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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总包方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号32分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总包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进度计划施工时,必须取得总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书面批复;否则,分包方应承担业主及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
14.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总包方有关规定,加强物资材
14.1料、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施工
15.2安全要求材料、机械设备的各种资料和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供方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产品安装或使用说明书等)如发现分包方采购和使用低劣材料和安全无保障的机械设备,总包方有权责令清退,处以罚金,并从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检查与验收
16.分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总包方依据合
16.1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总包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隐蔽工程前由分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前小时内以
16.248书面形式将隐蔽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通知总包方验收分包方组织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分包方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分包方须在总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复至合格后重新验收无论总包方是否进行验收,当总包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
16.3检验时,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修复、安全施工及事故处理16发生伤亡事故,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通知总包方,同时按政府有
16.1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总包方、分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
16.2处理、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17分包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和总包方有关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另签订环保协议和安全协议),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违约及处罚18若分包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将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
18.110%的违约金,且总包方可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分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罚款
18.25000〜20000元;造成总包方经济损失的,分包方予以全额赔偿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外,分包方还应向总包方支付万元/人的处罚金,由总包方在工程款中扣减10分包方如因安全、质量、环保等不良行为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18.3处罚,给总包方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或损害,其罚金由分包方承担,并且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追加处罚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工期、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管理等出现
18.4问题造成业主对总包方的处罚,总包方在业主处罚的基础上对分包方加倍处罚分包方应确保本工程项目不得发生任何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如
18.5因分包方劳务费支付不及时,造成其劳务人员闹事、上访、诉讼,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未支付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劳务人员围堵总包方,严重影响总包方正常经营秩序的,罚款元10000—30000分包方应自行承担其项目管理人员的无权代理行为和失职行为造
18.6成的损失,如分包方人员的这些行为给总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分包方非法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罚元;造成
18.7200000-500000总包方经济损失的,约定由分包方予以全额赔偿分包方因本分包工程与其供货商、劳务人员发生诉讼,若导致总
18.8包方被法院裁定或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并支付了相应款项,则分包方赔偿由此对总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分包方未能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造成总包方的所有损失由分
18.9包方赔偿,总包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分包方未按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或资料整理、归档不齐全,罚款
18.1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至符合要求100000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因完成本工程所
18.11获得的对总包方的债权若分包方私自转让债权则视为无效行为,且分包方承担合同结算总价的违约金10%〜20%、合同解除与撤场19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总包方的要求施工如分包方的施
19.1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总包方要求,总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分包方撤场分包方在收到总包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分5包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方应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因上述分包方解除分包合同引起的争议按本合同第条关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处理21如总包方与业主的总包合同解除,则总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19.2分包方撤场,自总包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时本合同解除分包方在收到总包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5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总包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因上述分包方解除分包合同引起的争议按本合同第条关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处理21对于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总包方要求拆除,分
19.3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总包方满意,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如拖延撤场,每逾期日应向总包方支付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19.4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总包方有权强制分包方撤出施工场地,
0.0510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19.5质量保修及服务责任20分包方应按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
20.180施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及服务分包方应做好工程保修期的服务工作,承担因工程质量缺陷发生维修、保修的所有费用(包括给业主造成的财产及人身伤害等损失)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小时
20.224内派人到现场勘查并维修处理;紧急情况,分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2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分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修或维修效果不能令业主和总包方满意,总包方将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经鉴定部门确定因分包方的操作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存在的
20.3缺陷(不限于这些缺陷),为修补缺陷而需进行的剥离、剔凿和恢复面层、基层以及其它与因缺陷影响的抹灰、装修、管线等相关工作,若分包方自身技术水平与资质不能胜任类似工作时,总包方有权自行完成相关作业,全部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20.4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分包方实施保修作业,相关费用由分包方承担保修完成后,由总包方组织验收,各方验收合格后本次保修即告结束分包方保修期满,但如果此时分包方尚有保修工作未完成或总包方
20.5代其完成的工作,则总包方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为完成此类工作或总包方代其完成的工作所需费用总包方有权扣除因分包方过失、责任而赔偿业主、使用方相关损失
20.6的费用,扣除代为支付的返修、维修、恢复以及其它发生的与之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扣除其它与保修维修有关的费用若本工程发生保修,其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费用,则总包方有
20.7权从双方任何其他经济往来的账务中扣除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以总包方和业主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签订
20.8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为准,没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业主预留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合同履行完毕后无质量保修问题,业主退还总包方后,总包方在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分包方争议解决的方式
2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生效
2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2.12015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海号
22.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22.
