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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奖励范围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第四条奖励程序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第三章惩罚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第一条惩罚种类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14元以内经济损失者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14元以下的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14—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9)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第三条处罚程序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第四条处罚申诉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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