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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团委工作规则海威团发()号2015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公司共青团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团委和所属各团支部第二条公司团委由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团员代表根据《团章》规定选举产生,并按期换届改选,对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所属各单位团支部由各单位团员代表根据《团章》规定选举产生,并按期换届改选,对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第三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单位团支部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并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第四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负责公司及各单位工作团的建设和青年工作,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做好团组织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并按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第五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单位团组织应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工作机构,确立明确的工作职责公司团委一般由至5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名、副书记名;书记原则上要求是共11-2产党员,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司新任团委书记一般不超过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周岁公司所属各单位团组织3634一般由至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名公司团委每届任期三年,351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认真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思想引领贯彻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决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各种思想教育,加强宣传和引导,有效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二)人文关怀组织开展以文化娱乐、体育锻炼为基本形式的活动,丰富青年业余生活;建立青年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听取团员青年诉求,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为青年群体争取正当权益,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青年培养开展技术比武、技能培训以及各种文化拓展活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积极选树典型,并通过“双推”工作挖掘优秀青年人才,为企业培养一批企业需要的新生力量,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实践活动以“青字号”活动和创新创效活动为基本形式,深入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生产的主要环节,引导团员青年建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时代意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制定并落实团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团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团委书记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召集团委委员会议、共青团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传1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工作.检查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要求向团委会、2团员代表大会、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报告工作.同相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3支持,促进团的工作.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学习型团组织建4设,加强团结,强化纪律,充分发挥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督促和帮助团委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团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团委的日常管理工作,除了完成一般团委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团委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受团委书记委托主持全面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团委委员要作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团委及所属各项目团支部可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协助团书记分工负责团的某一方面工作第八条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团员在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30立总支部;团员在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100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与团员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活跃团的工作,关键是活跃团支部,应该充分发挥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切实抓好支部建设第九条贯彻执行团的各项组织制度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共青团和青4-年工作,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认真落实团委工作制度和《团支部工作手册》第十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实行团员代表大会(团代会)、团委(支部)委员会议、共青团工作会议制度
(一)团代会一般为三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团委工作报告;讨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委员会
(二)团委(支部)委员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共青团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团组织和党委有关指示、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年度共青团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计划;讨论和部署重大事项第十一条公司团委定期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先进青年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并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二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每年应组织或推荐基层团干部参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团干部的业务水平第十三条公司团委及所属各团支部经常开展团员思想状况、团的组织建设情况、团干部队伍以及团的重点工作的集中调研,并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形成具有较高工作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第十四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和第四章活动经费帮助,为开展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争取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团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本单位和同级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专项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第十五条团组织的活动经费用于开展团的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登记造册第五章与党政和工会关系第十六条各级团组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需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接受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第十七条各级团组织要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做到响应决策部署迅速、贯彻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决策部署有效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司团委负责制定和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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