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6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汇总篇)5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汇总5篇)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篇一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第x条经营场所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篇三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就共同经营中央空调、消防工程、新风工程、排风工程、排烟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各自利用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销售经验、资金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公司的业务,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实际占合伙资金(股金)的50%,法律注策公司资金的49%o利益分配以实际资金分配合伙人签字确认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o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4.个人重大事故如在合伙期间因为单方面家里或者个人出现重大事故,需要大量资金单方面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另外一方同意后方可挪用合伙资金,单方面挪用合伙资金未经过另外一方同意表示自己单方面放弃合伙,放弃合伙的全部财产,合伙财产全部归另外一方拥有,并且在15个工作日内补回所挪用资金,没有按时补回按照年利率的15%计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必须按照经济损失赔偿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单方面决定,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⑷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造成经济损失必须补偿回合伙组织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合伙人所经验的项目和产品合伙人家属没有权利产于
(二)合伙人的家属有继承合伙人财产的权利(合伙人意外死亡),必须在合伙人意外死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意外死亡继承人拿出清晰账目
(三)合伙人家属在公司工作必须以员工身份出现,对合伙公司经营状况没有过问的权利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榆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5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篇四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㈠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a未履行出资义务;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o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6.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7.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O其权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第八条合伙期限为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第三章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
1、,(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
02、,(性另U),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O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第四章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O第十二条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签章)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篇五重庆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
7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第二条合伙期限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年月日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O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十五章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O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0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表决方式第X章禁止行为第二十四条在聘请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
3、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3、
4、
5、第三十条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新合伙人原合伙人签订地点原合伙人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合伙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篇二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
7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第二条合伙期限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c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c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