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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案例》复习资料HR第一章劳动就业
1.1概述劳动就业的概念P1【劳动就业】指具有就业资格日勺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酬劳或劳动收入日勺职业,其实质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日勺结合从法律上把握词概念应明确下述要点
1.【就业资格】即国家所确认的公民有权实现就业的资格它包括2个必备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就业界线】-即国家确认H勺公民已经实现就业的界线,也就是国家据以确定就业人口的范围和记录就业人口数量的原则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必须具有3个特性P1
①合法性
②限于国民经济领域
③在一定期间内到达一定量我国规定,从业劳动者酬劳到达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原则的为充足就业P2{充足就业}的概念是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的,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之下,所有乐意接受工作日勺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充足就业并不等于全民就业或者完全就业,而是仍然存在一定时失业,但此时存在的失业均属于摩擦性的I和季节性的I(国民经济是指一种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I互相联络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送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都市公用事业等,都是国民经济的构成部分)
3.【就业形式】-即国家政策法规确认的劳动者实现就业日勺方式现阶段包括
①正规就业,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劳动
②非正规就业,又称灵活就业,指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劳动,如小时工、弹性工时、阶段性就业等
③个体经营劳动试用期P32劳动协议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口勺,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协议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日勺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欧I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3个月欧I,不得约定试用期有关培训、保密和竞业限制问题P3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题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日勺,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协议、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后日勺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时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无效协议P33第26条下列劳动协议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日勺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日勺;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日勺劳动协议的履行和变更P3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协议口勺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状况,原劳动协议继续有效,劳动协议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日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变更劳动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
2.3劳动协议时解除和终止P35劳动者积极解除协议P35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一)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I;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H勺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日勺用人单位积极解除协议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协议的规定P37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间W、J;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口勺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日勺;
(五)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23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5年的劳动协议终止第44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终止(-)劳动协议期满的I;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H勺;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欧J;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布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H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时其他情形经济赔偿
3.4集体协议什么是集体协议P39【集体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I规定,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协议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协议又称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协议,是企业与工会签订日勺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协议与劳动协议不一样,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日勺集体劳动条件,一般合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工,也有H勺合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与签订集体协议的I工会组员
2.5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2.
5.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协议,由派遣劳工向邀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协议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邀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H勺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按月支付劳动酬劳
3.
5.2非全日制用工P4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合计不超过24小时的I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三章职业培训
3.
1.概述
3.
1.1职业培训的概念
3.
1.2职业培训立法概况L重要法规我国现行职业培训法规是根据《宪法》规定的J原则制定的I P
493.2职业培训的重要形式P50职业培训的形式多样,重要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呢及其他职业性培训,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
3.
2.1就业前培训P50就业前培训是针对社会经济市场日勺需求,协助初次求职者、下岗失业者提高就业和再就业能力进行职业知识、技能水平欧I一种培训
3.
2.2学徒培训P51学徒培训是指对初次进入某个工种接受专业知识与操作的培训,一般由师傅在生产现场直接专家
3.
2.3学校的正规培训P52学校的正规培训是指由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等教学机构承担日勺培训技工学校培训一一培养中级技术工人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一一重要培养初级技术人员和初级业务人员成人高等学校培训一一以在职在业人员为重耍培养对象,以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目的
3.
2.4企业职工培训P
531.职工培训的概念及内容【企业职工培训】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培训中心或对应的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工作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管理知识、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3.
2.5劳动预备培训
3.3职业培训的条件与保障
3.
3.1职业培训的对象
3.
3.2职业培训实体
1.职业培训实体H勺概念P58【职业培训实体】是指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多种培训机构2,职业培训实体设置的条件
3.我国职业培训实体的种类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综合培训基地和培训集团、社会力量办学、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
3.
3.3师资原则
3.
4.职业培训的考核.P
613.
4.1获得培训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考核根据我国《职业教育法》第25条日勺规定,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日勺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
4.
4.2职业技能考核
5.工人考核P62
(1)考核的种类
(2)考核的I内容工人考核欧I内容重要包括3个方面工人思想政治体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
(3)考核措施工人思想政治体现的考核一一定期进行工人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一一定量为主、定性为辅,明确评分原则,定期进行工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一一以笔试为主,操作技能考核可以结合生产或者作业项目分期分批进行
6.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7.职业资格证书制度P64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O【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原则【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所需要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原则
3.5技术工种的岗前培训
3.