3.附件23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分包方(盖章)法总包方(盖章)定代表人(签名)授法定代表人(签名)权代理人(签名)授权代理人(签名)项目经理:地址电话邮地址编电话邮编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包方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首开•领翔上郡(2012XP08地块)地块三F标段工程需要,由承揽机电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双方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安全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行业、政府的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要求,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2、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制度
3、分包方在现场借用总包方的各类架子、电器、机械设备及其他防护设施,一律要签订借用(租用)的经济合同,其中安全管理要符合本协议
4、凡违反本协议所定条款,造成事故时,责任方应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其他纠纷,一律由责任方负责处理并赔偿
5、施工作业时与第三方临近或上下交叉作业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由总包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时,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
二、总包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并对分包方有给予停工、经济处罚的权利
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作业面上下方有交叉施工(含有第三方施工时)作业
3、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调查,并依照国家规定、合同及安全协议的有关条款划分责任
4、对分包方的施工现场有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不安全隐患威胁职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时,有责令其停工整改的权利并进行处罚
5、对分包方购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有让其退货的权利
三、分包方责任和义务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在特种作业岗位的如实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进行验证、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入场前,应将拟定的施工方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入场人员名单,交总包方备案同时,按照名单在总包方办理施工现场出入场手续(费用自理)并负责在施工住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
3、对自带小型机械(具),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接受总包方的监督检查负责因自带小型机械(具)自身问题或违章操作造成各类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
4、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具)、防护设施未经双方检查、验收、签字而使用造成事故时负全部责任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专职安全员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限期内整改,对险情严重的,待险情确实排除后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6、对总包方发出的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通知书,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向总包方反馈整改情况视险情、隐患情况,总包方有权让停工和经济处罚
7、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必须在现场值班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协调有关事宜并解决问题
8、不出入总包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遵守现场安全制度和纪律严禁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总包方的任何生产、生活、防护、设备设施如属于作业中非改不可和非去的区域必须提前二天书面通知总包方,由总包方妥善解决
9、在现场中如有电(气)焊及其他明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总包方,并办理相应的用火手续,分包方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如总包方不同意时,分包方不得进行此项施工
10、施工作业(工作)使用的电动机械和临电照明只能在总包方指定借出的配电箱或开关箱中接线(见临时用电协议)指定借出的配电箱经双方验收移交给分包方管理使用,发生各类问题有分包方负责
11、分包方需要使用总包方的各类架子,由双方技术人员验收后另行签订协议,移交给分包方使用分包方在使用期间,自行管理、维护;架子中一切杆件、扣件、脚手板,分包方不得拆移、改动使用完后,书面通知总包方,双方验收后交还总包方
12、分包方在现场借用总包方的各类架子、电器设备及其他设备,一律要签订借用的经济合同其中安全管理要符合本协议
13、由于违章操作或违反厦门市用工管理规定发生的各类事故,均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做好善后工作总包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4、负责处理属于总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认真做好具体善后工作
15、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企业所在地或在规定的地区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自行负责
16、积极参加行业、政府、城建国际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7、如实向总包方提供所购买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的各种资质
四、本协议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时按上级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与经济合同一并签订,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工程完工为止总包方负责人分包方负责人附件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总包方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护人类共同的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尘、毒、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等环境因素及其不良环境影响,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尘、毒、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总包方的环境管理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管理方案以及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分包方分包总包方承担的首开・领翔上郡(2012XP08地块)地块二F标段工程项目中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总包方职责与义务
1、向分包方传达本公司的环境管理方针,使分包方予以理解并付诸实施
2、制定并组织分包方实施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目标、指标、方案及各项环保措施
3、针对分包方施工作业项目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尘、毒、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在技术交底中提出分包方作业人员应执行的环保措施或环保要求
4、对与总包方控制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分包方作业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5、提供控制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所必要的环保设施
6、对分包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总包方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对严重违章进行处罚
7、不得向分包方下达任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指令
二、分包方职责与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总包方环境管理方针、目标、指标,自觉、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方案、环保交底及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
2、对作业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满足污染预防的要求,对所分包的施工作业项目中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3、接受总包方的环境管理与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
4、节约水电,不浪费材料,爱护施工现场各种环保设施(包括花草绿地)
5、做好自有食堂、生活用房、生活垃圾存放、厕所等的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6、做好自有或租赁机械设备的环保(噪声、油污、扬尘等)管理工作
7、有权拒绝执行总包方下达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何指令
三、总包方未能履行上述职责与义务,分包方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分包方有关环保的合理意见或建议未得到落实的,有权向总包方环保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反映情况
四、分包方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总包方环境管理的要求,发生环境违章事件致使总包方被政府执法部门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总包方社会形象的,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给予经济处罚,违章情节严重的,总包方有权提前终止与分包方的经济合同
五、本协议应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的附件,与经济合同一并签订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执一份,总包方执两份(公司经营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各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双方订立的经济合同终止之日自行失效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总包方(全称)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方(全称)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与总包方于年月20151010日就首开•领翔上郡(2012XP08地块)地块三F标段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总分包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分包工程概况
1.
