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声明人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被继承人芦义信(身份证号01)和温荣芝(身份证号012)分别于2002年8月19日和2000年4月3日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李家史山村中街31号留有房屋五间我们四姐妹是被继承人的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们四姐妹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现姐妹四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们四人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同意卢宝生(被继承人之子)继承以上遗产,并同意鲁英(卢宝生之妻)户口落在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李家史山村中街31号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年月日。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