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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检测卷8
一、单选题
1.明太祖编订《大诰》,宣布“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工建文帝时下诏,官民犯罪一律“依《大明律》科断”,废除《大诰》明成祖即位后为打击异己,恢复《大诰》,不久后又废止《大诰》的兴废变化()A.印证了皇权高于一切B.说明了法治观念牢固C.体现了中央集权重要D.反映了社会进步趋势
2.唐朝的法律规定凡侵犯皇帝与皇室的犯罪行为皆为“十恶”,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凡违反“善事父母”者,均构成不孝罪,要受制裁;在婚姻家庭里,丈夫对妻子有绝对的统治权由此可知唐朝法律
①体现了儒家的伦理道德
②旨在保证臣民政治权利
③维护了皇帝的至高权威
④注重礼与法的相互结合
①②③①②④①③④②③④A.B.C.D.
3.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有着深远影响,而孔子在中国历史的形象先后大致经历了被“圣化”、“矮化”、“正统化”、“神化”、“僵化”、“维新化”、“丑化”的过程,近似于七次洗礼其中的“僵化”形象理解正确的是()A.春秋时期孔子维护周礼,不知变通,以迎合时代的需要B.董仲舒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牵制国人思想C.理学家们把孔子改造成“存天理,灭人欲”的政治说教者D.洋务派提倡“中体西用进一步强化儒家正统地位
4.清朝入关以后,基于统治全国的需要,设置律例馆,进行全面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大清律例》《钦定六部则例》《理藩院则例》及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大清会典》等清政府在制定法规章程方面的这些努力A.确立民主法治的政治统治B.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C.使处理行政事务有章可循D.强化民族不平等政策
5.宋元时期清官的司法方式以清官故事和其他文学样式为载体逐渐流播;元代以降的公案戏剧以“中冤”推动剧情;及至清代,清官私访的意象塑造在官方与民间文本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继承和发展这些文学现象或作品()A.表明司法黑暗是历代王朝通病B.隐含着民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C.侧面反映出小说成为主流体裁D.是政府进行道德教育的主渠道
6.《唐律疏议》规定走私禁物按“坐赃论……禁物者,谓禁兵器及诸禁物并私家不应有者”这反映了唐朝A.严禁中外的交流B.重视国家经济安全C.注重法律的完善D.加强对地方的管理
7.叔孙通是一个儒生,他参加了刘邦起义军刘邦称帝后,为“正君臣之位、命叔孙通按照“礼”制定朝廷礼仪法规叔孙通制定的礼仪法规受到刘邦高度赞许这反映出当时()A.君主专制的强化趋势B.礼乐制度得到恢复C.法律儒家化趋势凸显D.治国理念发生转变
8.学者在敦煌文书中发现了一些离婚文书“放妻书”,这些文书都是双方自愿离异所立,内容大意都是“既然夫妻不和,必是前世冤家……莫若分离,各自另觅佳偶”文书最后还有对妻子再嫁的祝福“愿妻娘子相离之后.・・・・・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可以用来说明唐朝()A.儒家伦理秩序被否定B.婚俗深受游牧民族影响C.家庭关系的开明包容D.男女平等观被普遍认可
9.先秦法家普遍认为应该依法治国,以法为教,同时又认为通行全国,百姓家喻户晓的法令应由统治者一人制定,监督法令执行的官吏也由统治者一人管理这表明当时法家的法治思想A.实质仍是为人治服务B.与现实政治相脱钩C.巩固了君主专制体制D.基础是人性自私论
10.据《汉书・韩延寿传》记载,“民有昆弟讼田“,时任左冯翊(官职)的韩延寿认为是自己“不能宣明教化,至令骨肉争讼”,当即“闭门思过、于是“讼者宗族传相责让,此两昆弟深自悔,愿以田相移,终死不敢复争这可用于说明当时()A.基层治理依靠宗族自治B.地方施政排斥法治手段C.司法实践的儒家化倾向D.教化发展遏制民间诉讼
11.明朝后期,乡约由儒学士人教化乡里改为宣讲明太祖的“六谕”,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清朝乡约延续明制,宣讲内容变为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这一变化反映了()A.君主专制空前加强B.社会矛盾异常尖锐C.儒士政治地位提升D.皇权向基层的延伸
12.宋代注重乡村基层治理,强调通过修礼书、行乡约等教化民众以形成公序良俗北宋中叶,陕西蓝田吕大钧兄弟开创并推广《吕氏乡约》南宋时,朱熹编纂了《增损吕氏乡约》,在“德业相劝一条中加入“畏法令,谨租赋”的内容宋代制定“乡约”的主要目的是()A.建构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B.将儒家思想推向乡里民间C.控制基层以维护封建统治D.通过道德教化来扬善惩恶
13.《大清律》基本沿袭《大明律》,但清代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它是明代中期后依例司法的继续发展有些狱讼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就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主要说明清代()A.承袭明朝法律变动不大B.立法司法实践水平较低C.法律维护封建尊卑制度D.弥补了法律治理不足
14.中国古代历代法律中,除北周外其他朝代皆不禁止复仇,甚至认为“畏法不复仇,君子所不齿:如《唐律》中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二千里其亲徒二年半大功以下,递减一等”材料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A.法律尚未形成体系B.人情凌驾法律之上C.法律忽视血缘关系D.以礼入法特征明显
15.汉代董仲舒在其著作《春秋繁露》中说“《春秋》之所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作案动机)志邪者,不待成(未遂也要从重治罪);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论其轻”,即所谓的“原心定罪”据此可以推知汉代司法()A.具有援礼入法的特点B.推动儒学独尊地位的形成C.是对秦朝律法的否定D.容易导致司法过程的腐败
