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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协议示范文本工程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或专业工程分包人)施工作业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如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专业工程分包协议,双方就施工作业分包事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施工作业分包人资质状况1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有效期..、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及内容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不符合规定,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由于材料、设备、构配件交付不及时,或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规定,工程承包人应赔偿施工作业分包人发生的停窝工损失,导致工期延误时,工期对应顺延
16.2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妥善保管、节省使用工程承包人交付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身的责任发生丢失、损坏,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一定的因此导致的I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施工作业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规定)采购单价(包括采保费及运杂费)为,采购总量为;采购单价(包括采保费及运杂费)为,采购总量为;、施工作业分包价款
1717.1按实物工程量承包,根据双方约定的工程量人工费单价进行结算,并计取对应的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及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的采购费用等按约定计取
17.2工程量人工费单价为
17.3赶工费是工程承包人为赶工期,规定施工作业分包人的J作业人员节假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增长支付的费用,由双方自行约定,并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17.4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采购费用是工程承包人委托施工作业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所需费用,为各项材料、机具的采购单价(包括采保费)义采购总量之和
17.5规费以工程量人工费总价为计费基础,计费率为o并不得违反“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规费原则”的规定
17.6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工程量人工费总价为计费基础,企业管理费的计费率为;利润的计费率为o
17.7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规费、企业管理、利润原则详见附件
17.8在下列状况下,施工作业分包价款可以调整
(1)市场工日价欧I变化幅度超过%,工程量人工费单价按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工人工资价格变化的,工程量人工费单价按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工程量确实认
1818.1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在每月25日之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当月已竣工程量汇报,工程承包人接到汇报后3天内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计量工程承包人应在进行计量前24小时告知施工作业分包人,施工作业分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与施工作业分包人收到告知后不参与计量,工程承包人自行计量成果有效,作为支付施工作业分包价款的根据
18.2工程承包人在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汇报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的,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再次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申请计量的书面告知,并附上已提交时已竣工程量汇报日勺附本施工作业分包人书面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申请计量告知后,工程承包人在7天内尚未进行计量的,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已竣工程量汇报中开列口勺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支付施工作业分包价款的根据
18.3施工作业分包人未按本协议约定的I时间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已竣工程量汇报,或其所提交的汇报不能满足计量规定且未做整改的,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并视为施工作业分包人当期无支付规定
18.4对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行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因施工作业分包人原因导致返工日勺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施工作业分包价款的支付
1919.1分包价款结算按本协议18条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时已竣工程量汇报经工程承包人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5天内按本协议17条办理当月分包价款结算其中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的采购费用以当月采购总量为准
19.2本协议确定的施工作业分包价款调整,工程量变更引起欧I分包价款增减,其他协议约定的追加分包价款,应在同期分包价款结算时一并办理
19.3分包价款支付当月分包价款中日勺工程量人工费、赶工费、低值易耗性材料、机具口勺采购费应在当月分包价款结算办理后5天内一次所有支付;分包价款中的其他部分支付双方自行约定,但在最终分包价款结算办理后14天内必须、施工设备、机具、转材料供应20所有付清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应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日勺设备、机具,应及时组织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性能应满足施工作业的规定,运行良好后向施工作业分包人交付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性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本协议委托施工作业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及时组织进场并交付施工作业分包人,保证施工作业需要如需要施工作业分包人运送、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应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的设备、机具一览表见附表二
20.
