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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直接负责财务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协调外部关系第五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六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七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第八条公司财务会计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第九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会计,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第十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第十一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第十二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第十三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十四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第十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第五章会计账簿的设置第十九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二十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第二十一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第二十二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第二十三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二十四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第二十五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核算第二十七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不含元)以上,20002000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第二十八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第二十九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第七章货币资金的核算第三十一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第三十二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货币第三十三条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经营成本的核算第三十四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第三十五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三十六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第九章经营收入的核算第三十七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三十八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三十九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第十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第四十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二禾」润总额-应纳所得税I营业利润二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十一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50%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第四十二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第十一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第四十四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第十二章会计工作交接第四十五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四十六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第四十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四十八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第四十九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五十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五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阳江市恒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湖湾营业厅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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