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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供水分区计量监测及取用水在线监测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ZLZC20230**采购单位兰溪市水资源管理所代理单位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16http://^v.lanxi.gov.cn/col/col/index,html,或者也可以通过http:〃www.lanxi.gov.cn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共资源交易链接进入访问),中标人在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1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预算
1265.9685万元
(2)项目属性
①货物类(
①货物类/
②服务类/
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4)本项目是(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8
(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①)措施进行
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比狭U)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资金;20预算总价
1265.9685万元,最高限价1202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40%;完成全部设备安装、21调试,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余款在完成所有新改建取水户计量监测设施安装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22金形式以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合同履约期限满自动失效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4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行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0优先采购节能产品25节能产品□不适用0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26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ZJZLZC2023**
二、采购单位名称兰溪市水资源管理所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LZC20230**项目名称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供水分区计量监测及取用水在线监测项目预算金额(元)12659685最高限价(元)12020000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供详见《采购需求》1批1202水分区计量监测及取用水在线监测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
[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q,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北泉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2023年**月**曰**:**时开标地点(网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裙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3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二家,具体信息如下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联系人江昌奇联系电话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联系人掌丽联系电话()
8、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一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溪市水资源管理所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式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汤浩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瑾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徐丽琴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传真/联系人楼影监督投诉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023年**月**日第二章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供水分区计量监测及取用水在线监测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国3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计算标准的
53.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演示时间及地点1)本演示采用演示录制视频(或线上发送)形式进行,视频应在般环境下PC端能重放,逾期送达或不能播放视作未提供,不能得分52)以视频方式进行演示,2023年**月**日17:00时前将录制的演示U盘可以用邮寄形式递交至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前将录播视频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钉钉()上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它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公告“质疑与澄清”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采购人和招标人作出书面解6释、澄清招标人将于规定时间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7注递交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8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或直接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人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9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招标人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10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1、以下情形视为未提交启效投标文件
(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2)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无效的;
(3)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11备份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
1、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月**日**时**分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2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月**日17时00分前,以邮寄形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至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整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13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1楼)开标室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14技术商务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并且分别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跟上传到政采云系统的电子加密文件一致,并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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