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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息烽县境内油气长输管道事故,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贵安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息烽县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以及分输站、阀室等管道工程的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主要适用于一般(IV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挥部总指挥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定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和协调,依法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所在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秩序维护组、医疗救治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舆情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组
2.
5.1县级现场指挥部职责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控制事件蔓延2与事发单位和上级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3组织制订应急救援和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方案;组织划定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组织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4负责现场的沟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5协调应急救援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进展、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6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7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2.
5.2县级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职责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力量,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2严格执行上级的处置决策,及时汇报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3动态听取专家意见,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4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装备、设备等,决定依法实施应急征用5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请上级解决现场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6参与审定授权对外发布的信息,根据授权举办新闻发布会7提出完善现场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现场处置总结评估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各应急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息烽供电局等相关单位和事发地乡镇参与,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开展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协同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相关情况,负责信息报送、督办督查等工作2应急处置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作出事故态势判断,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方案实施;有效开展现场控制、遇险人员搜救;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抢险、灭火、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处置,防范次生事件等组织协调应急专家、救援队伍、有关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实施现场保护,维护治安和警戒,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工作;查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危爆、安全生产等治安类刑事案件;负责死亡、失联人员身份核查工作,对遇难者身份进行鉴定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向现场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5环境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监测,提出污染控制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收集自然环境资料,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提供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气象实况资料、预报和预警信息,为判断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方向、范围提供技术依据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息烽供电局等单位部门以及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抢险物资、生活物资及装备供应、道路修复、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应急通讯、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气象服务,以及供电、供水、生活等保障措施;负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综合服务资源保障7新闻舆情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信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统一组织新闻报道等工作,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8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信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等单位和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理、污染物清理和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和解决因处置事件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协调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长输管道运行
2.6乡镇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油气长输管道途经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开展较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先期处置,并配合县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所需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疏散、安置、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石油天然气清理收集及善后处置工作3监测和预警
3.1日常监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建立油气长输管道运行监测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早治理风险,妥善控制风险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工作,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对可能引发管道事故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向县相关单位和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油气长输管道途经的乡镇应当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对可能引发管道事故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研判、处理风险事故监测信息,根据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提出相关处置建议
3.2预警
3.
2.1预警转发县指挥部办公室对接收到的气象、地质灾害等可能引发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转发风险预警信息,要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加强防范,降低管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三级(m级)、二级(II级)和一级(I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
(1)蓝色预警(IV级)预计可能发生一般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事态可能会扩大,但影响范围较小,短时间内能及时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2)黄色预警(m级)预计可能发生较大或具有较大影响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事态有扩大的趋势,短时间内难以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3)橙色预警(n级)预计可能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社会影响很大
(4)红色预警(I级)预计可能发生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社会危害和影响巨大
3.
2.3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实行分级发布、报告和通报,并实行依申请发布和统一发布相结合的制度
(1)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蓝色预警(IV级)信息由县指挥部向县政府申请,由县政府审批后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办公室黄色预警(in级)信息由市指挥部向市政府报备后,由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并同时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市政府可直接发布田级和IV级预警信息橙色预警(n级)、红色预警(I级)由省指挥部办公室审批,报省政府备案后授权省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预警信息要语言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内容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内容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根据对风险、事故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后,确定发布范围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预警信息发布的途径对于可预警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机构根据相关权限和程序,通过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职能部门网站等发布信息,同时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3.
2.4预警响应发布预警信息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工作1蓝色预警IV级响应
①进入蓝色预警期后,预计事发地所在乡镇和相关应急机构及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做好预警响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和应急专家组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及时将事态进展状况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办公室
③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立即组织技术人员针对重点部位排查处置,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加强事发区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设置隔离区域,通知易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单位、居民,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将事态发展状况反馈预计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机构
④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2黄色预警m级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按照市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县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3橙色预警n级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按照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县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4红色预警I级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县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3.
2.5预警变更和解除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各级政府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当预计现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消除险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扩大或有可能会升级时,应向上级报告,申请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应依权限按程序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信息报告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管道企业和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准确、迅速地报送信息
4.
