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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28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通用28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申请人,男,.—.生,汉族,身份证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一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一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致—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焦—年七月十九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7申请人李某,男,汉族,1986年月日生,住被申请人北京—有限公司住址北京市负责人联系电话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392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127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587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300元;(20—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7230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3210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年12月25日至20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_年12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一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一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321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一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一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_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__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北京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二O_年九月十八日附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8申请人,男,.—.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省—市号电话被申请人—市—办公设备厂住所—市—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事项
1、确认双方于一年8月20日至一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
2、支付于—年9月20日至一年—月一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8600元
3、支付—年8月20日至一年7月12日期间延时加班工资
50068.97元,休息日加班工资
18358.6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034.48元
4、支付一年8月20日至一年7月1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3034.48元
5、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400元
6、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检查费、挂号费合计
539.3元;
7、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735元
8、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200元
9、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348.5元
10、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899元
1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724.75元第2-11项合计
140943.1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一年8月20日入职被申请人,任机械操作工人工作,填有入职登记表,一年10月12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继续上班,违法解雇本人在职期间没有签订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按相关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保—年8月20日至—年7月12日期间,申请人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现金发放,有签收记录保存在被申请人处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730至下午600,中午有
1.5小时的休息时间,即每天加班1小时;每月没有安排休息日,即每天加班
8.25天;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该期间加班10天一年和一年年休假共10天没有休息—年7月12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冲床车间操作冲床机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左手—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一年9月21日作出穗天人社工伤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一年10月24日作出穗劳鉴初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从—年7月12日至一年10月12日住院21天,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支付,有一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支付,住院伙食费和十级伤残的相关侍遇等没有支付工伤待遇按—市职工平均工资54495元/年的60%计算申请人自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检查费和挂号费合计
539.3元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你委支持本人的所有仲裁请求此致—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一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9申请人徐,男,汉族,一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身份证号码O被申请人苏州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_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一年至一年共45天_254元/天_300%)(45_254)];
三、支付申请人—年病假工资H
85.57;
四、补足申请人一年事假工资扣款
769.51元(
1045.
31275.8=
769.51);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
10952.46(暂计一年度、一年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年终奖
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事实及理由申请人自—年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一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此致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0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__年1月至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相关知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件审查要点第一,审查仲裁主体主要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申请人是劳动者为例,申请人一般应在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的劳动年龄的下限是年满16周岁,上限是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按政策提前退休的除外);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属于《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第二,审查仲裁请求主要审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同时审查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明确、具体、完整,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未明确提出的权益主张仲裁机构不会审理或不予支持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住址—省—市号电话被申请人—市—办公设备厂住所—市—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请求事项裁令被申请人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7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2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50元以上合计51127元事实、理由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单位职工一年12月5日申请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挤伤左手拇指食指等—年2月11日莱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之伤属于工伤一年5月20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之伤为九级伤残一年5月26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后,被申请人迟迟未支付申请人有关工伤待遇为此特诉于贵委敬请依法处理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3申诉人,女,一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改制企业的纠纷,属企业制度改革中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一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第三,审查仲裁时效主要审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的一年的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审查是否存在仲裁时效中止或中断的特殊情形,对于主张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应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第四,审查证据资料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劳动者)应当就其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仲裁请求和基本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另外,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1申请人,男,汉族,一年一月—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唐山市,电话被申请人河北一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事实和理由—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唐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2申诉人,男,汉族,一年7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通讯方式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通讯方式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电话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一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年2月致一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事实与理由—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一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一年H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一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口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一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元的赔偿(即n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此致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人一年7月26日附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3申请人王,性别,男,民族,汉,年龄57岁,职业,下岗工人,联系电话,住所省市区路号室,邮编被申请人中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址—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03室,邮编法定代表人刘,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_年6月24日到20_年4月27日双倍工资,计17400JTIJo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无理由辞退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1800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年6月至20_年4月加班工资休息日90天;法定休假日6天(计算方法[(月工资1800元divide;
21.75天)天%])(
82.75元/天90天2倍=—89元)(
