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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2023方案(共篇)12目录篇
三、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13篇
五、医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2•篇
七、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30篇
八、2023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6篇
十一、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1篇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3年X月一2024年X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工作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院长“接待日”问题解决情况,合理检查、处方点评、查处院外购药、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情况
(四)总结阶段(2024年X月一X月)县局在2024年X月底前,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完善绩效分配制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减轻医院运行发展的经济负担和压力,从源头上防止驱利倾向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医疗技术收入,不得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绩效考核指标,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提高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性,配置规划要符合医学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鼓励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推进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县卫健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部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的检验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重点监控医疗机构名单,及时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不合理检查进行预警并纠正加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五)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坚决打击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参与统方等行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上述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县市场X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约谈重点科室、岗位和人员,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将过度医疗检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环节,将预防和惩治医疗检查过程中的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县卫健局负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做为促进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主动监管意识,提升监管能力,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督等日常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狠抓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深入细致做好问题查纠(县卫健局负责)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优化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理解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度的培训,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知晓率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使医院文化成为引导发展、凝聚人心、激励干劲、促进创新的重要力量,大力宣传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人和事要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增进医患互信,依法打击和惩治医闹,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医务人员执业风险,创造尊医重卫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篇
三、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X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X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成员X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X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X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X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X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X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X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X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X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担任,副主任由X、X同志担任
二、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县卫生健康局将印制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县卫生健康局将在各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县卫生健康局将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
(八)强化医德医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T1月)县卫生健康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辖区内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12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12月上旬前,将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我局医政医管股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卫生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县卫生健康局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6月起,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12月2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统计表(含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篇
四、医院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平总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整治我院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甲地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平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四届信宜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产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厉惩治医疗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院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督促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二、整治重点
(一)紧盯履行医疗领域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小看大、以下看上、透过问题看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全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紧盯医疗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频发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基建工程、信息化科技项目承接,资金拨付、人事任免调动以及诊疗“红包”等关键环节整治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标采购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三)紧盯利益输送更加隐蔽、行贿手段花样翻新的违纪违法行篇
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执行翁众《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抵制医药领域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制定的《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加强全县卫生健康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查纠“九不准”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的决策部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地予以落实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为敏锐发现医疗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行为,如“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紧盯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五)紧盯医疗领域风险岗位、风险点一是医院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二是人事任免、建设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三是医务人员在从事治疗、检查、用药、收费等诊疗活动中的腐败风险点围绕决策权、审批权、采购权、处方权等方面,切实把腐败风险防控融入监督执纪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医疗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工作步骤集中整治时间自2023年5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底
(一)督促自查自纠(2023年5月至6月)深学细悟平总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决扛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科组开展自查自纠,依靠自身力量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落实整改、切实堵塞漏洞各科组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情况报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收集汇总后2023年7月1日前向局纪委办报告
(二)全面摸排线索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精准受理、规范办理医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项处置畅通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信访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确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关注网络舆情,对社交媒体等网络发布的涉及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信息及时跟进了解核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医疗领域贪污受贿、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落实“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倒查涉案人所在科室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精神,严查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深化以案促改适时通报曝光一批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法规意识,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开展行业整治、举一反
三、抓常抓长,形成整治工作闭环
(六)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与局纪委办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涉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势,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医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由院纪委牵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问题
(三)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受处理干部讲政策给出路,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绝不手软激励担当作为,震慑胡作非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医院党委请示报告篇
五、医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以平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商洛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利托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成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名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进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二)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耗材),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主要包括:因不当诊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个别医务人员开具无临床指征的检查检验单三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四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四)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重点一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五)加大涉医信访等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医护人员关心关爱机制,有效解决医护人员后顾之忧整治重点一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普遍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等情况二是医疗机构在处理各类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过程中,存在违背相关法定程序、违法违规处理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听群众投诉电话时,态度恶劣、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拖延办理等情况四是医疗机构对待医护人员缺乏温暖关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不科学,奖励激励机制不健全,用人选人标准不明确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专项治理时间从2023年3月分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安排部署,组织学习,宣传动员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党政办公室12,医务科、总护办12,欢迎广大来院就医患者发现问题积极举报(-)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6月底)医院各科室要按照全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医院反馈的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认真对待,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立行整改,完善机制,长期坚持
