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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篇)9目录篇
一、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二、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三、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11篇
四、2023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7篇
五、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3篇
六、2023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5篇
七、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30篇
八、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38篇
九、2023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43保局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清单
(二)集中整改阶段20_年_一月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指导并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问题清单,聚焦即时检验(poet)、临床营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药械采购管理、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等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_年_一月,省、市、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及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合对各地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立案查处,必要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年_月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前期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20_年_月_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将组成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有序、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行动、医疗领域作风整治、医疗机构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要建立问题台账,形成任务清单,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取得实效
(二)做好责任分工县卫健部门负责整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进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整治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县医保部门负责牵头整治药品、耗材违规采购,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内部科室(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突出问题线索摸排收集、核查处理、整改规范、建章立制等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强化监督指导,用好督办、通报、约谈、查办等制度措施,加强现场调研指导,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隐患较多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鼓励主动查摆、主动纠治问题,实事求是、分类把握、恰当处理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医疗机构评优评先、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社会信用体系等挂钩,强化专项整治结果运用,确保整治实效篇
三、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2023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区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至U位,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九不准”“十项不得”和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要求,压实办医主体管理责任与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纠风工作制度,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加大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损害群众卫生健康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从重从严处罚,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纠风工作落地见效
1.持续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不断提升部门间联动协作效能,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行风建设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全面融入医改政策在落实纠风要点过程中,要注意选树行业作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
2.以现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卫生“九不准”等为依据,针对当前行业乱象的突出表现形式,进一步推进落实本市“九不准”“十项不得”和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风监管整治
1.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2.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3.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4.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依法严厉打击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二)打击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严厉打击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协同医疗保障部门,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公立医疗机构着重纠正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无指征诊疗、高套病种、对临床药物试验项目纳入医保重复报销、挂床住院、不合理诊疗、分解住院等违规、违法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着重处置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重复收费、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1.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协同本市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团队、细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方案、强化信息支撑,建立合理用药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开,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与相关绩效挂钩
2.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加大不正之风案件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压实办医主体管理责任与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按照科研管理的规范程序,加强对学术合作项目的事前评估、审核管理和定期公示,涉及捐赠项目的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工作,组织做好全区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推荐、聘任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市、区级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并组织其前往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民营医院参加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线上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公立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应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区卫健委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及医疗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工作,区卫健委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及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信息汇总、督导等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职人员负责配合做好纠风工作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10月31日前完成)从即日起,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专项自查按照不同类别和级别,区分工作重点进行工作部署,把重点科室、重点环节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突破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落实整改各医疗机构于10月31日前应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区卫健委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及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开展抽查复查(11月30日前完成)区卫生健康委将于11月组织各部门抽查部分重点医疗机构,根据其自查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于自查不到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总结反馈,健全长效机制(12月31日前完成)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加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不断推进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U!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源头治理,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部门协同在落实工作要点过程中,我委将继续加强与区域内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完善与区医保办、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衔接机制,形成纠风工作合力,落实医师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重视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移交违规违纪线索,形成“一案多查”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
(三)全面排查,强化监管我委将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综合监管手段,推进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从日常管理、信访投诉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中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监督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和意见建议,丰富举报途径,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对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四)重视宣传,广泛教育我委将依托各医疗行业协会不断完善社会和同行评价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出台完善医德医风和行业行风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的配套政策体系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医德医风和行业自律教育,重视选树优秀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篇
四、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3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3年6月以前)篇
一、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实施范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重点实施内容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八)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U!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篇
五、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X关于进一步加X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开展行风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创建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保证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行风建设是一项X任务,必须全院职工奋斗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全院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医疗卫生人员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X、X、X、X各科室负责人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行风建设办公室,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落实由纪检监察小组实施
(二)深入开展“正风提效”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派人对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疗质量进行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三)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求全院职工观看相关专题影片,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对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的工作理念,将忠诚于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于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等,不断规范职工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严禁收受“红包”规定,提倡医务人员当场拒收,对于特殊情形一时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组织,登记在册,不准自行随意处理;不能退还患者的,可计入患者的预交金账户并出具收据,冲抵医疗费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旦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篇
六、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2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兴宁区卫生健康局深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从严落实党委(党组、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局党政办、医政医管股、财务股、卫监所等单位、股室业务人员,落实专人集中办公,办公地址为医政医管股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数据、报表、报告总结收集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二)印发整治公告各单位要在本辖区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产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各单位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单位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
(八)强化医德医风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U!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X-X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X月-2024年X月)区卫生健康局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及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4年X月-2024年X月)各单位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4年X月上旬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报送区卫生健康局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产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产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X月起,各单位于每月16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局X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