5.1技术工种的定义P65【技术工种】是指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波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重点章]
3.
1.概述
4.
1.1基本概念和原则P70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作业时间,还包括准备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法定非劳动消耗时间(如劳动者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工艺需要中断的时间、停工待活时间、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等),以及法规或单位行政安排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I时间休息时间即工作(一般8小时)之外的I时间,包括平常休息时间(如工作间隙的用膳时间和午休时间)和休假••♦工作与休息的时间安排,重要遵照四个基本原则
①保障用人单位生产任务的完毕;
②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
③有助于提高劳动效率;
④与经济法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4.
1.2我国工时休假立法概况P72在我国,工时立法一直是劳动立法的重要构成部分现行与工作时间有关H勺法律重要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该规定是确定《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②《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4章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进行了专章规定,共10条
③劳动部《有关贯彻〈劳动法〉若干条文日勺阐明》
④劳动部1995年8月4日颁布的《有关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⑤国务院1994年颁布、1995年修改颁布日勺《国务院有关工作时间日勺规定》是我国现时工时制的重要根据
⑥《有关企业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措施》
⑦《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措施》
4.2工作时间
4.
1.1原则工时制度.P72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每天工作8小时这种工作时间制度一般被称作原则工作时间制度
4.
1.2特殊工时制度.P73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合用对象.A、不定期工作制的合用对象:
①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原则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②企业中的长途运送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既定作业的I职工
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H勺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期工作制日勺职工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合用对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位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①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持续作业的职工;
②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日勺行业的部分职工;
③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日勺职工
2.审批程序
3.工时计算P74
(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T04天/年(休息日)-7天/年(法定休假日)二254天/年季工作日254天/年+4季=
63.5天月工作日254天/年+12月=
21.16天
(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J小时不过,由于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措施》,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本来日勺7天改为10天,因此,将职工年工作日变化为251天/年对应地,整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3天和
167.4小时
4.特例计件工资制
4.3休息休假
4.
3.1劳动者的周、日、工作间隙休息
5.
3.2节日休息P77法定节假日,又称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各国法定节日一般从三个方面规定政治性节日;宗教性节日;民族习惯性节日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①元旦;
②春节;
③国际劳动节;
④国庆节;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
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②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③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④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时节日及纪念日为
①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②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③小朋友节(6月1日),13周岁如下的少年小朋友放假1天;
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4.
3.3探亲假
4.
3.4产假与晚婚晚育假P78有关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中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H勺,增长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种婴儿,增长产假15天有关晚婚晚育,我国是实行一定欧I奖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嫁、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
3.5婚丧假
4.
3.6病假和事假
4.
3.7带薪休假制度P80我国《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持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止匕外,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均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给付工资,这些一起构成了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职工休假问题的告知》中确定了一定的I休假原则“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周」P81职工合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3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3年不满23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3年的,年休假为15天P
814.4工作时间的缩短与延长P
824.
4.1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是让劳动者工作时间少于原则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缩短工作时间的保护对象包括P
821.从事矿井、高山、有毒有害、尤其繁重的岗位或者国家规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劳动者但凡以上这些行业的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从事夜班工作H勺员工综上所述,劳动就业是指处在法定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与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酬劳或劳动收入并以此作为其生活重要来源的状况P2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在劳动立法中,就业立法占有首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整个劳动法就是公民实现就业日勺保障法P2纵观各国就业立法,重要有三个构成部分
①宪法中有关公民劳动权欧I规定
②劳动基本法中有关就业的规定
③有关就业的专题立法2023年起,为了深入适应就业新形势,《劳动协议法》
(2023)、《就业增进法》
(202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023)相继出台P2劳动就业制度的原则P2P3〜
1.平等就业原则
2.市场调整就业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3.城镇统筹就业原则
4.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的原则2023年最新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5条尤其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时就业权利,不得对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我国《劳动法》第13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日勺就业权利
1.2公平就业美国公平就业机会与法律P3美国1963年的《民权法案》第7条规定一一严禁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血统方面的歧视美国1963年《公平工资法》一一严禁工资发放上日勺性别歧视美国1967年《雇佣年龄歧视法》——严禁任意的年龄歧视1973年《职业恢复法》一一照顾残疾人1974年《协助越战时期军人退伍重新就业法》一一雇用和协助退伍军人
3..哺乳期内的女工和怀孕日勺妇女
4.未成年工
5.