(三)线索处置阶段(7月1日至9月底)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完善机制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医院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专门措施和办法,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医院研究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党支部书记张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运营院长张
四、业务院长张
五、副院长张
六、办公室主任张
七、医务科科长张八同志担任成员有各科室、各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五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结合目前医院正在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
3.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主动纠错纠偏医院办公室、督查科、医务科、总护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任务篇
六、医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净化行业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药品采购方面加强对药品采购流程的监督,建立药品采购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药品采购合同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加强对药品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
(二)医疗器械采购方面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流程的监督,建立医疗器械采购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合同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
(三)医疗服务方面加强对医疗服务流程的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医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医务人员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确保医疗服务收费合法合规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方面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职工素质和廉洁意识
(五)其他方面加强医学科研管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审、实施、验收机制,确保科研项目合法合规加强医保报销管理,建立医保报销审核制度,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加强医疗纠纷调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全面做好行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医院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财务科、门诊部、人事科、绩效办、回访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我院纠风工作的形势任务,就纠风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对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纠风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纠风办负责承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纠风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与各科室协调,组织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活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以全院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慵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推进行风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及外出义诊等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行风建设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行风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内涵中,通过举办宣传栏、制作宣传读本等方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高度注重医疗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七、工作考核与评估
(一)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明确考核评估内容和方法
(二)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对各科室开展考核评估篇
七、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县卫生健康局将印制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县卫生健康局将在各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县卫生健康局将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A)强化医德医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11月)县卫生健康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辖区内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12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12月上旬前,将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我局医政医管股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卫生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县卫生健康局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6月起,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12月2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统计表(含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篇
八、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3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3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院长总负责,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规定由业务副院长带队,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深入临床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处方点评、医嘱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乱用药按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严格惩处三是制定辅助检查阳性率标准,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四是严格执行药品及耗材的招标采购各项制度,严禁科室及医生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五是加强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六是完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不将药品和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
(三)严格收费管理,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四)加大查处收受“红包、礼金”力度通过加强教育,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行医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医务人员向医院签订保证书,并与接诊患者之间签订“不收、不送红包、礼金协议书”,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人员考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问题,要按照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本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A)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篇
九、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平总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甲地县卫健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平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平总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甲地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在全院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新风尚,为健康绥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聚焦“微腐败”高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实施集中整治,浊扬清强化全行业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整治项目及分工开展医疗救治中违规操作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整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整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小病大治等不合理行为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按照同级、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掌握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标准,认真开展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过度治疗、小病大治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整治实施造影、内镜、活检等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充分利用院内宣传栏、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4.整治术中加价和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行为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术中加项、“持刀加价”、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医务人员直播带货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5.整治药企与医疗机构利益输送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与各供应商(经销商)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医务人员签订“九不准”等廉洁行为承诺书,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期一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扎实开展教育学习,进行思想动员,组织自查自纠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中六个方面30类医药领域腐败突出问题,建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目标,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负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统一政策尺度二是做好工作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工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纳入集中整治的机构、组织和工作人员,根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5月)“起底”存量,收集增量,突出重点,认真调查,严查惩戒,区别处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开展重点督办一是广泛收集线索医院设置举报平台,公开电子邮箱、投诉举报电话医院要围绕整治内容和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出击,深入开展排查,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册二是开展深入彻查医院要加快问题线索的流转移交,分部门、按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工作专班统筹研究解决,做好部门衔接医院工作专班对主责领域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依纪依法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追查至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日清周结月报告二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要进行重点督办三是依纪依法查处坚持较真碰硬、纪法衔接、宽严相济,对突破行业底线、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部分“关键少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集中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认错态度良好、上缴不当得利及时、整改到位深刻的行业专家和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纪律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宽大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4年6月底前)医院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举一反三做好集中整治“后半篇文章”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将医药领域反腐工作融入深化医改政策体系