七、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X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7月28日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X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医院管党治党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院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新风尚,为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1.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违规向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违规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3.在项目招采、基本药物等目录的编制、医药公司生产或代理的药品耗材进入医保目录、招采价格确定、医学科研项目申请、新药申报、新药临床实验以及新药生产批件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应保守的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4.违规干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及核酸检测、基因检测等审批工作和业务监管;违规干预医疗美容、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设置审批;违规干预医疗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
5.对管理对象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方面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
1.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等招采时,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存在异常采购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作出采购建议和决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药品、器械、耗材招采的临床科室、药剂科等兼具专家及行政职务的重点人员,在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本人或其亲属在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院领导、科室主任或专家,在相关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院内重大经济活动等工作中违规插手、干预招标等不法行为
3.无正当理由采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的产品全部或部分自费特殊药品耗材等,在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特别是已有低价产品在售,仍以各种名义申报备案(议价)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
4.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付费活动的问题
5.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种植牙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1.强行收费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捐赠”或参会名义变相摊派等问题
2.以举办会议、学术活动名义强行索取赞助,或以学术会议为幌子,为医药企业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的问题
3.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或行业影响“搭车收费”,违规举办各类会议讲座、编印材料并牟取利益等问题
4.违规接受医药企业等捐赠或资助,违规收取或使用会费等问题
5.违规开展评比、表彰、达标等活动或开展手续、资质、认证,并借此向参与对象收取费用或“搭车推销”的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1.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耗材的串换问题
2.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3.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4.虚计精神状况检测、血液透析、针灸、推拿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5.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1.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
2.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法行为
3.利用各种途径或方式,违规购买药品、医用耗材等用量信息的行为
4.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安排、组织娱乐性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等行为
5.组织参与串换药品耗材、篡改基因检测结果等欺诈骗保行为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1.假借学术讲座、科研合作、临床实验、无偿捐赠等方式,收受生产经营企业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回扣的问题
2.对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具有决定权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重点人员,利用职位影响,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3.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
4.利用医疗资源损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等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5.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的不正之风行为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期一年(-)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扎实开展教育学习,进行思想动员,组织自查自纠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中六个方面30类医药领域腐败突出问题,建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目标,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负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统一政策尺度二是做好工作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工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纳入集中整治的机构、组织和工作人员,根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5月)“起底”存量,收集增量,突出重点,认真调查,严查惩戒,区别处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开展重点督办一是广泛收集线索市中医院官网设置举报平台,公开电子邮箱(X)、投诉举报电话(X)医院要围绕整治内容和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出击,深入开展排查,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册二是开展深入彻查医院要加快问题线索的流转移交,分部门、按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工作专班统筹研究解决,做好部门衔接医院工作专班对主责领域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依纪依法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追查至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日清周结月报告”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要进行重点督办三是依纪依法查处坚持较真碰硬、纪法衔接、宽严相济,对突破行业底线、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部分“关键少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集中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认错态度良好、上缴不当得利及时、整改到位深刻的行业专家和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纪律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宽大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4年6月底前)医院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举一反三做好集中整治“后半篇文章”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将医药领域反腐工作融入深化医改政策体系一是完善政策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研判、多部门会商、大数据分析对比,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监管短板漏洞,系统集成有效经验、典型做法,以制度政策形式加以固定,结合深化医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督导评估采取机构自我评价、本级工作专班评估验收、上级工作专班督导复评的方式,对集中整治效果进行评价对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树立行业新风在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将行风建设和作风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积极指导和正确引导所管辖单位,以“清廉”为主题,开展“清廉医院”“清廉药”“清廉学(协)会”等系列专项行动,营造崇医尚德、勤政廉洁、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风气四是持续深化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召开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及督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后续整改作出要求部署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后续改进措施,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和监督组,统筹推进全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把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作各科室要加强重视,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盯紧盯实部署安排、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等环节,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追究问责篇
八、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医疗领域深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
二、整治项目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卫健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各县(区)卫健局要印发本县(区)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卫健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
(八)强化医德医风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U!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71月)市卫健委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7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县(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7月起,于每月18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市卫健委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院进行附件2表
(一)、
(二)、
(三)汇总上报,委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附件2表
(一)、
(三)联系人及电话医政医管电子邮箱篇
九、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重点实施内容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U!
(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
(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
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U!
(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
(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X、X成员:X、X、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
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赛监督体系
5.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
6.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篇
二、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省审计厅对省级部分公立医院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切实转变行风作风,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等卫生健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一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决定性意义和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整治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受“红包”回扣、不合理检查用药等突出问题,规范医疗计费收费、药械集中采购等医疗行为,构建良好医疗环境,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时间20_年———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U!
(一)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违反《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一省医疗机构即时检验临床应用管理指南》《一省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重复多记医疗服务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或自立医疗服务项目,擅自扩大医疗服务收费范围,违反医用耗材零加成规定收费,以及临床营养科自制营养制剂无依据收费等问题
(二)药械采购使用自建系统、药械价格“低采高报”、“高采低报”等问题
(三)未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工作要求,“红包”、回扣屡禁不止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依托医疗“三监管”平台,分析评估用药、检验检查、耗材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把好线上监管关;加强行业作风舆情监测,依托“互联网+”行动监管平台,提升行风监管的信息化水平;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安排大型医院巡查、专项巡查和巡查“回头看”发现线索,与线上监管优势互补;通过各地各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和载体,开设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线索;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联动,高度重视上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交办、通报或反馈的问题线索,坚决严查到底,尤其要结合近年来公立医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线索
(二)坚持规范整顿相结合,全面梳理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一省医疗机构即时检验临床应用管理指南》《一省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方案》集中学习,全面梳理自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多记虚记费用、打捆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违反医用耗材药品零加成规定等收费乱象,以及违规招投标、“二次录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逐一整改;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借力大数据分析,通过线索核查、联合侦办、督查督导等举措,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聚焦医药购销领域,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重大商业贿赂,形成震慑
(三)坚持教育警示相结合,综合施策以案明纪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运用“两微一抖多端”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行风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行业风气;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近年来本行业本地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则”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自觉性;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职能部门、临床科室管理责任人,尤其是长期未轮岗的基建、装备、招标采购等高风险岗位,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开展“行风大讲堂”,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六、阶段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年月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持续就医疗收费不规范、药械采购脱离集中采购平台管理、医药购销领域腐败、未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县卫健、市场监管、医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整治内容及措施,深入梳理查找辖区内20_年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_月_日起,各单位每月分别向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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