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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处室备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办公室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施1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究办公室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效配置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2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殊人员安置政策
(一)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被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
(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上级部门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一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三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四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五是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对以上违法行政执法行为,上级部门应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予以撤销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被查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申请复查发出通知的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查单位应当执行
(三)受理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举报内容核查处理或者责成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举报人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处理行政执法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按照《衡水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单位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为促进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合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
(2010)152号)要求,结合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一般、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
二、标准规范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行为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原《河北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河北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汇总整理,制定了《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详细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为全省人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
三、责任分工和有关措施
(一)在省厅公布的标准规范内,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使用上级部门对同一行政处罚行为制定的裁量标准
(二)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处罚事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执行
(三)人社部门在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
(四)县级人社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进行修改或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人社厅备案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单位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服务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1.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2.从业人员上岗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实地查验、年度报告、服务对象反馈、社会监督
四、监督检查措施
1.机构信息公开;
2.注重信息跟踪;
3.关注媒体报道;
4.组织市场巡查
5.受理投诉举报;
6.组织年度审查;
7.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
五、监督检查程序根据不同的监督检查措施,采取相应的监督检查程序
六、监督检查处理
1.警告,督导整改;
2.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服务事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号项社会保险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登记社会保险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登记社会保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3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登记登记社会保险4参保单位注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登记社会保险5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登记社会保险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登记社会保险7参保信息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维护社会保险8参保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维护社会保险9参保信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维护社会保险10参保信息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维护社会保险1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缴费申报社会保险12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缴费申报社会保险13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缴费申报社会保险14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缴费申报社会保险15参保缴费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记录查询社会保险16参保缴费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记录查询养老保险17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社会保险股服务养老保险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养老保险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社会保险股19服务养老保险20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养老保险21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养老保险2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养老保险2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服务养老保险24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养老保险25遗属待遇申领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服务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6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转移接续申请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27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服务接续申请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2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养老保险29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服务请养老保险3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促进股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培训制度,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则并组织实施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加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就业促进股3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指导工作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就业促进股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激励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筹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金统筹办法等,贯社会保险股4金统筹办法等,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相关政策、位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相关政策、标准标准的补充和完善,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扩大覆的补充和完善,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统筹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养老保险31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养老保险3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工伤保险33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34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35变更工伤登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36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中心服务工伤保险37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38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39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工伤保险40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1异地工伤就医报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2转诊转院申请确认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3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4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5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6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工伤保险4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工伤保险48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工伤保险49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工伤保险50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领失业保险51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失业保险52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失业保险53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失业保险54失业保险申报审核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失业保险55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服务社会保障56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5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银行账户激活)社会保障58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59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60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61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62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63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社会保障64社会保障卡注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卡服务就业失业65失业登记人力资源市场登记66就业失业就业登记人力资源市场登记就业失业67《就业创业证》申领人力资源市场登记创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训练中心68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就业训练中心69对就业困难人员(含70建档立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服务中心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含71建档立卡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就业服务中心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7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就业服务中心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73立卡贫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就业训练中心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含74建档立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就业服务中心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对为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房租物业劳动者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便75就业促进股水电补贴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高校毕业76就业见习补贴申领人力资源市场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77生就业服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就业服务中心务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就业训练中心78流动人员79人事档案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流动人员80人事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流动人员81人事档案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流动人员82人事档案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流动人员83人事档案提供政审(考察)服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专业技术84人员管理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服务专业技术85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人员管理服务劳动关系86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股协调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统筹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划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台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股基金投资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5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股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股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6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动保障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股法查处违法案件违法案件落实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人才工作落实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人才工作的管理,承办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的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股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才交流与人事代理工作系,负责人才交流与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7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全县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理全县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管理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培养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人考核管理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股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工作核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8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审核备案、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办法(不含中国共产党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国家、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办法(不含中国省、市及相关部门表彰奖励人选;指导共产党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工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表彰奖励人选;指导协调以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股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选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工资福利股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工资福利股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保障机制10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农民工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11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股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12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导中心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业报到工作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负责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1业务办理乡镇、社区办冀人社字201434号文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人力资源和保负责案件行政执法障部门负责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公安部门2涉嫌犯罪案件侦办,查明犯罪事实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负责组织案件审判和监督司法部门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属地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单位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活动,是指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二)制度建设和规范执法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情况;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执行情况
(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
(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日常抽查、重点检查、自我评查和举报核查等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县部门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
(四)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履行监督职责时,有权就被监督事项进行调查、查询,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对违法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政行为或者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被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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