82.75元/天8天3倍=1986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克扣的服装折旧费565元和培训费—元,合计金额36846元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年6月24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为保安员,当时被申请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元;第二个月录用后每个月工资为1800元,并收取培训费—元,领取服装后就直接上岗工作,没有任何培训用人单位在20年4月27日无理由辞退我,又扣除服装折旧费565元在该公司工作的10个月期间,该公司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支付过加班工资,辞退后也没有任何补偿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依据此法要求支付174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此法要求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1800元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
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兀;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4年3月和_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一年3月19日到期_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法定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依据此法要求支付16881元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依据此法要求返还培训费和服装折旧费765元此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签章)20_年一月.日附《申请书》副本3分,有关证据材料1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4申诉人,男,汉族,一年7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住住址—市武侯区通讯方式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被诉人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市金牛区通讯方式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电话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_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_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_9年2月致_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事实与理由_8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_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_9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_9年H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_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_0]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_0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_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此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人_0年7月26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5申请人张三,男,生于—年10月6日,系—市—公司职工,住—市襄城区路号,电话被申请人—市—公司(要求写全称,不可错一字)住所地—市襄城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系被申请人董事长(厂长,经理等)邮政编码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年_月至一年一月的工资一元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事实和理由我从_5年3月到商场上班,公司没给我们任何福利直到07年12月才重新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办理社会保险可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我只好交了辞呈,理由是未依法办理社保,可是人事部不接受辞呈说我的理由不对我只好告诉他们我8月1号就不去上班事实上他们也作好了工作安排我不知我现在怎样做了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张三(签名)—年—月一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6申请人焦,女,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号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法定代表人刘—院长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_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致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焦二0一年七月十九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7申诉人,女,—年10月2日出生,住—市汉阳区号第一被诉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第二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
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4年3月和_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0年3月19日到期_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_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8申请人,男,汉族,1_年—月—日出生,,现住—市一区路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_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_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8年6月至_0年6月加班费共
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
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6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一元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_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4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一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区路电话邮编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o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区路电话邮编100001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_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_8年6月至_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_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_8年6月至_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L75_1,5倍_3个小时_4周」2个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24893.79元(940元/
21.75_2倍_8个小时_3天」2个月_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一年—月一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年月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19申诉人,男,汉族,1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住住址通讯方式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通讯方式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地电话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元的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_年2月致20—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事实与理由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此致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人20—年7月26日附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0申请人,性别男,年龄37岁,身份证号码,民族汉家庭住址—市镇―村组通信地址—市镇—村组联系电话152199827被申请人—市金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性质股份制单位地址—市集里办事处—村组号法定代表人肖联系电话公司负责人肖总经理电话邓经理电话办公地点—市路号证明人唐电话住址—市镇―村组职务施工工地带班员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柒仟元(¥
7000.00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捌仟元(¥
8000.00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23天和出院后30天专人护理(共53天150元)费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
7950.00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7个月工资(3600元/月)贰万伍仟贰佰元(¥
25.00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叁仟元(¥
3000.00元)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总费用伍万壹仟壹佰伍拾元(¥
51150.00元)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本人胡继荣,现年37岁,男,汉族,职业电焊工住本市镇头镇柏术村水口片毛坡组于20_年4月受聘于—市金和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与大瑶分厂,以及中和金兔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负责20__年11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23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
2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于20—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此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网查打印)
3、被申请人公司企业代码证(网查打印)
4、证人证明书(复印件)
5、申请人伤残鉴定书(复印件)申请人20—年一月一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1委托代理人莫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住址南宁市金州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1907室邮编:530022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制药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号法人代表李请求事项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合计人民币141200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_年受聘于被申请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负责湖南省区域的市场开拓,工资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支付然,自20—年7月1日始,被申请人未再支付申请人工资,虽申请人不断索要,但被申请人仍一拖再拖,截至20_年6月31日止已拖欠申请人工资共141200元,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年7月1日-20_年6月31日工资拖欠款合计人民币141200元特具此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此呈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王—20—年8月20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2案由工伤待遇争议申请人吉,男,一年8月12日生,汉族工作单位—省和顺县隆华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省洪洞县大槐树镇李堡村.被申请人—省和顺县隆华公司地址—省和顺县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事实与理由—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和顺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一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和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吉—年3月25日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4、医疗证实材料及相关医药.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
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
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
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_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_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_3年H月22日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_3年12月29日经—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
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_3说明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以及各省市贯彻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的意见
