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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国泰大厦弱电系统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泰大厦弱电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062)的政府采购结果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管理合同
一、项目管理内容国泰大厦弱电系统设备运维
二、项目管理地点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迎宾大道东侧国泰大厦1988号
三、合同执行期限
3.1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
3.2合同期内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所规定内容,履约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更改合同期限违约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服务性质质保期过后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五、服务范围
5.1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泰大厦弱电项目运维具体运维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以招标需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6.2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内,按照新区政府机关工作时间执行特殊紧急情况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升级、迁移、计划性维护、常规性维护乙方对该项目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六、服务范围外包括
7.1人为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系统及设备损坏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
6.2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出现以上
6.1款情况,乙方仍需按本案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如出现
6.2款情况,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或采购单
七、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7.1合同金额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系统及设备的运维管理费(含税价)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陆佰捌拾伍万贰仟玖佰元整(小写金额人民币¥6852900元整)该费用已包含人工费、工具费及其他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设备和材料费用除外)
7.2付款原则运维管理费的支付本着先运维后取酬的原则
8.3付款方式每年每季度10日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办理请款手续后,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大写金额伍拾柒万壹仟零柒拾伍元整(小写金额人民币¥571075元整),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8.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
1.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服务费用
8.
1.2甲方在确认网络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说明故障情况,给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维护现场,积极配合乙方维保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使网络设备正常工作
8.
1.3甲方有义务协调相关部门及其他工种,作好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现场维修的准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固定的办公室并配置一部电话以便及时接受设备运行过程中故障保修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等由乙方自备
8.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8.
2.1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8.
2.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定期到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工作
8.
2.3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长期备有用于系统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周转设备乙方应建立备品备件库如果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对无法修复的硬件免费更换原厂产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范围内的单件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设备耗材和零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耗材和零配件的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后予以支付
8.
2.4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修复
8.
2.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8.
2.6甲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和检查、维修方法,帮助管理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懂得及时处理的方法
8.
2.7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时,乙方须向甲方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在进行相关更换处理工作
8.
2.8乙方免费向甲方宣传系统设备的基本功能知识,并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操作系统设备
9.
2.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9.
2.10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严格管理教育,乙方人员不得借维修工作之便,侵害甲方的权益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
3.
2.11乙方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乙方应保障系统能以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性能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服务费中
9.
4.12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现系统设备老化,应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设备更换提出可行性方案及报价
9.
5.13其他具体运维服务标准和要求以招标需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支付服务费,应按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9.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9.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每延迟一天,乙方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七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为本项目配备管理和维保人员所有人员简历必须在甲方备案,并具备须针对服务运维项目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须专人专岗,每日在岗,并按甲方要求定期报送排班人员表所有人员不得由其他项目临时调配或临时调配至其他项目或兼职本项目工作
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岗位配置人员进行监督核实,如发现乙方未按
9.4款约定配置人员,为乙方违约行为,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立即整改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做出整改报告、调整合同期限直至解除合同
12.甲方定期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乙方服务管理不符合本招标需求和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或核减服务费乙方如在运维服务工作中违反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调整合同服务期限
13.甲方由于行政命令、机关搬迁、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运维服务停止或终止,有权解除运维服务合同
十、争议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如需特别约定,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本合合同的附件其效力顺序为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8.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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