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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一人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一人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股东不承担个人责任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分为股,每股面值为元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O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第七条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但必须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第八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投资决策、资产处置等第九条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增资减资等事项第十条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等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选举产生第十三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第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应由全体董事通过,决议内容应记录并保存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第十六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应由全体监事通过,决议内容应记录并保存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从每年的月一日开始,到次年的月一日结束第十九条公司应每年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按时报送给股东和相关部门第二十条公司的财务报表应经过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并公开披露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条件、股东决定解散、法院裁定解散等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组由股东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程序第二十四条清算完成后,清算组应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第二十七条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附注本章程自行制定,无需经过任何政府部门批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所有如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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