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表
三、施工作业变更
2121.1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发生变更,工程承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分包人发出告知,并提供变更后的对应图纸和阐明
21.2施工作业分包人对因工程设计变更原因导致日勺如下施工作业应予服从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⑵协议约定的分包范围、作业内容中的工程量增减;⑶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和次序的变化;4因工程设计变更需要附加的作业
21.3因变更导致施工作业分包价款日勺增长及施工作业分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日勺工期对应顺延;因工程设计变更原因工程量减少,施工作业分包价款对应减少,工期对应调整
21.4施工作业分包人不得私自变更工程设计因施工作业分包人私自变更工程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施工作业分包人承担,延误日勺工期不予顺延
21.5因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施工作业分包人无权规定追加施工作业分包价款
21.6施工作业变更超过协议约定的分包范围、作业内容的I,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施工作业验收22则施工作业分包人分段施工作业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分段竣工汇报,告知工程承包人检查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I分段竣工汇报后组织分段施工作业质量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施工作业分包人负责返工并承担自身损失,工期不延长,给工程承包人导致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的,施工作业分包人应作一定赔偿
22.2根据本协议施工作业分包范围、作业内容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本协议施工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分段见附表四
22.3因工程承包人组织施工作业质量分段检查验收不及时一,导致施工作业分包人停窝工或返工的J,由工程承包人承担施工作业分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23.4施工作业质量分段检查验收合格后,工程承包人应当立即签字确认,施工作业分包人对该段的施工作业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施工配合
2324.1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接受和配合工程承包人的管理,以及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承包人或施工现场第三方的工作必须施工作业分包人配合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I指令予以配合除必须的I施工作业质量分段检查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时间之外,施工作业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施工作业分包人按协议约定完毕施工作业,必须获得工程承包人或施工现场第三方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配合或保证施工作业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J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作业分包价款最终支付
2424.1所有施工作业完毕,经工程承包人检查承认后14天内,施工作业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文献
24.2工程承包人应自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结算文献后14天内进行核算,予以书面确认或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24.3施工作业分包价款结算文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工程承包人自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结算文献后14天内未予以书面确认或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视同工程承包人承认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结算文献,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结算文献生效
25.4施工作业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协议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
24.5分包价款结算文献生效后14天内,工程承包人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分包价款的所有尾款、违约责任
2525.1当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准时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分包价款;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的其他状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算施工作业分包人完毕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协议价款时,应按施工作业分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所拖欠的协议价款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每日%日勺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的I其他义务时,应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施工作业分包人导致的经济损失,顺延施工作业分包人欧I工期
25.4当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施工作业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日勺,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日勺违约金;2施工作业分包人施工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原则,但可以到达国家规定原则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欧I违约金;3施工作业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施工作业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导致日勺直接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26.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步,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索赔
2627.1工程承包人根据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告知或其他资料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对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
28.2施工作业中,如施工作业分包人碰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可以索赔的情形,工程承包人应采用一切合理环节,向发包人主张追加工程价款或延长工期工程承包人索赔成功后,应将索赔所得的I对应部分支付施工作业分包人
29.3当本协议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合法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日勺对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状况,导致作业分包人工期延误不能及时获得分包价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施工作业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告知;2发出索赔意向告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延长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汇报及有关资料;3工程承包人在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索赔汇报及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予以答复,或规定施工作业分包人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承包人在收到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交的索赔汇报及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作业分包人作深入规定,视为该项索赔已经得到承认;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告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最终索赔汇报及有关资料索赔答复程序与
3、4规定相似
26.5施工作业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导致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分包人索赔、争议
2727.1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一样意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争议1双方到达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I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2发生争议后,双方应保护好已竣工成果除非出现下列状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持续施工作业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协议;2调解规定停止协议的施工作业,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规定停止协议日勺施工作业;4法院规定停止协议的施工作业、不可抗力28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作业期限3开始施工作业日期—年—月—日,完毕施工作业日期—年—月—日,总日历作业天数为天、施工作业质量原则4工程质量按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估原则》,本施工作业分包必须到达质量评估等级、协议文献及解释次序5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协议;
(2)本协议附件;
(3)本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协议;
(4)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原则规范6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和专业工程分包协议有关约定外,本协议另有如
2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I定义与工程承包人日勺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中的定义相似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施工作业分包人应立即告知工程承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用措施,竭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施工作业分包人采用措施工程承包人认为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施工作业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通报损失状况,及估计清理和修复日勺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通报一次损失状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损失状况及清理和修复费用的I正式汇报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日勺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如下措施分别承担1工程自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作业日勺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的人员伤亡、工程承包人提供应劳务作业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对应费用;3施工作业分包人的自有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停、窝工损失,由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行承担;4停工期间,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规定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及I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6延误日勺工期对应顺延
29.4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J,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对应责任、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930.1在施工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迹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日勺物品时一,施工作业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应于收到书面告知后24小时内汇报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规定采用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协议工期如施工作业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应依法承担对应责任
