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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扁一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
(2009)73号)等二.程序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表;练记录;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2份(需打印)注
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
6.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专家在所在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或区安监局应急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并应当在评审前提前把编订的应急预案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专家从市安监局或区县安监局专家库中抽取;
7.评审表在(《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滞安监字
(2010)57号)附件1至附件5,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须签字确认,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8.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9.应急预案按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报市安监局审批口或区安监局审批口申请备案;用蓝色、厚度2cm的档案盒i装,提交1套材料相关资料直接到区县安监局进行备案登记附件
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须打印);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附件1表一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表二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篇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电子版,以及文本文件各1份;
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的综合意见,以及专家签字的名单;
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经正式批准实施的证明材料;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或论证工作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
[2009]73号)要求的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或书面报告,并附有各位专家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书面评审意见,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和参加评审人员的签名材料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论证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论证的,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论证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篇三应急预案备案的流程】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流程
一、备案前准备
(1)编制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编制应急预案
(2)内部审直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对预案的编写程序和内容进行内部评审,内部评审完后,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在应急预案的内审人员签字表中签字
(3)要素评审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两人以上),邀请预案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预案编制人员等参加评审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及有关文件进行要素评审后形成书面纪要对符合的要求的,形成预案要素评审意见;对基本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重新评审1要素评审后专家组人员在评审意见表上签字
二、备案申请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备案前准备后,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应急预案文本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
三、备案受理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受理备案后,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直,经审直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由生产经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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