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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地:合同编号: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乙方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洛居委会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514号邮政编码528300联系人梁建勇电话甲方就多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向(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事宜,聘请乙方的代理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长期合作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梁建勇(乙方工作人员,电话:,EMAIL:,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洛居委会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514号负责安排上述专利申请的翻译、国内外联络等代理工作;
(二)甲方指派(电话;EMAIL:,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甲方需要送达乙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邮件的通讯方式向乙方传送第二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各阶段费用单价如下:费用类别单位税率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含税总价(元)含税单价(元)6%翻译费(中译英)元/千中文字申请阶段费用件6%审查意见费用次6%授权阶段费用件6%备注:
1、上述费用包含代理费、官费、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税费等必要的基本费用发票为税率为6%的专票,发票内容专利代理服务费
2、上述费用不含新申请的撰写费用、不含改写费用(如因原始申请存在缺陷导致需要实质性改写的情况)、不含年费
3、申请阶段费用不含说明书超页数或权利要求超项数的官费及对应的税费,具体为
4、上述审查意见费用为一次答复审查意见的费用,如果超过一次,每次按人民币元/每次记取,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
5、若因国家规定需要调整税率的,上述明细中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率及税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结算,乙方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如外国专利局官费变动较大的,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按月向甲方发送请款单及请款依据,并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阶段费用支付时间如下
①申请阶段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申报的申请回执后,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申请阶段费用及翻译费;备注乙方在甲方委托后立即展开翻译工作,翻译文件无异议后立即准备、整理申请资料文件;联络上述国家的合作专利代理机构,针对文件进行校稿和申报等工作
②审查意见费用乙方收到外专局的答审回执且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审查意见费用;
③授权阶段费用甲方专利得到专利局授权后,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授权阶段费用及年费
2、甲方收到乙方齐全的付款资料后,应于次月向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以上付款前均需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率为6%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在发票上备注服务内容或项目
4、
(三)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乙方账户明细如下户名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顺德分行帐号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二)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的责任据实承担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二)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技术内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资料,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若本合同第一条中所述甲方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若甲方逾期未答复乙方通知或逾期未支付相应费用,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为甲方的一般代理,并有转委托权,实际业务处理为转委托后的阿根廷合作方;乙方在进行代理过程中,涉及重大程序或者问题的解决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但在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代理人有权做出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处理决定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专利代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开展工作
(二)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
(三)乙方应及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甲方所委托的专利代理实务的处理状态
(四)乙方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或当地专利局下发的专利法律文件等,应及时送达甲方,若因送达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在专利申请各阶段按照该国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专利申请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六)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某项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
(七)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保证在甲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图纸、相关技术信息在处于合法商业秘密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七条法律责任
(一)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应退回该专利代理费
(四)自本合同生效且甲方按约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启动甲方所委托条款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向所委托国家提出专利申请
(五)乙方若有因违反本合同之规定而至损害甲方权益时.,乙方同意对甲方负起损害赔偿的责任第八条合同修改和补充对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作任何改动或偏离,或增加补充条款的,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文件或合同补充条款后才生效,该部分文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
(二)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第十条保密条款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过程中或合同终止后,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财务信息等文件资料、电子信息、资料等(统称为“商业秘密”),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对方或销毁,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第九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顺德方:分公司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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