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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完善服务,保持XX小区整洁有序,维护广大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及重庆市有关文献日勺规定,结合XX小区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手续办理业主(使用人)进行本物业装修,均应提前一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连同设计方案、施工图、施工队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印章预留件)、委托装修协议等资料报物管企业查验审批,经同意后交纳装修保证金2023元(商铺装修保证金10000元)和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户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计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办理“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逾期竣工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物管企业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业主(使用人)与装修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物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装修规定
1、不得私自变化房屋日勺构造、用途、外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管企业审批的J方案进行,不得私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报物管企业审批并出具更改书灯具、空调进出风口等
14、不能用劣质电气材料进行装修,以防发生电器火灾事故
15、施工装修现场严禁吸烟,必须备有消防器具和防燃防爆措施,少许的易燃材料需明确专人管理,并置于安全场所,外来施工人员认真按操作规程施工,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16、装修施工中故意或无意损坏公共部位、设施或给他人财产、物品导致损坏时,当事人必须赔偿并修复,给他人人身导致伤害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17、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楼宇构造、使用功能、外观质量损害,或不听物业人员的劝阻和安排,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用强制措施停止装修施工,并由该业主及施工单位承担因此导致日勺经济损失
18、装修过程中需要动火的J,必须到秩序部办理“动火证”,否则已经发现,按每次500元进行罚款
19、装修完毕后,若发现因装修导致损坏公共设施、相邻设施等,由装修者负责赔偿损失
20、装修项目中如有变更、增项,请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经审批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违章性变更或增项,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令其立即停工,并规定施工单位支付500元以内的违约金
21、线路,管道、空调等设施设备私自改动肚I,每发生一项将扣除装修押金500元作为违约金,因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业主/客户和施工单位承担
五、装修时间规定目前大厦业主已基本入住,装修施工必须保证不能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办公,因此产生大噪声日勺施工只能控制在1800至次日0700o
六、装修垃圾清运
1、可事先约定由物业企业或自行负责清运,装修垃圾必须用袋装好运到楼下指定地点,必须作到日产日清,不得堆放至公共区域,如违反将扣除装修押金100元做为违约金
2、运送装修材料及清运建筑垃圾时,请保持大厦内公共部位的I卫生清洁散落时装修垃圾废料必须自行清理
七、竣工验收及押金退还
1、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将临时出入证交回客服部,按1元/人•天原则交纳管理费,退还出入证押金
2、装修完毕后,客服部组织工程部和秩序部(消防)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的条件为1)提交竣工图纸(如装修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则原图纸有效);2)无遗留问题;3)有消防审批规定的J已提交书面审批意见;
3、组织验收时,要将装修巡检表、整改告知、整改记录、惩罚记录等汇集到一起,作为验收的参照,最终交客服部一并存档
4、验收时,应组织业主、装修单位一起参与,业主和装修单位押金一起退还
5、验收时,如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退还50%押金,经投入使用一月后,证明没有给他人财产和共用部位、设施、共用设备等导致损害的,退还剩余50%押金如有损坏,令其恢复原状,物业管理企业将视损坏度扣除押金和施工保证金,当装修和施工保证金局限性以支付损坏部位的费用时,局限性部分由业主/客户和施工队共同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全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已于2023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煮二二年三月五日OO《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第二条在都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行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措施本措施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如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欧I建筑活动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I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严禁下列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
(二)将没有防水规定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时豉、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减少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构造和使用安全日勺行为本措施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构造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措施所称承重构造,是指直接将自身自重与多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日勺重要构造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变化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
(一)项、第
(二)项行为,应当经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
(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同意;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同意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原则或者规范增长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对应资质等级欧I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原则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对应资质等级H勺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的,或者装修活动波及本措施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对应资质H勺装饰装修企业承担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和其他技术原则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私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H勺安全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章动工申报与监督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动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如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获得业主H勺书面同意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日勺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构造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波及本措施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日勺同意文献,波及本措施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有关资质证书日勺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行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欧I实行期限;
