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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人的全部损失
9.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发包人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10.设计人将本合同设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11.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质量不合格的,设计人必须无条件修改或重做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质量合格为止,因此导致延期交付的,按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修改或重做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质量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12.8设计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立即改正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设计人有其它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第十条其他
10.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发包人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发包人合法使用条件为止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0.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份数的,设计人可另收工本费
10.3设计人在本工程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对于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0.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7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或提请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3.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9本合同生效后,由设计人负责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
10.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1其它约定事项设计版权设计人为本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设计资料、文件或成果的版权(著作权)和所有权均属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仅在制作对外宣传资料时可拥有展示权和署名权此外,在经过发包人同意后,设计人可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除此之外,不得使用,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附件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项目设计小组名单
3、**图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话开户银行:传真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签订日期:[说明本合同适用于一切委银行账号:托设计、委托研发类合同以上合同范本中绿色字体部分为可选择使用的内容,可根据实签订日期:际填写或删除;黄色突出显示部分为填写说明,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均应明确并删除]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本合同及附件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招标文件
3.5投标书(文件)
3.6本合同适用的**市或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以下表格内容可修改、补充]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元投估建筑万费设计费初步施工序号分项目名称方面积层数总率%(元)案资设计图(m2)算每一阶段的设计内容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每个设计阶段的具体要求和详细内容应在设计任务书里写得明确和详细]设计进度要求如下表[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有明确规定,提交的成果、质量要求、审查、验收等细节都应明确]设计阶段日历天数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有关事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注上表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时间从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1方案设计的时间开始算起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如需归还的应注明]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形式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应写明每一阶段提交的相关内容,并应在最后一栏“有关事宜”中写明对交付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验收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形式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23456.1对设计成果的要求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均应同时满足下述耍求1本合同、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设计过程中由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及传真函件要求
(2)在设计图纸的表现方式及设计深度方面,设计成果须满足甲方设计任务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4月版)》、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出版《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的标准及北京市、国家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3)满足政府报批(审查)要求(如有)
6.2质量要求及验收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如有、请针对不同阶段明确具体单位和部门名称!]进行审查和书面确认合格第七条本合同设计费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此费用为包干价,除此之外,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把所有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书面确认合格且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或]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此种支付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1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7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把所有的设计文件支付至结算总价交付给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第二次款的95%和部门书面确认合格且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个工作日内10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10第三次支付剩余费用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有)说明
1.发包人每次在收到设计人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付款,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或支票的形式
2.第二次付费时,定金应抵作设计费
3.第二次付费时,发包人保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施工配合费,此部分费用将根据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施工配合情况以及所花费用予以相应扣除第八条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
1.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事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设计费
8.
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应无条件执行
8.
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8.
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8.2设计人责任
8.
2.1设计人应按国家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或文件,并对其质量、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等各方面负责如果将来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事故或人身、财产等损失时,由设计人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赔偿一切损失
8.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8.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一年[可删除]
8.
2.4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和修改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企业信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一切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不得擅自留存、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以及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有违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本条关于保密义务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长期有效
8.
2.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并通过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审查(核)合格
8.
2.8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
8.
2.9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8.
2.10设计人应派出经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的设计代表(至少是本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成立本项目的设计小组(名单附后)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换设计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及相关专业配套设计人员认真做好现场配合的各项工作,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到现场解决出现的设计问题
8.
2.11设计人声明并保证,设计人对本合同项下由设计人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信息和产品具有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设计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导致发包人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发包人受到不利影响的,由设计人负责处理、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后果并负责赔偿发包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无理由地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的,发包人均应按规定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缺陷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返工或发生其他问题、事故或损失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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