16.《唐律疏议》里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种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定位“十恶”,并对每一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解释,有的甚至还对犯罪行为的对象、方式、具体情形等进行了列举这体现唐朝法律()A.是礼法结合的典范B.开始儒家化C.受到理学广泛传播的影响D.开始引经入律
17.《孝经》是阐发儒家伦理的著作,以“孝”为“百行之本”,进而阐述如何以忠孝、孝悌的原则处理君臣、父子、兄弟等各种社会伦理关系,以及立身、处事、齐家、睦邻、治国、事君等各种社会政治事务汉魏以来,《孝经》成为儒学教养的主要文本至唐代,《孝经》获得“经典”地位,升格为与“五经”并列的儒家“经书”之一《孝经》地位的演变反映了A.儒学成为官方哲学B.儒学地位得到强化C.统治思想趋向保守D.道德教化受到重视
18.唐宪宗年间,京畿富平人梁悦为父报仇而杀人,而后他到县衙投案自首该案在审判中引起司法争议,为此唐宪宗专门下诏尚书省集议讨论,最后对梁悦加以宽免这反映了唐代()A.三省六部的完善B.法律体系的完备C.伦理纲常的强化D.司法处罚的宽松
19.北朝《齐律》列有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日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日内乱;隋代《开皇律》称之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唐律疏议》对之进一步修订,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这些规定反映的本质问题是()A.政治统治中封建法律的儒家化B.古代法律内容的完善与细密C佛教传播影响当时法律的制定D.法律条文凸显人人平等特征
20.清朝入关后,抛弃了明朝乡约中的乡村自治内容,改以宜讲“孝敬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勿作非为”的《圣谕六训》为主,到康熙年间,又发展到宣讲“圣谕十六条清廷此举旨在()A.促进程朱理学的广泛传播B.扩大地方宗族势力的影响C.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力D.发挥乡约教化百姓的功能
二、非选择题
2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史载武帝好《公羊》,昭帝传《孝经》《论语》《尚书》,明帝通《春秋》《尚书》东汉不少皇帝还亲自讲经,参与诸儒的学术论辩“议礼、制度、考文,皆以经义为本”,这成为武帝以后汉代政治中较有特色的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儒学不断汲取其他学说的成分以充实和完善自己,为特别注重精神生活的知识阶层提供了一种安身立命之道加之汉代通经致仕政策的刺激,于是“专事经学,其风甚笃”儒学特别注重德治,讲求调适人伦,纯化风俗,其义理易为“匹夫匹妇”所认知和认同,故而狱吏走卒、农夫牧人、幼童白首纷纷诵读儒经,研习章句——摘编自孔毅《汉晋之际儒学信仰的危机与演化》材料二南宋理学家在继承北宋理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理学,并深化教化思想,拓展了新的教化方法“助人君,明教化”既是南宋理学家们治学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点根据南宋社会教化的表现路径,可知这一时期社会教化的价值倾向于民生社稷,主要体现在伦理教化、风俗教化、劝学教化、劝农教化、法制教化、军事教化等总之,在南宋时期,上至皇帝下至地方基层官员,为皇室江山,不遗余力地关注和实施社会教化,因路径多元、内容切合社会和民众实际而富有成效——摘编自赵国权《南宋时期社会教化的路径及价值趋向》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汉之际儒学成为重要社会信仰的主要表现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宋时期通过理学加强社会教化的影响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唐代在中央设三大司法机构——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最高司法行政机构刑部、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在地方,州、县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地方司法,州有司法参军事,县有司法、司户等佐吏,协助州刺史和县令处理案件在司法审判中,有“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残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准其以银赎罪)……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诸妇人犯死罪怀孕当决者,听产后一百日乃行刑”等规定在审判程序上,对传票、证据获得、证人限制、法官要求、刑讯、死刑复核、上诉等均有规定——据金荣洲《7-9世纪中外司法制度比较研究》等材料二自秦汉以来,中国历代统治者无不推崇“无讼”,但宋代情况却为之一变,诉讼之风大盛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以田讼最为突出淮南,“淮民为客户所侵,地讼难决”;成都,“人繁地狭,积多田讼”《名公书判清明集》中,邻里之间、主客户之间、僧道之间,甚至叔侄之间、兄弟之间的土地之争俯拾皆是以至当时有人哀叹道“长不恤幼,卑或陵尊,同气之亲,何忍为此!”自北宋初年起,政府不断修订与田产相关的法律,并多次申令土地买卖必须订立契约,“凡人诉论田业,只凭契照为之定夺”张载提出“收宗族,厚风俗”,真德秀则在《泉州劝孝文》等文字中反复告诫百姓须宁息讼争,协睦族邻,改过迁善——据牛杰《宋代民众法律观念研究》等⑴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积极作用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田讼现象突出的原因,并予以简要评价
23.舜是天子,其父杀人舜及其不同时代的法官该怎么办呢?秦舜—廷尉汉唐明清舜_刑部尚书_据此归纳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的特点
