袭(蚀)的场所安装
(四)车库、棚的修建,要达到防风、防雨、防冻、防火、防盗等要求,设备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操作和检修
(五)电器设备要做到良好的接地或接零配电室、发电机房都应安装防雷击保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六)精密设备应装防尘、防潮、防震、保温等防护设施第十一条设备施工(停放)场所的安全事项
(一)为防止非设备人员接近易发生危险的设备施工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外,设置围栅及警告标志使用行走机械和车辆的施工现场,要划定其作业区域和行走路线防止各行其是,发生意外
(二)油库、喷漆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设备停放场所、作业车间要有防盗措施
(三)高温及有害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通风、降温等设施
(四)设备上凡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的,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调校,发现有动作不灵、指示不准等情况时,严禁继续使用
(五)进入寒冬季节前,必须做好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严格换季保养
(六)注意做好设备的防雨、防风及防洪工作第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电气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架子工等)必须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相关安全操作证件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项目物资设备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有明确的说明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该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所有施工现场的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一)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二)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第十三条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验收管理制度
(一)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二)设备验收合格后,需进行登记存档
(三)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5吨以上各种起重机、电梯、运输车、装载机、挖掘机、架桥机等
2.中型设备各种校拌和机等
(四)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购置生产厂家会同项目物资设备部人员参加,做好详细记录
(五)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物资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由项目所在地文件规定须经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七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桥箱限位、冲顶限位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丝紧固是否松动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咀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7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8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低规》标准,严格执行9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八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指定专人负责,与设物资设备部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即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物资设备部研究确定九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十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项目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第四章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第十五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第十六条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第十七条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第十八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第十九条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第二十条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第二十一条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第二十四条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第二十五条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第二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第五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第二十七条基本要求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1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2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3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