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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面试答案问题我单位找了一批临时工,请问发放工资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到底要不要1社保?请简单说出3种常见思路!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1()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填写劳2务报酬报表这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区分口径既然如此,所谓临时工“工资”,其实属于劳务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年20191月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1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支付临时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回答这是毫无疑问的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若向个人支付上述款项,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临时工工资实务理解
(一)临时工工资也是“工资”政策依据: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
(二)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并非“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关问题发放职工工资,使用什么原始凭证入账才能税前扣除?回答包括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工资表)、银行单据、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税收核算中,职工工资奖金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则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之一临时工薪资处理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具体而言,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以及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因此,临时工工资应当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而与止式职工一样说完了工资,就要说说社保,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么?临时工到底要不要缴纳社保?分情况讨论!去年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关注,其中第条“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46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更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对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如何界定?答对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界定,在国家税务总没有正式明确规定之前洛地可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对企业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季节性降价销售商品或其它积压、冷背、残次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按低于成本价或进行降价销售商品,均属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除此之外,对纳税人之间经营或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采取相互压低价格(主要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销售货物),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均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和国税发号第二条第四
[1993]154款执行提示以上问答仅做参考,不具有权威性,具体执行请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是引起了强烈的讨论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社保缴纳的稽查就更加严格了,那么临时工怎么办?临时工是否也一定要为其缴纳社保呢?接下来,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看临时工主要有以下4种情形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若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
11.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月定期支付报酬2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举例来说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2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
1.
2.
3.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银行存款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劳务派遣员工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3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政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退休返聘的员工退休人员返聘分两种情况、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41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同时满足以上个条件,则退休4返聘人员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再任职是不需要再缴纳社保所以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动报酬”,企业都不需要再考虑要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的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问题员工工资为零,单位只缴纳社保,个税如何处理?2请简单说出3种常见思路!
一、员工工资真实为零企业只承担缴纳的社保费用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个人需要以现金形式交给企业,或者从后期工资里扣除,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零工资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
1361.
53361.53元,需要员工当月将对应的现金交给企业,则当月该员工的工资为零元0会计处理如下)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元(企11000业承担社保)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1000)企业缴纳该员工的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其他21000应收款-员工元(个人承担社保)贷银行存款
361.53元
1361.53)员工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保对应的现金借库存现金元贷
3361.53其他应收款--员工元(个人承担社保)
361.53我们关注到,员工应承担的元的社保,并不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
361.53目核算,不计入企业费用)个税申报4次月申报该员工个税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如果员工是第一个月入职,则其”累计收入“为零
二、员工工资实际不为零企业承担社保,不仅仅承担缴纳的社保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也不再收取现金或者在后期扣发,而是由企业全额缴纳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
1361.
53361.53元,但其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企业承担,实则当月该员工的工资为元,而不
361.53是零元我们通过会计分录分析可以更明了清晰)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1100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1000)企业缴纳该员工社保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元(企业承担社21000保)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元(个人承担社保)贷银行存款
361.
531361.53元)企业负担该员工社保,实则是企业将该员工应承担的社保金额直接作为工资金3额,直接扣除,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元贷应付职工
361.53薪酬-工资薪金元(个人承担社保)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可以看出,该员工
361.53当月工资薪金应为元,只不过扣除元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后,
361.
53361.53实发为零,造成其当月工资为零的假象因此,企业在为该员工进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元”;如果员工是第一个月入职,则其”+
361.53累计收入“为元
361.53
三、延伸解析某些企业因为经营原因,数月不发工资,但正常申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每月申报纳税时,应如何进行个税申报?假设企业某员工每月工资元,因特殊原因,企业平常不发放其8000工资,只是每月为其缴纳社保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3000元企业会在年末将工资扣除累计缴纳的社保后,一次性发放给该员工950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每月为该员工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时,应按照每月工资950元为其申报纳税,而不是零元工资我们通过会计分录分析如下)员工工资为元,会计应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元贷应180008000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元8000)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2205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元(企业承担社保))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20503-工资薪金(个人承担社保)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社保)贷9502050银行存款元3000通过以上会计分录,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缴纳该员工社保后,虽然没有为该员工发放现金工资,但企业应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薪金余额已经变为元,说明该7050员工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对应的工资已经产生资金的流出,即该部分工资已发放因此本月申报时,虽然貌似没有为该员工发放工资,但实际应将本月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作为本月工资薪金金额进行个税申报,而不是申报零工资问题我公司目前有员工人,但是人不愿缴纳社保,正好公司也不想给这310040人缴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更合法?请简单说出2种常见思路!、将此部分员工签成劳务合同,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大部分城市税务局为每天1不交增值税,个税劳务申报,年终汇算清缴,税负相同、将员工派到劳务5002派遣公司,风险转移,但此种需要给劳务派遣费用,不合算、可以让员工成立3个体户,季度不超过万免增值税,但个税计算麻烦,也涉及申报税费等,方二10三为下策、除非是退休返聘或者兼职、劳务派遣要不都要缴纳社保4问题我公司采购了一批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员工,会计应该这么做账?45请简单说出2种常见思路!
