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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总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以下简称为“分包协议”)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法规合格标准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的权利
3.
12、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
12.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
12.
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3.
12.
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3.
12.
4、分承包方的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
12.
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
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
13.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组织的每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检查和做出有关规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检查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检查中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
13.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
13、
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
14、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
14.1切割机、电焊机、套丝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职责
1.
1.
1、
15.
1、分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
1.
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1.
1.
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1.
1.
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及警示标识
1.
1.
5、
15.
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1.
1.
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
1.
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有分承包方负责
1.
1.
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应
1.
1.
9、
15.
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1.
1.
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1.
1.
11、
15.
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1.
1.
12、分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
1.
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事故处理
4.
1、如果发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间造成因工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分承包方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和拍照,同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总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4.
2、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项所列第一条《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和第3条《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总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4.
3、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
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4.
5、分承包方必须对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4.
6、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颁布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施工现场及工人宿舍规范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
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7.分包方在施工要做到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和落手清工作,垃圾按照总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分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8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七、其他另附,处罚明细单
1.分承包方(公章):总承包方(公章):.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处罚明细单
1.不戴安全帽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穿拖鞋,光背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随地大便者每次罚款1000元
4.乱倒垃圾者每次罚款1000元
5.赌博,打架斗殴者,每人次2000元
6.盗窃行为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5000元
7.破坏公共设施及安全防护者处罚2000-5000元
8.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指挥者,发生打架事故者每人次罚款2000-5000元
9.碘鸽灯不是三芯电缆者罚款200元,并没收灯线灯具
10.配电箱内放杂物者罚款200元
11.电机接零不到位者罚款200元
12.电线电缆用铁丝固定者罚款200元
13.电焊机及机械设备使用后没有关电源者每次罚款200元
14.电线电缆长时间在水里放者罚款200元
1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次500元
16.高空落物每次1000-2000元
17.阻止安全管理人员执行者每人次500-10000元
18.对监理,总包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内及标准落实者每次罚款1000元
19.对监理,总包单位会议迟到或不参加者,每次迟到100元,不参加200元
20.对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外观质量缺陷,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1000元-2000元
21.对地面或墙面造成油污染者,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1000元-20007Lo
22.违反动火管理制度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23.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次罚款500-1000元
24.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者每人次500-1000元
25.无证,假证者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
26.一般有责火灾一起罚款5000-10000元
27.重大有责火灾一起罚款10000-50000元
28.轻伤一人次罚款500元
29.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0-50000元
30.发生事故隐瞒不报2000-5000元备注;以上处罚视其事故原因具体处理,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报司法部门处理
2、本协议书的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3、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和分承包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需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三,按分包协议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同总分包协议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协议书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协议一并生效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保护)设施齐全、有效,其中落实到位率达95%;
7、“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加强成品保护,不得出现成品破坏现象
9、加强现场监控,监督、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有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他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双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责任
11.
1、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FJ146-2004;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4《安全环境管理程序》QB/G006-
2009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发现不安全现象,双方管理和施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应当对抓好各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
2、总承包方要任,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求和责任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总承包和分承包方管理职责
2.2总承包方负责对分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项第3条第
3.
1、
3.
2、
3.
3、
3.
4、
3.5款所列条件
3.3总承包方在工作开始前,对分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4.4在有重大危险的区域内作业,总承包方应事先对分承包方交待现场危险点,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应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5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6.6依法对分承包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的职权1)有权进入分承包方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总承包方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7日内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2.7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有权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和辞退严重违章作业人员,制止停产整顿,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有关制度对分承包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分承包方承担
2.8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税务证、安全资格证,经总承包方审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符合工作要求、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上岗资格
3.3分承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及年检
3.4分承包方应具备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运输等设备
4.5分承包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上配备2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报总承包方备案
3.6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3.8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9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10分承包方申报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同类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3.11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
11.1建立风险源辨识评价和目标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源辨识并评价出重大风险源,对重大风险源确定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并将管理方案报总承包方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管理方案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将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每月一次报总承包方
3.
11.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o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对于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及时组织各方人员进行专家论证
3.
1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监理每周一下午3;00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监理,总包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更换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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