4.2延长工作时间
6.
5.法律责任P85用人单位违反工时法的法律责任重要有1强迫延长工时的法律责任按照受侵害日勺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如下的原则计算,处以罚款2超过法定期数延长工时的法律责任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如下H勺原则惩罚3安排法定严禁延长工时人员延长工时日勺法律责任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如下的原则计算,处以罚款4拖欠、拒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法定原则发放加班加点工资日勺法律责任按相称于支付劳动者工资酬劳、经济赔偿总和日勺1倍5倍支付劳动赔偿金,还需加法相称于工资酬劳25%的经济赔〜偿金第五章薪酬福利[重点章]本章有关知识链接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日勺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P107比率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管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种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象的不一样纳税人税负相似P107公积金又称企业日勺储备金,是指企业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防止意外亏损,依法从企业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派的部分所得或收益重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转增企也资本P111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区I支出,如构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等方面的支出Pill
6.
1.概述
6.
1.1基本概念和特点P87【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协议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工资是劳动者劳动酬劳的重要构成部分,但不是劳动酬劳的所有工资具有如下几种特点
①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获得时
②工资的原则必须是事前规定的
③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根据是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④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定期支付
⑤工资的形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规定
7.
1.2工资立法的模式
①西方国家是保障型工资立法,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则是分派型工资立法
②西方国家是统一调整型工资立法,我国则是分别调整型工资立法
7.13工资分派的基本原则P88我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派应当遵照按劳分派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里的“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似工作、纯熟程度相似的劳动者,不分其性别、年龄、民族等差异,对同等数量、质量日勺劳动支付相似日勺劳动酬劳*同工同酬必须具有3个条件
①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似;
②在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他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③同样的工作量获得了相似的工作业绩
5.
1.4我国工资立法概况P88目前,我国与企业工资有关的法律重要如下
①《有关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对工资总额的构成、工资的种类、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②我国《劳动法》第5章“工资”对工资分派原则、分派方式、工资水平、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特殊状况下日勺工资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③《劳动部有关〈劳动法〉若干条文的I阐明》
④《劳动部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时间、特殊状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有关工资支付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⑥《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⑦2023年1月2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对最低工资的合用范围、最低工资原则确实定、最低工资原则测算措施和违反规定的处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5.2工资总额
5.
2.1工资总额的计算《〈有关工资总额构成欧I规定〉若干详细范围时解释》指出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所有劳动酬劳为根据
5.
2.2工资总额的构成P89《有关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状况下支付的工资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原则(包括地区生活费补助)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酬劳,包括计时工资原则一般分为月工资原则、日工资原则和小时工资原则确定计时工资的环节重要包括先确定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纯熟程度和生产经验等基本原因;以上述评估原因来确定劳动者日勺工资等级和工资原则;再根据上述工资等级和工资原则并参照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来发放对应的工资计时工资的长处是操作较为简朴,评估较为轻易;其缺陷是只能反应劳动者应当提供的劳动量而非真实提供的劳动量(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因此,这一工资形式合用于那些难以量化的岗位和工种,如管理和行政人员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职工所做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酬劳计件工资的关键是计件单价,即生产某一单位产品或完毕某一单位工作时应得工资额,即单位产品工资率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酬劳和增收节支的劳动酬劳4,津贴和补助.P92津贴和补助是指为了赔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助
(1)津贴
①赔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I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作业津贴、气象站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和多种特殊岗位津贴等
②保健性津贴,包括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多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③技术性津贴,包括特级教师补助、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④年功性津贴,包括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⑤其他津贴,包括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协议制职工欧I工资性补助以及书报费等
(2)补助包括为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多种补助,如副食品价格补助(含肉类等价格补助)、粮价补助、煤价补助、住房补助、水电补助以及提高煤炭价格后部分地区实行的I民用燃料和照明电价格补助等
5.加班加点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点口勺乘以
1.5,休息日加班日勺乘以2,法定休息日加班H勺乘以3加班加点工资重要适合于定期工作的员工
5.
2.3工资总额不包括的I项目P
935.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P
945.