1.1分包工程名称首开・领翔上郡(2012XP08地块)地块三F标段分包工程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片区(翔安东路与琼湖路
2.213T2交叉口南侧)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楼、楼、楼、楼及地下室给排水
1.38#10#73#74#系统、电气系统工作内容
①施工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图纸中标明的机电所有专业的L4预留、预埋(含消防预埋)、穿带线、补洞、堵洞、二次灌浆、墙面恢复
②图示中标明的和规范要求的全部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不含人防)等所有机电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和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报验及相应的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
③现场材料报验资料、隐蔽检查资料的制作、管理、归档;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移交,并协调业主、监理相关工作
④分包方还承担材料二次搬运费,雨季、台风施工增加费、竣工清理费及超高费、交叉作业降效费等项目中的人工费、创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所需发生的临杂用工、赶工期、特殊措施及预防其他风险因素发生的费用、现场所需防护棚搭设的费用、承包作业区域内、生活区内及现场内总包方指定或指派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码放,包括政府部门、总包方业务部门及业主临时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挂条幅,场区内每天派专人打扫卫生、保持清洁的费用工程承包形式
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及收取总包服务费施工作业人数满足施工要求.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32015201总日历天数为天,质量标准4本工程应当达到合格质量评定等级未达到此标准,分包方应按合同总价支付总包方违约金10%.文明安全管理要求5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厦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未
5.1o达到此标准,总包方将按照上标准予以处罚无重伤及亡人事故;
5.2施工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和业主规定要求
6.3合同价款及安全质量保证金
7.合同价款
6.1合同暂定金额为(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总包服务费
7.2根据业主和总包方签订的总包合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结算总造价以业主最终确认的结算价格为准,分包方向总包方支付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结算总造价的—%,做为分包方向总包方缴纳的总包服务费安全质量保证金
8.3为保证总包合同履约,总包方的信誉不受侵害,分包方向总包方
9.
3.1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万元,并在第一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全部抵扣30当工程项目发生下列情况时,安全质量保证金应予以扣减:
10.
3.2严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
11.
3.
2.1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每项次扣减分包方元一元;10006000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且未获得原设计书面确认,每项次扣
12.
3.
2.2减保证金的l%o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物资进场未按照相关技
13.
3.
2.3术标准进行报验和复试,每项次扣减保证金的l%o工程实体检测出现不合格,影响工程验收的,每项次扣减保
14.
3.
2.4证金的l%o因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的,进行返工、返修,造成
15.
3.
2.5损失或延误合同工期的,每项次扣减保证金的1%O未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安全质量保证
16.
3.
2.6体系人员的,每项次扣减分包方元~元5003000情节特别严重时,在扣减安全质量保证金的同时,同步按照总
17.
3.3包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竣工
18.
3.4资料编制和移交、分包方与业主、总包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总包合同(质量保修条款除外)机电安装工程已全面履行,无任何遗留事项,双方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后(30天内)无息返还总包方有权在该保证金中扣除上级及项目的处罚费用,不需通
19.
3.5过分包方签字.组成合同的文件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
7.1业主与总包方签订的总包合同
7.2业主的招标文件
7.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4施工图
7.5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
7.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0.7分包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8.总包方提供总包合同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认为分包
8.1方已经阅读和全面知晓和了解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规定的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范围、现场情况等条款的规定,并对总包合同的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总包合同及中标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用等进行了充分测算,对总包合同的风险也进行了测算,分包方自愿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承包本工程的所有责任、义务,以及总、分包双方约定的由分包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分包方已经全面了解总包合同及执行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对
21.2总包合同及执行协议缺乏了解为由,向总包方提出任何申诉或索赔职责
9.总包方职责
9.1负责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企业社会形象及效益等方面的
9.
1.1监控负责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管理,负责协调总分包之间、分包之间
9.
1.2的关系当监理工程师或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工程材料、施工质量置疑时,
9.
1.3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及相关检测(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对分包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和人员管理等进行
9.
1.4监督检查分包方职责
9.2分包方驻工地代表
9.
2.1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授权委托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总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总包方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总包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分包方未经总包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方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总包方认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方应予执行组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9.
2.2均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配齐持证上岗的施工、各专业技术、测量、试验、资料、质量(不少于人)、安全、材料等管理人员;配齐各工种施工2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消防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分包单位技
9.
2.3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包单位审批分包方应负责进场材料的复试、检测以及相应的工程试验、检测
102.4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发生费用分包方及分包方的任何人员,未经总包方书面授权委托不得以总
9.