一、购买购物卡购入购物卡时:借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贷银行存款【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这时候,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预付卡(购物卡)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附加】不征税购物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购物卡
(一)购物卡发放
1.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时借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职工福利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借管理费用等一一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一一业务招待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文件)【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一般情形下合并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生活性困难补助等特殊规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一般情形下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购物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
[2011]50号)【增值税】销售购物卡属于不征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用购物卡购办公用品、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一一3办公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税前扣除】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问题年后刚刚上班,好多公司组织员工吃个饭、聚个餐,从酒店取得“餐饮费”5的发票如何入账?请简单说出种常见思路!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2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元贷银行存款元23402340当月结转福利费借管理费用--福利费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23402340元
①员工年后聚餐是否涉及代扣个税?答复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②税务提醒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取得专票,能否抵扣?答复不得抵扣增值税,认证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③员工年后聚餐的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复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14%
①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政策参考(年月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贝对于发给个人2012411h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2016361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③《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问题6大家知道、目前对于公户转私户,14%特别是大额资金转账监控的越来越严格,但是我们老板就是想从账户取钱到个人卡上,他始终觉得钱在公司账户上不安全,怎么办?请简单说出2种常见思路!方法一企业租用股东资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占用了股东的资金、房产、车辆、无形资产等比如老板A.购买豪车供公司使用,老板以低价转让给公司使用老板买办公用房供企业使用,B.企业应以租用房东(老板)的形式支付房租注意公司使用股东的资产交易要清晰,该开发票就开发票陈老板有辆价值万的豪车,个人万元转让给公司使用,就可以免增值税150100和个税这样可以合理避免大量的税费顺利可以转入私人账户还有,车子作为固定资产,其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可进项抵扣折旧费、过路费、加油费同时可以减少公司的利润注这种方式也有局限,公司必须有配车指标方法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在商业主体中,对于商业主体不一样,需要缴纳的税种和税点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公转私一种办法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同时盈利万,如果A B A,B500公转私,缴纳税费后,私户收到的税后可以收到多少?公司账务处理应交A,BA增值税万万应交附加税万万应交企业所得税500*3%=1515*12%=
1.8500万万应交个人所得税万万公司税后纯收入*25%=
125358.2*20%=
71.64A万500-15-
1.8-125-
71.64=
286.56公司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万万应交附加税万万B500*3%=1515*12%=
1.8应交个人所得税万万公司税后纯收入500*
1.5%=
7.5A500-15-
1.8-
7.5=
475.70万(提醒有限公司,盈利万,通过合同转到独资公司公司)独资公司再A500B缴纳相对应的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个独企业的负责人的个人卡税法是允许的注使用这种方法,独资企业必须要提供与商业法人主体相配套的服务问题7我公司账面上有好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还有好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都是好多年遗留下来的,如何清理掉呢?请简单说出种常见思路!4这个您需要逐一进行一下清理,对应收款要核对一下是否对方还在,是否有可能收回,如果不能收回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人相关要求进201125行损失处理;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也是需要每一笔进行一下核对,是否还需要支付,如果确定不需要支付需要转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问题今年因为疫情等各方面的原因,不少企业选择注销公司,但账面上还有850万元存货,如何账务处理?我能否低价销售了?如果低价销售了,是否被税务局认定为价格明显偏低然后核定计税销售额?请简单说出种常见思路!2疑问一企业马上要注销了,账面上还有万元存货,我能否低价销售了?答50复可以的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万元贷主营业务
11.3收入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结转成本的账务处理
101.3借主营业务成本万元贷库存商品万元5050疑问二低价销售了,是否被税务局认定为价格明显偏低然后核定计税销售额?■复对于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参考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商品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上述
(一)至
(四)项要求之一的商品方可降价出售参考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参考三四川省国税局在《增值税问题解释之四》(川国税函发
[1997]2号)问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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