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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2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会------------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者票不可以背书转让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六章、税法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2、税务登记范围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3、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经营所在地30天);变更登记(30天);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二)发票管理
1.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根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根据
2.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品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发票一般发票重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状况下也可使用一般发票一般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构成前者合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合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3专业发票浙江省专业发票有保险、金融服务、邮政、货品运送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步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步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三纳税申报日勺方式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数据电文申报
二、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根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算,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2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状况在正常状况下的生产、销售状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日勺一种税款征收方式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I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根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日勺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6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根据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时代征证书的规定,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某些零碎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即日起凡购置最新版天顿财务软件日勺考生,立即赠送版本的天顿财务软件(无需注册),此外赠送历年09考试题库,视屏教程等!!资料多多!!此外发售中华会计校网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视频教程(每份元)15QQ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同意公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公布日勺《企业财务会计汇报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公布的I《企业会计准则》一一《两条例》+《一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监督、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献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I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订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措施一一《四措施》会计规范性文献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七制度》、《两规范》、《两措施》、《一准则》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日勺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I,除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扬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日勺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重要负责人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核算的I原则
1、客观
2、有关
3、一贯
4、可比
5、及时6明析
7、重要
8、谨慎
9、配比
10、实质重于形式H、历史成本
12、权责发生制
13、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二)会计资料基本规定
1、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报)应真实、完整
2、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告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汇报)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一会计年度:一会计区间(年、六个月、季、月)
(四)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财务会计汇报应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会计核算前提及时获得原始凭证
2、只有经审核无误的、合法改I原始凭证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3、记账凭证是记账的直接根据
(六)登记会计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七)财务会计汇报(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状况阐明书)向不一样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汇报,其编制根据应当一致
(八)财产清查由账簿记录对财物、货币、债权债务进行查对
(九)会计档案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二、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概念为保护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在单位内部进行互相制约、监督的I方制度和措施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规定1人员职责权限应明确,并互相分离、互相制约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3财产清查的I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措施和程序应当明确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欧I职权1对违法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不符事项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欧I,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祈求查明原因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概念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有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行监督检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行的行政惩罚
2、会计工作的J政府监督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行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实行会计监督的I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行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时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惩罚
04、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行监督
(1)与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资料与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与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与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汇报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三)会计工作日勺社会监督
1、概念重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aI审计、见证的一种监督制度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I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审计,并出具审计汇报;
(2)验资,出具验资汇报;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汇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有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一种单位与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原因
1、单位规模
2、业务收支简繁
3、经营管理需求
(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日勺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2.代理记账机构日勺业务范围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汇报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汇报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日勺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获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置专人负责平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依法退回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改正、补充
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协议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不会法的会计资料,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种单位内详细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I,除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措施》于1月22以财政部26号令形式予以公布自3月1日起实行
1、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日勺“门槛”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一经获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汇报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3、会计从业资格获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获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时,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立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I,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立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日勺,应当按规定规定办理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I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I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重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有关的知识与法规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与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获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种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A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临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交接的程序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3.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日勺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汇票的提醒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一旦汇票丢失,若属现金汇票,可持失止付三支票
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一般支票
2、支票时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互换区域的多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支票记载事项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醒付款
4、支票日勺提醒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转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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