(三)容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规定;
(六)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日勺事项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行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措施第五条行为的I,或者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实行本措施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措施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1,应当立即制止;已导致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汇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日勺,追究违约责任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有关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措施行为的汇报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算,依法处理第十九条严禁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I行为,均有权检举、控告、投诉第四章委托与承接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获得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日勺,应当选择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I装饰装修企业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重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络;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规定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欧I动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纠纷口勺途径;
(八)协议的I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日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处理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面告知后方可施工
2、为保护本物业区域日勺美观、清洁、整洁,凡统一规格安装的设备设施,如入户防盗门、铝合金(塑钢)窗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电器须安装在物管企业规定或指定的位置
3、不得在本物业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超过设计承重原则的不专、板等材料,严禁野蛮施工(如钝物敲砸墙、地面),如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4、装修施工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在本物业第一次按售房协议约定的交房期起三个月内容许装修企业全天施工,超过此期限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其他时间及周日、法定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
5、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物,每天收工时,须保证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建筑垃圾务必堆放在物管企业指定的区域统一清运装修施工的建筑垃圾,应当日清除出小区,严禁乱堆、乱倒、乱放建筑垃圾或不准时清除垃圾,不得高空抛物如有上述行为,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全面清除
6、装修施工的J用电、用水,业主和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不得私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口勺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多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I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多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标,有质量检查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I,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原则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日勺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日勺,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对应损失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协议约定和对应的质量原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I,应当向业主提交阐明书、保修单和环境保护阐明书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H勺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规定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1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导致相邻住宅日勺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私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导致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导致损害欧J,由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导致损失欧I,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由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如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措施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对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如下H勺罚款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标的装饰装修材料,导致空气污染超标日勺,由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导致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惩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规定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日勺,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I砖、混凝土墙体日勺,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如下的J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如下的I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减少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如下的罚款;
(三)私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I,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如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私自超过设计原则或者规范增长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如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如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未经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私自变化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都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日勺规定惩罚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惩罚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私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I,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用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如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如下的罚款;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减少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措施规定日勺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区I,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日勺罚款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汇报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如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如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日勺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措施执行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措施,制定实行细则第四十七条本措施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网站2023年4月28日接和暗埋燃气管道如确需使用公用水或电等设备应到物管企业提前办理有关手续,经许可后方可施工