1.1信息的内容和要求信息报告应简明扼要、快捷准确,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发单位概况;2事发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3事发的简要经过和原因初步分析;4已造成伤亡或失踪人数、影响范围,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6)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总结报告,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主报单位应当及时逐级续报或者补报已建立应急值班信息系统的单位,原则上按系统要求格式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紧急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报送
4.
1.2报告程序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居民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等部门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接报一般(IV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必须在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向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应急局报告接报较大(HI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应急局报告必须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在发生过程中演变为较大(印级)及以上级别的,首报时间从达到该级别时算起接报重大(口级)及以上级别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在事发15分钟内向市委总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向市委总值班室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城区燃气管网和企业厂区内管道等不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是指管道(不包括城区燃气管网)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具体包括以下4类油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涉油气破坏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因事故泄漏、着火、爆炸引发的空气、土壤、水资源污染、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
1.4事故分级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定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级标准,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n级)、较大(m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iv级(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ni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o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口级(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书面报告必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省政府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
4.2先期处置
4.
2.1涉事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事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启动企业自身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通过紧急关闭阀门等流程控制、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和电源,设置警示标志,通知事故危害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迅速疏散转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迅速调集企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需要拨打
110、
119、120求助同时,第一时间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报口O上
4.
2.2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转移、疏散、撤离受事故危害或威胁的人员并妥善安置;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根据贵州省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解标准初判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一般(w级)、较大(m级)、重大(口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5.
1.1应急响应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实行提前介入、靠前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本预案启动后,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事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1IV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一般IV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县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根据相关预案启动IV级响应,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协调相关应急力量、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给市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有关单位提出增援需求,请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②事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在县应急指挥机构未抵达现场前,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在县应急指挥机构抵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汇报事态发展及周边情况,调集相关应急资源、力量,全力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县指挥部接到IV级应急响应报告后应及时按照本预案要求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县级及事发地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事态进行评估,当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后果超出县级控制能力,或者将要波及周边区(市、县),需要提升响应级别时,应及时上报市指挥部,请求上级支援和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指挥部依情况决定启动m级应急响应
⑤若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失,且无次生事故时,县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进入后期处置程序
(2)m级、n级、I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m级)、重大(n级)、特别重大(I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县指挥部应立即按本预案要求将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请求上级支援和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县指挥部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上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本县各方面应急资源,配合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5.
1.2指挥和协调IV级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应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县有关单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在现场指挥部未成立之前,由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
5.2处置措施在做好前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应急力量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先期处置主要依靠事发企业、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事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事发企业和事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县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组织、协调本县各方面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2消除危险源抢险过程中应注意排查周边可能存在的隐患,对事发油气长输管道周边环境进行检测,主要勘察事发地地下管网、涵洞等容易造成油气聚集、扩散的空间;交叉电网、通信线路、燃气管网等可能导致其他衍生事件的管网、线路;周边其他可能导致事件扩大的危险源3确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应急救援专家组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应急处置方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置措施4划定警戒区根据风速、风向、油气泄漏量、火势范围、管道周边地形、地下空间及设施分布等因素快速分析研判确定警戒范围在警戒隔离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合理设置疏散通道,避免横穿危险区对通往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保证道路畅通控制、记录进入警戒隔离区内的人员数量,指导群众做好安全防护,将受困和与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根据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的情况及时调整警戒隔离区5现场保护现场严禁一切火源,禁止使用能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设施,必须使用的要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尽量妥善保护好现场,可采取标注、记录等措施进行现场标识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类型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人员进出现场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留进出记录7医疗卫生救助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集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和医疗设备,组织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工作,对受伤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根据需要,可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8群众疏散现场指挥部根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特点,明确疏散撤离的范围和方式,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交通管制、治安管理、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等工作事发地居委会等组织应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9环境监测与结果评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水体、空气、土壤等样品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出具监测数据,解读监测结果,配合专家组研判污染扩散范围,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10洗消和回收在危险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根据有害物质的品种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对所有受污染的人员工具、装备进行洗消泄漏油品由事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统一收集
5.3响应升级当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事件后果超出本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自身控制能力,或者将要波及周边地区时,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应请求上级支援和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5.4社会动员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由县指挥部向县政府申请全县及县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5.5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可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提供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较大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应及时按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快捷方式予以发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国家、省、市的行政机关授权发布的,从其规定IV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会同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印级、II级或I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信息发布,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授权发布
5.6终止响应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故危害或威胁被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IV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较大(in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大(n级)及以上省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省指挥部办公室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终止I级或n级应急响应建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应急结束的信息通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县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各司其职,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长输管道运行
6.2调查分析按照不同响应级别明确的责任主体,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或指定责任部门牵头成立调查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损失等情况,并对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整改防范的措施建议及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积极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保证队伍随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并与就近的大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发生一般(IV级)及以上事故或险情时,与其签订救护协议的救援队伍应迅速做好参与救援准备,接到召请命令,立即赶赴灾区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7.2物资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管道特征、输送介质、管道里程等,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性能、数量、存放地点、使用条件,以及管理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每半年对配备的物资装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更新补充,确保足量、有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处置的需求必要时,县政府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3应急专家保障专家成员主要来自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为油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法、次生灾害防范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向县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7.4资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救援、善后处理费用由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或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协议的保险公司按协议支付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日常对危险源的监控、预防预警措施、应急培训、演练以及应对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需要
7.5宣传培训
7.
