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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总则1编制目的
1.1规范乡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编制依据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长乐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
1.3本预案所指事故均特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不含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先期处置5及时向区政府、区安委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报告有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6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指挥和协调
4.41进入W级以上应急响应后,镇要在区政府区安委会、市安委办或市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3区安委会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4成立现场指挥部,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最高决策指挥权,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组织协调当地救援力量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现场管控、紧急处置、医疗卫生救助、社会力量动员、现场检测评估等应急工作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等人员组成,1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综合协调各种应急资源,协调实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协调事发地交通管制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各村社区、各企业专业人员组成,2配合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配合区卫健3局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后勤保障组由镇、各村社区、供电所、各企业等人员组4成,配合完成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工具、电力的供应,确保运输和通信畅通善后处理组由镇、各村社区、各企业等人员组成,配合5区应急管理、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及事发地政府人员组成,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当国家、省、市和区启动或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响应级别时,镇级现场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服从国家、省、市和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继续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与上级派出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交接时,做好相关内容通报紧急处置
4.5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1)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3)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救援
(4)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
(5)镇将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至区安委会,区安委会根据事发地政府请求和专家意见建议,调集救援力量前往支援
(6)区安委会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事态超出本区处置能力的,及时向市安委办请求周边县(市、区)支援对继续救援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指挥部要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政府批准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4.6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医疗卫生救助
4.7镇卫生院配合区卫健局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群众安全防护
4.8现场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镇、各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落实周边群众安全防护措施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3指定部门负责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5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6负责治安管理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
(1)镇根据需要组织动员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组织动员全区相关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2)根据需要,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应急终止
4.10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专家组讨论研究,镇获得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期处置5善后处置
5.1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需要上级援助的,由市政府提出请求报省政府决定一般和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需要上级援助的,由区政府提出请求报市政府决定镇组织各村(社区)、各企业先期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工作涉及商业保险的,相关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事故调查
5.2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省政府直接成立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市政府直接成立事故调查组,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区政府直接成立或授权、委托区直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分析
5.3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镇报区政府,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办必要时,由区安委办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保障措施6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应急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2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区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各村(社区)、各企业负责辖区内相关信息收集,并向镇报送,镇安办将相关信息分析和处理后向区安委办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应急支援与保障
6.2救援装备保障
6.
32.1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登记造册、明确存放地点并妥善保存镇、各村(社区)、各企业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特种设备的配备应急队伍保障
6.
42.2加强协调联动,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队伍,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交通运输保障
6.
52.3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后,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要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畅通医疗卫生保障
6.
2.4镇卫生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床位、人员、技术、抢救药品物品器械等,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基本生活保障
6.
2.5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做好受事故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被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用水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
6.
2.6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部门应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资金保障
6.
2.7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政府协调解决社会动员保障
6.
2.8镇、各村(社区)、各企业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需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有关地方应提供帮助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
12.9镇、各村(社区)、各企业负责提供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并设置统
一、规范的明显标志教育、培训和演练
1.2宣传教育
7.1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各企业应当与镇、各村(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有关应急知识培训
7.2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应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列入干部培训课程演练
7.3镇、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特点,依法组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1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演练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预案管理与更新.2本预案由镇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镇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湖南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发布,同时抄送区安委办备案预案解释.3本预案由湖南镇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8.4本预荣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事故分级
1.4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工作原则
1.5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事发地的村(社区)、各企业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至镇,镇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移交镇指挥部在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利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3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4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风险评估、物资装备保障、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组织体系2湖南镇职责
2.1湖南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各企业应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处置工作责任人,协助镇及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镇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同时调动所属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2.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发生事故后应负责本单位受威胁人员疏散、设施关停和物资转移,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做好自救互救工作;如实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物资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3预防
3.1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基础设施设计要科学选址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落实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镇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要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和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预防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监控并定期检测评估,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认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预警分级
3.2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事故的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I级、n级、m级和w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I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级预警(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的;II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或省安委会负责发布按《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级预警(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m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由事发地设区市政府或市安委会负责发布级预警(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w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安委会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应对措施、咨询电话等根据灾情变化,预警信息内容有所增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手机、报刊、通信、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切实做好预警信息的传达和应对工作当事故灾难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息报告
3.3接到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镇主要负责人确保在30分钟以内(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第一时间组织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按照速报内容要求及时书面报告各阶段处置情况,2个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接到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死亡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突发事件,镇及有关部门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生的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研判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应越级向上报告信息报告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4应急响应响应标准
4.1级响应启动标准
4.
1.1I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事故级响应启动标准
4.
1.2II1发生重大事故;2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事故;4省政府认为需要响应的事故级响应启动标准
4.
1.3m1发生较大事故;2超出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域事故;4设区市政府认为需要响应的事故级响应启动标准
4.
1.4IV发生一般事故响应级别
4.2对应响应级别划分,依次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不OI级响应红色、II级响应橙色、III级响应黄色分别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地镇(镇)、有关部门(单位)在区安委会领导下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全力以赴进行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和情况并由区政府报请上级政府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上级有关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积极做好救援处置工作IV级响应(蓝色)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当超出区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市安委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影响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响应行动
4.3事发生产经营单位响应
4.
43.1事发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4)特别是纺织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火灾监测报警系统,做好事故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湖南镇政府响应
4.
3.2当启动W级以上响应时,在上一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到达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1)镇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2)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3)在保障应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控制危险源,降低和消除危害,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以及场所,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实施医疗救护、卫生处置、环境监测、人员防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后勤保障和人员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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