3.1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酬劳其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协议约定日勺工作时间内从事时劳动劳动者在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5.
3.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合用范围
5.
3.3最低工资原则确实定和调整P94《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法》第49条指出,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原则应当综合参照下列原因
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日勺最低生活费用;
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③劳动生产率;
④就业状况;
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原则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原则和小时最低工资原则时实行月最低工资原则合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原则合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5.
3.4最低工资原则的I公布程序P96最低工资原则公布实行后,假如有关原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原则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5.
4.工资支付P
975.
4.1工资支付的J含义【工资支付就是工资欧I详细发放措施J
5.
4.2工资支付水平
5.
4.3工资支付形式P98《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事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5.
4.4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对象就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
4.5工资支付时间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端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
4.6应支付工资日勺劳动时间
5.
4.7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P100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原则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J,按照不低于劳动协议规定日勺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原则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协议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原则日勺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协议规定日勺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原则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5.
4.8特殊状况下的工资支付
5.
4.9克扣与拖欠工资
1.克扣工资的定义
2.可以代扣工资的状况.P10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下列状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时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时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③法院判决、裁定中规定代扣的I抚养费、赡养费;
④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5个人所得税
5.
5.1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
6.
5.2个人所得税法
1.纳税义务人
2.应纳所得税的范围P106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酬劳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尔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H勺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时补助、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I安家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日勺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与日勺国际公约、签订日勺协议中规定免税日勺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
4.减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日勺所得;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导致重大损失时;
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减税的
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P107个人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日勺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日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形式为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中劳务酬劳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尔所得及其他所得的税率形式为比例税率•••••••••••
6.个人所得税的计算P108例如,某人月应发工资为1850元,当月工资扣医保30元,扣公积金120元,该月发放奖金1200元,该人应缴纳所得税为月应纳税所得额1850元+1200-30720-1600=1300(元)月应纳所得税为1300X10%-25=105元(元)
5.
6.1职工福利的含义P110【职工福利】又称职业福利/劳动福利,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协助其中包括为减少劳动者生活费用开支和处理劳动者生活困难而提供的多种补助;为以便劳动者生活和减轻职工••••家务承担而提供的多种生活设施和服务;为为活跃劳动者文化生活而提供的多种文化设施和服务
5.
6.2职工福利机构P110职工福利机构由综合性职工福利机构和专门性职工福利机构构成
5.
6.3职工福利基金Pill职工福利基金是用人单位依法筹集日勺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基金
1.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
①按国家规定从企业财产和收入中提取(是职工福利基金的重要和常规来源);
②企业自筹;
③向职工个人征收;
④福利服务收入
2.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按工资总额日勺14%计提职工福利费,列入成本,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以外日勺职工福利支出按一定比例(我国《企业法》规定为5%提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兴建职工宿舍、职工俱乐部等第六章社会保险[重点章]本章有关知识链接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行H勺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行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P
1236.
1.1社会保险的概念P114【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获得必要的物质协助的制度国家实行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H勺范围••••社会保险重要是规定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劳动者叫保障制度,而社会保障则是规定全体组员的保障制度・••••••••••••••••••••••
6.
1.2我国社会保险的I发展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成立
6.
1.3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规定P
1151.享有社会保险的条件我国《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①退休;
②患病、负伤;
③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④失业;
⑤生育
2.社会保险基金的构成部分P116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实行“专题储存、专款专用”3•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P116根据《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第10条,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①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单位为职工缴纳日勺补充养老保险费;
③职工个人缴纳的储蓄性养老保险费;1978年《怀孕歧视法》一一严禁歧视怀孕或分娩的女职工1991年《民权法》1990年由布什总统签订的《美国残疾人法》于1992年7月正式生效一一严禁对残疾人雇佣歧视
1.
2.2我国有关公平就业的规定P4我国有关就业日勺规定源于我国日勺主线大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劳动法》、《就业增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这四部法律保障了公民劳动就业的J基本权利,同步也保障了不一样性别、不一样民族、不一样种族、不一样宗教信奉的人公平就业•••••••••
1.3特殊就业保障特殊就业保障的概念【特殊就业保障】是指法规和政策尤其规定,国家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日勺就业所采用的特殊保障措施国家所承担的保障公平就业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为特殊群体提供就业保障来实现的I有关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P6妇女就业保障未成年人就业保护P7L国家明确规定严禁使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I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花费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称于“很重”强度劳动残疾人就业保障..P
81.残疾人就业方针
④单位和个人缴纳日勺医疗保险费;
⑤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⑦按规定加收欧I滞纳金;
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存储利息及兑付有价证券利息;
⑨基金保值、增值欧I收入;⑩政府予以的补助;11职工社会保险基金异地转移收入;⑫社会保险基金其他收入
6.2养老保险
1.