5.1宣传县相关部门、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每年应结合油气长输管道法律法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主要危险及危害等内容开展宣传
7.
5.2培训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加强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7.6预案演练县主管部门应组织管道企业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管道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8附则
8.1预案管理本预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请息烽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本预案发布后,由息烽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贵阳市贵安新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息烽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息烽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4科学处置,加强管理依托省应急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处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与贵阳贵安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息烽县境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预案建立完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由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及属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2.1指挥机构成立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县应急局、事发地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息烽经开区、息烽供电局、各乡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相关负责人组成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抢险、社会救援等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处置贯彻执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预防和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本县一般(IV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市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2.2办事机构县指挥部下设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联络人员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县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编修;汇集、上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
2.3成员单位及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2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属地管理工作;加强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安排事故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3县教育局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学生、学校教职员工疏散,协助做好安抚和宣传工作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组织协调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公司配备应急通讯设施,做好事故现场通讯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讯畅通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现场救援,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负责人员疏散和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临时交通管制6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理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事故救援与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8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指导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事发地域的应急调查工作,并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按照专家评估提出的处置建议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及负责受影响林区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次生森林火灾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1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造成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调用大型工程机械、水泥、沙混凝土等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和应急抢险作业人员根据事态,及时指导和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受影响的城镇燃气管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件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车辆运送城市油气长输管道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大型吊装、运输车辆参与抢险,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12县水务局负责根据管道突发事故的情况,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3县商务局负责协助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及供应工作1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实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做好送往医院受伤人员的救治与统计;负责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15县应急局负责配合县发展改革局指导县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指导油气长输管道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和进行技术、质量分析鉴定,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管道突发事故情况,帮助事故现场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维持事故现场社会治安,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指导和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管道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8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提出相关数据供决策;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空气等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有关专家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事故责任单位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参与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19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地区天气、气象的监测和预警,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为抢险工作的决策提供气象依据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引起的大气污染扩散区域研判,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辖区消防救援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对事故现场被困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和对失踪人员进行搜救;针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提出防范和紧急避险措施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1县总工会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抚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2息烽供电局根据管道周边电力设施情况,做好供电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23息烽经开区及乡镇负责事故发生区域周边居民、商场、学校等人群聚居区域的人员疏散工作;在区内设置临时安置点,做好疏散人员安置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群众稳定、宣传等方面工作负责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参与较大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相关应对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4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负责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并落实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时,根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按照响应分级,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工作和人员安置,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救援结束后,筹措资金,做好恢复重建、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专家组如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配合,组建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重要信息研判,参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件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技术指导,为县指挥部提供关于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应急响应行动、防护措施、分析研判事故演变趋势、应急响应终止、恢复生产重建、善后工作等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2.5县级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IV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县指挥部牵头,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HI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国家、省、市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时,县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机构接受其领导,并做好相关协助工作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发生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中毒或需紧急疏散群众的突发事件时,由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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