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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2022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正文内容
一、定羲和概念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羲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辨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的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的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於7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重度舌、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的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签约代表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酬编彝编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docx》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正文内容结束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的定行程的行为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於7定行程的行为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所承^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政府行为等意外事件,是指因常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第二条旅游计划说明书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⑴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⑶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耦、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⑷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耦、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⑺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X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XX为准”、“与XX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第三条签订合同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常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按照合同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有权拒^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的定的不合理要求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辨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的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琳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积极^处理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愤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服务有权拒^组团社未经事先愤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於J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按照合同的定支付旅游费用遵守合同的定完成旅游,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癌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熔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愤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愤商后合理分担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的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癌商后合理分担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的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所承^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愤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的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止
五、合同的解除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的定处理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辨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旅游者未按的定时间到达的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的定处理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组团社未按合同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II整旅游(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的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违反合同的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的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七条其他责任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愤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琳议条款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合th¥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组团社辩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保险产品名耦保险金额保险费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的定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的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发前日至日出发前日至日出发前日至日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愤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愤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解解决愤商或者^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其他熟;定事项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愤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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