2、能够提起劳动争议的事项主要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假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即申请劳动仲裁,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5、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假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6、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3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一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区路电话邮编1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o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邮编: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_
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
5._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_3_
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_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_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_、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_3年1月1_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_3年一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_3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_3年12月2—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_
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_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
564.42元(税后)、_3年—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
5335.41元,合计
5._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一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_46元,相差6_31元.根据《—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_31元.申请人在_3年一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月6日至一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一月中旬到1_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_、4_或者3_.北京市_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_45元/12个月=_
3._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元.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_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2一年—月—日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诉人是职工的,姓名一栏应写明本人的姓名,申诉人是单位的,姓名一栏可以不填2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填写此项时要做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4申请人,男,汉族,_年_月—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唐山市,电话被申请人河北一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事实和理由—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唐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5案由工伤待遇争议申请人吉,男,一年8月12日生,汉族工作单位—省—县—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省—县大槐树镇李堡村.被申请人—省—县—公司地址省县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
564.42元(税后)、_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
5335.41元,合计
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申请人在_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事实与理由—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一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吉—年3月25日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6申诉人联系电话被申诉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电话邮编被申诉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区街号电话邮编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实与理由申诉人自一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烟大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年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一年1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一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7申请人文L男,19—年一月一日出生,汉族,广西钢材有限公司原生厂厂长,现无业,住—市—县_乡_村号被申请人广西钢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银海大道号法定代表人邓,总经理仲裁请求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年3月、4月、5月、6月被克扣的工资共400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1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
1655.17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年4月1日至20—年7月13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13655.17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0_元
五、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年3月1日至20_年7月13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广西钢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邓20__年3月1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担任生厂厂长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为4000元申请人的工资为上个月工资本月发,本月工资下个月发,发放时间在每月10日左右申请人20_年3月、4月、5月、6月的工资各被被申请人克扣1000元,合计4000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被申请人克扣工资,因被申请人不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故20__年7月14日申请人辞职离开被申请人单位申请人20—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
1655.17元,被申请人尚未支付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应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支付申请人20__年3月、4月、5月、6月被克扣的工资共400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1000元
二、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等法律之规定,支付申请人20—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4000TGdivide;
21.75天9天asymp;
1655.17元
三、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支付给申请人20—年4月1日至20_年7月13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000元+4000元+4000元+
1655.17元=
13655.17元
四、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支付申请人4000元1/2月二20—元的经济补偿
五、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为申请人补缴20—年3月1日至20—年7月13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28申请人,男,.
6.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常宁市号电话被申请人—市—办公设备厂住所—市天河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事项
1、确认双方于一年8月20日至一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于一年9月20日至一年—月—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8600元
3、支付一年8月20日至一年7月12日期间延时加班工资
50068.97元,休息日加班工资
18358.6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034.48元
4、支付一年8月20日至一年7月1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3034.48元
5、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400元
6、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检查费、挂号费合计
539.3元;
7、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735元
8、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200元
9、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348.5元
10、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899元
1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724.75元第2-11项合计
140943.1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年8月20日入职被申请人,任机械操作工人工作,填有入职登记表,一年10月12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继续上班,违法解雇本人在职期间没有签订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按相关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保—年8月20日至一年7月12日期间,申请人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现金发放,有签收记录保存在被申请人处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730至下午600,中午有
1.5小时的休息时间,即每天加班1小时;每月没有安排休息日,即每天加班
8.25天;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该期间加班10天一年和一年年休假共10天没有休息—年7月12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冲床车间操作冲床机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左手—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一年9月21日作出穗天人社工伤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一年10月24日作出穗劳鉴初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从—年7月12日至—年10月12日住院21天,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支付,有一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支付,住院伙食费和十级伤残的相关侍遇等没有支付工伤待遇按—市职工平均工资54495元/年的60%计算申请人自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检查费和挂号费合计
539.3元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你委支持本人的所有仲裁请求此致—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北京市_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
3.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20—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5案由工伤待遇争议申请人吉,男,一年8月12日生,汉族工作单位—省—县—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省洪洞县—镇—村.被申请人—省—县公司地址—省—县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事实与理由—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一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吉.年3月25日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4、医疗证实材料及相关医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23篇6申请人焦,女,—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省—市路号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_市_区_南_一巷—号法定代表人刘院长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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