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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摘要建筑工程进入后期是管理相对松懈、工序交叉严重而复杂的时期,而在这个时期安全问题往往是隐患多,安全警惕性淡漠,有可能大问题没出,但小问题和小隐患不断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引言建筑工程发展到后期,工程基本上都已完成定型,这时的管理工作往往比较松懈,但这个时候又是工序交叉严重较复杂的阶段,这个时期的安全问题往往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做好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隐患
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肢解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
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
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
1、杜绝擅自分解发包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对建设单位擅自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要给予严肃的惩处,创造良好的施工安全管理环境
2、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等行为进行明文规定,以此来约束和管理建设单位的行为当前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不少见,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结束语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参考文献[]⑴曾龙骥.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制度建立J.安徽建筑,
2005.02[][]2王子振谈现场施工管理体会J,建设科技.
2005.09⑻⑶徐金梁陈玉珍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几建筑经济,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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