30.2施工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收到书面告知后48小时内应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协议工期顺延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协议解除
3031.1假如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分包价款,施工作业分包人可以停止施工作业停止施工作业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分包价款,施工作业分包人可以发出告知解除协议施工作业分包人违反本协议11条12款规定,工程承包人可以告知解除协议
31.2施工作业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施工承包协议或专业工程分包协议终止,工程承包人应告知施工作业分包人终止本协议施工作业分包人接到告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施工作业分包人已竣工程量的分包价款,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可以解除协议
31.4协议解除后,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I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规定撤出施工现场工程承包人应为施工作业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已竣工程量的协议价款有过错时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I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协议终止
3132.1双方履行完协议所有义务,分包价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33、协议份数
33.1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协议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一份,施工作业分包人执份、补充条款
32、协议生效33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协议签订地点.本协议双方约定后生效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作业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下原则规范合用
(1)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承包协议和专业工程分包协议
7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承包协议和专业工程分包协议(有关协议价款细节除外),供施工作业分包人查阅当施工作业分包人规定时,工程承包人应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一份施工承包协议及专业工程分包协议(有关协议价款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8.2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全面理解施工承包协议和专业工程分包协议的各项规定(有关协议价款细节除外)、图纸
89.1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始施工作业日勺—天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协议施工作业有关的原则图一套、项目经理及施工作业负责人
910.1工程承包人委派时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O
9.2施工作业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为,职务,职称、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0.1组建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协议和专业工程分包协议,组织实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毕施工作业分包人的I施工作业前期下列工作并承担对应费用1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交付具有本协议项下欧I施工作业条件和场地,具有施工作业条件和场地的交付规定为•••92在年—月—日前完毕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毕本协议施工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I时间和质量规定;3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对应欧I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在年—月—日前完毕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多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波及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身日勺手续除外;5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对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规定与保护责任为;6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其交验规定与保护责任为O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工程施工方案,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的;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实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查检测日勺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办理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搜集整顿及负责办理竣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处理非施工作业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准时提供图纸,及时供应施工作业所需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作业需要;
10.7工程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负责按规定在工地设置农民工学校,处理在工地培训农民工的I场地、设施、师资;
10.8负责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和环境,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劳动保护、卫生健康原则的生产生活条件;
10.9按本协议约定,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协议价款;
10.10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作业关系、施工作业分包人义务
1111.1对本协议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内的I施工作业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对应岗位证书的纯熟工人进场施工作业;自觉遵遵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规定,每月底的前天提交下月施工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规定时应提交阶段施工作业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规定提交旬、周施工作业计划,以及与完毕上述阶段、时段施工作业计划对应的施工作业人员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后严格实行;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原则规范、规程、有关技术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题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作业,保证施工作业质量到达约定的原则;科学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1L4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1.5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导致的施工作业质量整改、返工、工期迟延、现场脏乱导致的损失及多种罚款;
11.6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I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对设备、材料及J保管、使用状况,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的随时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7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保管机具;按工程承包人原则化工地规定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L8准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服从工程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配合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作业质量验收;1L9协助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已竣工部分日勺成品保护工作,因施工作业分包人责任发生的I损坏,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对应的经济损失及罚款;
11.10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1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对其施工作业内容的实行、竣工负责,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施工承包协议(包括专题工程分包协议)约定的I、与其施工作业有关的I所有义务;
11.12施工作业分包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3.1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消除违章作业所导致的事故隐患由于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欧I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I费用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施工作业分包人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作业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出书面记录;工程承包人不得规定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因工程承包人违章指挥、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保护和保证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欧I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及发生日勺费用、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1313.1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欧I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原则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4.2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等部位施工作业以及实行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施工作业前应经工程承包人承认,工程承包人应提供防护和保证措施并承担费用,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15.3施工作业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施工作业分包人提出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事故处理
14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立即汇报工程承包人,配合工程承包人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日勺调查处理
14.2施工作业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双方事故责任划分有争议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险
1515.1施工作业分包人开始施工作业前,工程承包人应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从事危险作业的意外伤害保险,且不需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投保的内容为_______
15.3工程承包人租赁或提供应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欧I施工机械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要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投保日勺内容为O
15.4施工作业分包人为施工现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的内容为O
17.5保险事故发生时,施工作业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用必要时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
18.1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详细表式见附表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规定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工程承包人对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的质量负责;需要施工作业分包人运送、卸车日勺,施工作业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工程承包人交付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日勺品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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