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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接方):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对—电梯的合法所有权及使用权;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及专业能力的电梯维保服务提供商,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梯维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及范围
1.1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维保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1.2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拥有的位于—的一台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机械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电气系统的检测、维修,以及安全装置的测试等第二条维保服务标准及周期
2.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及甲方提供的电梯技术规格书进行维保服务
3.2维保服务周期为每月至少一次常规检查,每季度一次全面保养,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即时响应服务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维保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3.
1.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电梯的相关技术资料及钥匙
3.
1.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维保服务费用
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
2.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维保服务费用
4.
2.2乙方应确保维保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按照服务标准及周期完成维保任务
5.
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维保工作报告,并及时报告电梯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第四条维保赛用及支付方式
4.1维保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4.2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维保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均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维保服务
6.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照服务标准及周期完成维保任务,或提供的维保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或赔偿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期限及续约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月,至—年一月一日止
9.2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若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提供维保服务,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维保合同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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