(四)一是完善政策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平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研判、多部门会商、大数据分析对比,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监管短板漏洞,系统集成有效经验、典型做法,以制度政策形式加以固定,结合深化医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五)二是开展督导评估采取机构自我评价、本级工作专班评估验收、上级工作专班督导复评的方式,对集中整治效果进行评价对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三是树立行业新风在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将行风建设和作风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积极指导和正确引导所管辖单位,以“清廉”为主题,开展“清廉医院“清廉药”“清廉学(协,)会”等系列专项行动,营造崇医尚德、勤政廉洁、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风气四是持续深化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后续整改作出要求部署、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一、组长**医院院长
二、副组长
三、成员**长**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把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工作协作各科室要加强重视,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盯紧盯实部署安排、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等环节,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追究问责篇
十、年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2023治工作方案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持续抓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以专项整治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和干部作风转变,现就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质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X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医保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稽核和专项检查,引入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数据筛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市医保局法规与监督科、市医保经办中心参与单位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科、市医保经办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务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医保系统要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医保系统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市医保局法规与监督科参与单位市医保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落实单位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一)深入自查自纠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5月下旬前全部完成
(二)加强线索处置一是局机关在官方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二是局属科室和局属单位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各部门对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对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重点抓收费、药房、门诊急诊等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院环境改善与管理,积极开展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治理“脏、乱、差”,为病人提供一个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
(六)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医患矛盾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和病人的投诉建立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七)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服务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八)完善医院考评制度,将行风建设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并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医师考核、医德考评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科室的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抓出成效,使群众感受到通过抓行风活动,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患者投诉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各科室要针对本科室行风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行风工作的全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全市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报告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保领域行业作风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市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医保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
(四)加强结果运用将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办法予以减分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保领域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16日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篇
十一、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重点实施内容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
(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L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
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
5.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
6.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过程,建立和完善行风有关制度,制定督查办法和标准,组织督查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科室要重视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我院行风工作开展的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信息交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篇
二、年在有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通用实施方案202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降低医疗费用,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一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卫生健康工作,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加强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监管为重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医疗服务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加强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规范叽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医疗行为,指导医务人员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提升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发基于信息系统的智能审核和监管功能,通过信息化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实现对医务人员不合理医疗行为干预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等内部专业委员会作用,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等要求,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因病施治要持续提高医院临床路径信息化水平,将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嵌入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建立临床路径信息分析评价管理模块,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分析评价,不断提高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降低变异率、退出率2023年底前,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县卫健局负责)
2、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进行公示,促进提高检测结果阳性率要完善处方点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监控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坚决查处“大处方”“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引导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采取设立院内药品公开检索查询点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院内药品目录,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县卫健局负责)
(二)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1、推进检查资源共享要依托X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推进检查资料信息区域共享将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查机构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鼓励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独立检验检查机构为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持续推进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方式,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检查服务(县卫健局负责)
2、促进检查结果互认继续拓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医联体、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疗集团内应建立健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牵头医疗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医疗检查质量控制,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检验检查能力20—年12月底前,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疗集团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县卫健局负责)
(三)加强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充分认识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医院党委要把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院内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牵头组建院内行风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覆盖从患者挂号就诊、检查诊疗到入院、出院等服务全过程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提高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固根本、保长远的关键工作来抓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以医院文化建设为引领,引导医务人员规范行为,廉洁行医要建立医德医风档案,严格落实行风和医德医风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要畅通投诉监督渠道,聘用行风和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通过召开医患座谈会、设立举报邮箱、公布院长、书记办公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解决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要开展“院领导医德医风月查房”工作,使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深入病房,深入一线让群众能直接向院级领导反映问题,确保快捷、有效解决问题,真正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县卫健局负责)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和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开展为期一的“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县卫健局牵头,协同有关单位围绕广受群众诟病的“滥检查”“滥用药”“院外购药”“收受红包回扣”等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飞行检查、出院回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结果要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县卫健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等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X月―2023年X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3年X月一X月)县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X月一X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内容,引导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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