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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日常检查,包括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检查;
(二)综合性检查,包括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车间)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三)专业性检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化品、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进行的检查;
(四)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五)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检查,包括国家和地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法定节假日前开展的专项检查;
(六)事故类别排查,发生事故后,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型事故隐患;
(七)复产、复工前检查,包括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长时间停产,在重新恢复生产前,对生产设备设施、人员进行综合性检查第六条隐患按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七条任何人都有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权力和义务第八条任何人发现违章行为,都应当立即制止和纠正第九条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当立即向直接上级或业务管理部门或安全环保部报告第十条任何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都应当立即进行处理第二章职责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一)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保障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足额提取、使用第十二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其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一)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对安全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整改、复查、销号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登记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三)负责全公司的隐患通报管理工作安全工程师、助理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区域内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一)组织开展部门(车间)及安全检查;
(二)负责部门(车间)所属范围内的隐患整改第十五条班组长负责排查本班组当班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上报工作
(一)组织开展班组级安全检查工作;
(二)开展班前安全检查;
(三)开展班中安全巡查;
(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十六条岗位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定时排查,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上报
(一)开展岗位安全检查;
(二)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十七条检查计划的制定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级安全检查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各部门(车间)负责制定部门(车间)安全检查计划,经部门(车间)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实施主体
(一)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实施;
(二)部门(车间)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三)班组级安全检查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四)各岗位安全检查由各岗位操作人员实施;
(五)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检查、事故类别排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专业检查由各部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七)复产、复工前检查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安全检查需要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配合参与的,应当给予积极配合第二十条开展安全检查前,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应当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三)检查方法;
(四)检查依据;
(五)合格标准等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当认真仔细、负责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形成记录,拍照被查第四章隐患整改第二十三条公司隐患整改实行属地区域负责制
(一)一般隐患由隐患所属部门(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
(二)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自身责任范围的,应当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属于其他责任范围的,应当联系责任部门(车间)进行整改第二十五条安全环保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由安全环保部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下发到各部门(车间),由属地部门(车间)负责组织整改第二十六条相关方作业时发现的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到负责该业务的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督促相关方进行整改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当针对隐患内容,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安全环保部备案第二十八条隐患整改按照五定原则(定项目、定内容、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确保隐患闭环管理第二十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三十条各部门(车间)对安全隐患治理必须本着“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必须达到100%第三^一条一般隐患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所在部门(车间)H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第三十二条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应急预案)对目前技术条件难以把控、短时间内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止作业第五章隐患整改复查第三十三条各部门(车间)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当及时将《隐患整改方案》送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隐患进行复查第三十四条安全环保部接到已完成的《隐患整改方案》后,应当对隐患整改的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复查第三十五条安全环保部对隐患整改复查,应当对隐患整改后的情况拍照存档第六章安全隐患统计分析与报告第三十六条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公司将安全隐患划分为四大类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环境不良;
(四)管理缺陷第三十七条根据安全管理对象(要素),公司安全隐患又划分为
(一)基础管理;
(二)员工安全;
(三)电气安全;
(四)机械安全;
(五)工器具安全;
(六)危险化学品;
(七)消防安全;()特种设备;
(九)交A通安全;
(十)建筑安全;
(十一)职业健康;
(十二)环境保护;
(十三)承包商安全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车间)应在每月日前,将上月部门(车间)安5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统计表见附件第三十九条安全环保部每月、每季、每年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表,向全公司进行通报第四十条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当通过班前会、宣传栏、公告栏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宣导和告知第四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向当地应急管理局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七章档案管理第四十二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档案管理工作安全工程师、助理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档案管理第四十三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档案包括
(一)安全检查通知;
(二)安全检查签到表;
(三)安全检查表;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六)各级政府有关安全检查的文书;
(七)其他与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关的内容第四十四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应当及时归档第四十五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档案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年3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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