2.5包方及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合同、修改合同、对外承诺、签署竣工资料、签发付款凭证、发布指令、通知、决定等负责本工程的机电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组织、工程质量、
9.
2.6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施工进度、施工技术等管理工作分包方采购的工程材料,必须确保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检
102.7验试验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设计要求,并在使用前向监理、业主及总包方报验和合格的方可使用分包方每月的报告应符合总包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
9.
2.8分包方使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必须符合政府的有
22.
2.9关规定要求,办理工伤保险分包方使用的劳务队伍应按劳务管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务合同、人员花名册登记、工人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表、任务完成记录,并报总包方备案分包方承诺对本工程项目资金的保证,不得因资金不到位而影
22.
2.10响工程施工进度,否则,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其他专业返工或工期延误被业主索赔,费
9.
2.11用均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本分包工程的经营管理承担盈亏责任,不得因经营亏
9.
2.12损对总包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要求另增加任何费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防护设施,并负责
9.
2.13安全保卫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
9.
2.14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完成工程未交付总包方之前,分包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
9.
2.15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
9.
2.16建筑)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
9.
2.17现场达到总包方的要求,承担环保、环卫的相关费用严格遵照执行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
2.18按照总包方的统一要求,自行安排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生产用
9.
2.19房、生活用房,搭设施工必须的安全防护棚、操作架等设施严禁分包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一经发现,总包方有权
9.
2.20采取罚款、提前解除合约等措施,并依法向分包方追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分包方负责消防工程每月的进度款报量工作,严格按照业主及
10.
2.21总包方的时间、工作流程、表格形式等要求来完成工作,与监理、业主核对工程量,调整价差等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月进度款的延误由分包方自行负责,给总包方的进度款支付造成影响的,由分包方给予补偿工程款拨付及工程结算
10.工程款支付过程支付为已完工程价款的支%,工程全部完工并
10.1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双方办理结算一年后付至结算价款的60%,剩余价款(扣除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满两年后付清70%,5%质量保修金在分包方履行完保修责任并缺陷责任期满年后2%2天内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在分包方履行完保修责任并缺陷责任303%期满年后天内无息返还530考虑到分包方与总包方良好的合作关系、更重要的是合同价款非常理想(分包方认为该价款已充分考虑到延期付款利息、资金占用及其他损失等全部因素),如总包方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也不向总包方主张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对于本工程所需交纳的各种税金,由分包方自行缴纳、承担如
10.2总包方代缴,从当期总包方支付分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营业税改增值税,分包方必须执行国家政策,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总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分包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建筑业机打发
10.3票,否则总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结算办理及核对工程量按总包合同相关条款由分包方同业主核对,
10.4并对核对结果负责分包方报业主的结算资料,必须通过总包方审核汇总后,以总包方名义报送业主结算资料的报送必须按照总包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分包方的结算总造价以业主最终确认结算价格的结算,再扣除总包方采91%购及供应的材料(含设备)、分包方所用总包方的各种材料费、其他应扣款项如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由分包方办理,并以总包方名义报
10.5送业主,分包方负责与监理、业主核对工程量,计算费用办理变更、洽商的流程、时限应按业主的要求,如超时限导致洽商无效,分包方自行承担损失分包方所办理的洽商及索赔,业主不予支付时,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总包方索要任何费用由分包方采购材料(含设备)的价格、数量、质量,亏盈责任由
11.6分包方承担业主指定的材料在采购前必须经业主认可价格,并办理认价资料如部分材料(含设备)需总包方采购,分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对发生的款项(价格)认可工程保修费及保修期按总包方同业主签订的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
10.7执行保修费的退还按总包合同及总包方规定执行,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总包方全部收回业主预留的保修金,扣除保修期间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分包方的质量保修金分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全部竣工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
11.8工作,确保竣工资料预验收顺利通过,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按照国20家、地方及总包方有关规定完成四套(一套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一套物业,一套总包方留存)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并将工程竣工资料报总包方审核,由总包方提交业主竣工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现场及人员管理
12.分包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总包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IL1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备的投入、现场的布置、人员的管理等各方面严格执行总包方的规定分包方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安全帽及胸卡,1L2持总包方签发的证件进出施工现场分包方所有在现场的非厦门市户籍的施工人员,需持有厦门市公
11.3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厦门市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合法的健康证,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的作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需持有岗位证书,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分包方自理凡因分包方上述证件不齐,给总包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
11.4总包方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分包方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分包方应该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
11.5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和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
11.6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损害、事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有权对其追加处罚分包方应做好施工过程中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专人看
11.7守如有损坏现象发生,抓到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否则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施工方案、统计报表
12.按总包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进场后三天内上报工程施工方案,
12.1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向总包方提供满足其要求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
12.2工期顺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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