7、不得在本物业的公共场所装卸河沙、水泥等材料,不得在小区内路面上或公共楼道上直接搅伴水泥,以免对道路、环境导致污染(如有特殊需要的,需到物管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用对应地面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8、给水管道(冷、热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试压符合不小于
0.8MPA时规定后方可封闭,所选用的管道、配件、附件必须符合不小于
0.8MPA工作压力的I规定,电气线路送电前必须做绝缘测试后才能送电至用电点,导线截面必须保证用电容量规定,电器插座必须接漏电保护回路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告知物管企业进行验收
9、为维护电梯的正常使用,装修过程中,不得用载人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如河沙、石子等高层住宅若运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及工具需征得物管企业书面同意,并交纳特约服务费不得用电梯运送有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等令电梯失衡、磨损、毁坏之物品
10、装修期间室内必须按消防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
11、各施工单位人员在离开现场前要认真检查水龙头、电源、煤气开关与否关好
12、车辆进出小区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运送原材料或清除垃圾时不得在小区内沿途抛洒,影响环境卫生如发生此类行为应由施工装饰单位立即清除;
13、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必须按商品房屋使用规定和物管企业装修管理等有关规定施工如在装修中发生违规行为,业主(使用人)应按物管企业对应规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三、装修人员管理
1、装修施工人员凭xx小区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并佩戴好证件备查,严禁乱使用证件(混用证件、过期证件、涂改证件等)和不佩戴证件进入小区
2、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应服从小区物管工作人员的管理,在物管工作人员提出查证时应积极配合,出示证件
3、装修施工人员只能在规定的I施工区域内施工,不得在小区内及其他楼层乱窜
4、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30时,工作时间届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离开小区,不得在施工现场或小区内逗留和留宿
5、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如吸烟、乱扔烟头、火种、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炉(含电阻加热器)、碘铝灯取暖及烘烤非生产用品等,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其用品,并处违约金50—100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置灭火器(1200m2如下配2具;1200m2以上配4具)
四、凡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处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20—1000元的J违约金处理;情节严重或不服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的J,将没收其出入证,并驱逐出小区;有犯罪嫌疑或严重危及小区安全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处理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企业XX管理处年月日(责任编辑湖南物业网)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对业主装饰装修手续的I办理,有关费用日勺收取,以及竣工验收的I组织工作
2、工程部负责业主装修申请、装修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纸的审批工作,负责装修验收工作
3、工程部和秩序部负责对装修施工现场的J管理,定期巡视
二、装修申报及施工流程
1、业主(或租户)第一次提出装修规定时,客服部应做下列工作1)给业主发放《装修申请表》;2)提交书面的《装修手册》,3)提交《应交费用一览表》;4)明示《应提交资料一览表》,包括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各一份、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照片两张等等5)并组织业主与工程部当面沟通,初步理解其装修改造方案,提出改造规定和提议,需要消防审批时给出提醒
2、业主将所规定的资料、图纸、申请等报客服部后,客服部将装修方案和图纸,以及《申请》交工程部进行审批
2、工程部审核装修方案和图纸,并填写同意意见,如有不容许装修内容或不符合协议约定在二日内告之业主进行修改如没有问题,二日内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将资料交客服部办理后续手续主管工程的副经理要对工程部审核的成果进行复核,并签字
3、装修图纸审批通过,已按企业规定协议约定交纳各项费用,由客服部经理签字后,由客服部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向装修单位提出施工规定同步向工程部、秩序部发放《装修现场巡检表》
4、为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
三、交费项目
1、装修押金1)施工单位按每户3000元交付(如总面积超过400平米,按每平米10元交付),作为因违章施工使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等导致损害的赔偿押金2)由业主交付成品及公共设施保护押金,交付原则为10元/m)作为室内违章施工、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等损坏的赔偿押金
2、垃圾清运费如双方约定,装修垃圾由物业企业向垃圾场清运,按每建筑平方米3元支付垃圾清博费
3、办理“临时出入证”费用交手续费每个5元,押金每人50元,管理费1元/人/天(最终退证时计算)
4、特约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建筑平米1元的原则支付,包括额外的秩序维护、清洁安排、电梯看护及运行等费用
三、装修现场管理
1、工程部和秩序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平常管理,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控制措施
2、装修现场要张贴《装修施工许可证》
3、在装饰材料搬运过程中,应保证楼道内公共部位的整体完好,保证楼道扶手、灯罩、墙面、开关无磕碰损坏,如有损坏,由装修户及施工单位共同负责赔偿损失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客服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大厦,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服从物业企业管理,施工完毕后将“临时出入证”交回物业企业客服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大厦欧I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大厦其他业主的正常办公,在装修期间对所承担装修房屋的安全、质量、治安、清洁、成品保护等有关事项负所有责任
6、施工人员不准在大厦内留宿,不得在大厦内其他地方活动,一经发既有违规现象,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劝其出场
7、装修作业必须在本室内封闭进行,不得在公用楼道作业或堆放材料
8、装修作业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由物业企业负责接引电源,并挂表计量,不得私搭乱接,其用电负荷限定在额定电量下,所有用电须用安全保护装置,符合装饰装修技术规范和原则
9、严禁在室内构造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10、装修垃圾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洒或堆放H、严禁变化房屋的工程构造(如房屋的柱、梁、承重墙、板、电路等),不得随意打洞、开门、拆除隔墙
12、电气、、宽带已铺设到位,不容许私自移动改动
13、严禁移动、改位、包装室内消防设施(如喷淋花洒头、烟感探测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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