2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隋文帝开皇初年两次“更定新律”,史谓《开皇律》隋朝统治者鉴于《北齐律》“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将其作为制定《开皇律》的主要参考,并“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废除“前代鞭刑及枭首”等“苛惨之法”,“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定罪500条,删繁就简,比旧律减少死刑81条、流放刑154条、劳役刑等一千余条唐朝官修史书评价《开皇律》“刑网简要,疏而不失”——摘编自《隋书》
(1)根据材料,概括隋代《开皇律》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隋代法律制度改革的影响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同治年间,浙江余姚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小白菜)被怀疑通奸杀夫在审理时,知县刘锡彤受道听途说影响,认定二人有奸情,因而刑讯逼供迫使二人认罪此案惊动朝廷,在数度更审后终获清白该案由于其强烈的现实感,成为后世研究中最为吸引人眼球的作品关于冤案的成因,可以排除因官员受贿制造冤狱的可能,造成冤案的真正原因是浙江各审案有关人员的渎职所致无独立人格身份的小白菜在本案的司法过程中根本没有话语权,无法申冤,也是导致该案成冤的关键因素之一究其根本,与当时清代法律制度乃至整个社会状况都有着紧密的关系,刑讯逼供和秘密审判为冤案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基础关于冤案平反的原因,首要原因是朝廷通过复查该案,敲打地方督抚,重振自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始逐渐衰落的皇权,进而改变内轻外重的权力格局另外,该案还引起外国人重视,有某外使在总署中宣言“贵国刑狱,不过如杨乃武案含糊了结耳”反映出该案的昭雪也受到外国舆论的压力,有改善中国形象的考虑此外,《申报》的跟踪报道和大肆宣传起了很大作用正如一名外国学者说的,杨乃武案得以广泛传播并被证实为冤,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申报》充满活力的记者们——改编自韩剑尘林晓凤《晚清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学术史考察与反思》解读材料中的信息,提炼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述充分)参考答案
1.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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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19.
20.
21.⑴表现受统治集团尊崇;是知识阶层的安身立命之道;被普通民众认同,民间影响日益扩大⑵影响有利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培育社会风气,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有利于形成向学风气,扩大儒学的影响力;有利于稳定农业经济;旨在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和专制统治,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22.1特点中央司法体系完备;地方司法与行政不分;注重人性化;强调程序的规范性积极作用唐朝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规范了诉讼行为;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对后世司法制度的发展和改进有借鉴意义⑵原因宋代实行不抑兼并的经济政策,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土地交易频繁;北民南迁,南方人口增加,人口与资源矛盾凸显;商品经济发展,促使财富观念和权利意识增强;门第观念淡化评价推动了国家法治进步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反映出商品经济和契约精神的发展;体现出当时人们的私权意识增强;促进了理学的形成和社会教化的改进
23.秦朝时舜不干预司法?罚老皇?;廷尉尊皇命?考虑法?汉唐明清时期舜干预司法;免老皇;刑部尚书尊皇命;免老皇;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的特点:皇帝有法外特权,法律为皇权服务;教化伦理论深刻影响司法;
24.1特点统治者重视律法改革;参考借鉴前朝法律条文;废除前代的严刑竣法;法律条文简要而不繁琐2影响提高了法律的文明程度;缓和阶级矛盾;为隋朝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25.示例落后的封建法律制度和文化是导致“杨乃武冤案“产生的主要原因首先,宁枉勿纵观念成为诞生冤案的理念温床宁枉勿纵一直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流,在它指导下所设立的法律制度实践了这一理念在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中,道听途说使得知县刘锡彤对小白菜产生了有罪推定的思想,更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对二人刑讯逼供因而,宁枉勿纵的法律文化是冤案诞生的温床其次,刑讯逼供的“酷刑”文化加剧了冤案的产生“酷刑”文化一直是古代法律的传统,开U讯逼供也是古代官员审案的重要手段但是,刑讯逼供以其残忍性为世人所惊愕,由此造成屈打成招的冤案也就屡见不鲜最后,封建社会司政不分的法律制度是冤案产生的制度根本清代各地案件归当地的衙门所管辖,如地方知县一方面处理辖区的行政事务,另一方面也负责辖区中的矛盾纠纷以及命案处断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下这种司法权与行政权集于一人的体制,使得地方官员的权力无限膨胀所以,这种失控的两权融合大大滋生了冤案错案的产生由此可见,“杨乃武案”是封建社会落后制度和文化造成的结果唯有从根本上改变封建制度,推动法制的近代化,才能保障国民基本的权利,减少甚至杜绝冤案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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