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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打击房屋建筑XX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及转包挂靠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市政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二)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三)建设单位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表建设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序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号12345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序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号12345施工总承包企业(盖章)填报日期:注此表由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填报,并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此表可以自行复制填报附件三:受检材料目录类别序号材料名称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5施工总承包合同6专业承包合同7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图审合格证8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9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0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11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12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职称证书13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14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15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总包单位16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17材料设备采购合同18材料设备租赁合同19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20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21材料设备采购台账、支付凭证22材料设备租赁台账、支付凭证23自有机构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分包单位24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监理单位25监理例会会议纪要26监理月报2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28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注
1、上述材料均需准备原件
2、对不提供有关材料者,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有关情形予以认定违法行为附件四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违法单位(个人)项目负违法行序号处罚(处理)结果名称责人为案情简介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注
1、已结案的处罚(处理)项目,填写此表;
2、表中“违法行为”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
3、案情简介包括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发生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等),认定、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等内容
2、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4.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成立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管科负责建筑工程和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城建科负责市政工程、监察科负责处罚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定额站、建材站、清欠办、法规科等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及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本企业和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表(见附件1)
2.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受检材料目录(见附件2),认真准备受检材料,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收集整理,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关资料
3.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自查表中要明确本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要在自查表中详细写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单位,县住房和建设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的项目和单位
(二)实施检查阶段(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县住建局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管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县住建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县住建局对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执法处罚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县住建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单位今后两年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等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且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在实施检查阶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不提供有关材料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有关情形予以认定违法行为
(三)统筹兼顾,着眼长远住建局各科室要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将专项行动与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招投标管理、资质资格管理、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扬尘治理、建筑节能管理、绿色建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今后的执法工作进入法治化、常态化
(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我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逐一登记,并认真查处县住建局举报及投诉联系电话XX各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报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
1、建筑工程报送地点县住建局建管科联系人XX,电话XXo
2、市政工程报送地点县住建局城建科联系人XX,电话XX o县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XX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建设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序号自查内容自查情况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口是口否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口是2的施工单位;口否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口是3口否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口是4口否人或者投标人;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口是5口否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口是6口否又另行发包;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口是7口否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口是口否注自查存在问题的,在口是中打“J”,否则在口否施工企业(盖章)填表日期:(二八施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自查情自查项目自查内容序当况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口是1口否的;口是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口否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口是3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口否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是否存在口是4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转包行为口否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口是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5□否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口是6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否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口是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口否口是8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口否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口是9是否存在的单位的;口否违法分包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口是10行为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口否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口是11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口否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口是12分包的;口否口是口13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否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口是14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否口是口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否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口是口16程的;否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是口17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否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口是口18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否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口是19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否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口是口20是否存在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否挂靠行为险关系的;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是口21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否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口是22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否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口是口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否注
1、自查存在问题的,在口是中打“J”,否则在口否“J”;
2、每一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单独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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