2.1养老保险概述P117【养老保险】也称为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日勺法律和法规,为处理劳动者在到达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线后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日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养老保险的含义3•养老保险的特点P117
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与;符合养老条件日勺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承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有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6.
2.3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支付养老保险待遇而筹集储备的资金,是维持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的必要前提在整个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保险基金数额最大,支付时间最长,因此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处在重要地位L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P117养老保险基金重要由被保险人缴纳日勺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基金H勺运行收益和利息收入以及政府的财政补助构成
2.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3.养老保险基金H勺监督监察
①由政府主管领导任主任日勺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
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③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
4.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P118基金保值、增值H勺方式有购置国库券以及国家银行发行日勺债券;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企业放款
6.
2.3基本养老保险P118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口勺养老保险待遇,由国家统一规定政策并强制实行
1.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范围
2.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3.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4.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5.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条件P121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J
①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尤其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日勺,即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H勺,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满23年代J
6.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接续和清理
6.
2.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P12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体现形式是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日勺基础上,自愿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企业缴费;2职工个人缴费;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行收益
6.
2.5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6.3医疗保险
6.
3.1医疗保险的I概念和原则P125医疗保险是在人们生病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由国家或社会向病人或者受害人提供医疗服务、经济赔偿口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补充医疗保险3个层次
6.
3.2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欧I发展
6.
3.3医疗保险欧I有关法规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P125建立统筹基金,是为了保证职工得了大病后的高额诊断费由社会群体间互助共济共担风险,体现社会公平时原则而实行个人医疗账户,有助于强化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的意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有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2.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缴费措施
6.
4.工伤保险
6.
4.1工伤保险的J概念和特点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受伤、患病、致残或死亡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赔偿和职业健康的权利;并为因上述两种状况导致死亡的职工的I供养亲属提供抚恤金等物质协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我国施行范围最为广泛H勺社会保险项目之一工伤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较,有如下特点P130
①工伤保险赔偿合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劳动过程中,假如发生意外事故使劳动者负伤或残废,雇主即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工伤保险费由雇主承担,劳动者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
③工伤保险日勺待遇原则相对较高,受伤害者享有的服务项目较多
7.
4.2工伤保险的合用范围和缴费原则
8.
4.3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及支付范围
1.工伤保险基金日勺构成
2.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①工伤保险待遇;
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③法律、法规规定那个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6.
4.5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时为一级,最轻时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6.
4.6工伤保险待遇
1.一般工伤待遇P138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残疾用品费、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6.
4.7抚恤金待遇
6.
4.8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的I处理
6.5失业保险
6.
5.1失业保险的I概念和特点P14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失业而临时中断生活来源日勺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从社会获得物质协助的一种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有如下特点
①失业保险日勺对象为失业职工
②享有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
7.
5.2我国事业保险区I发展
8.
5.3失业保险的有关法规
1.失业保险的合用范围
①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
②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③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来源P142失业保险基金,也就是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来源,重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①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的两部分,这是失业基金的重要来源;
②财政补助,这是政府承担的一部分;
③基金利息,这是基金存入银行和购置国债H勺收益部分;
④其他资金,重要是指对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征收H勺滞纳金等
6.6生育保险
6.
6.1生育保险的概念
1.生育保险的合用范围P14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措施》第2条规定,生育保险制合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目前,我国农村仍未试行正式的生育保险制度,农村村民生育子女不能按规定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以及生育保险费H勺缴纳第七章劳动保护
3.
1.概述
7.
1.1劳动保护的基本概念P151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用日勺保护措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劳动保护实现的途径重要通过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合适休息以及对女工、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工作来实现我国,逐渐用职业安全卫生将“劳动保护”这一术语替代职业安全卫生中,“安全”是对急性伤害而言,是指工作(或劳动)中不发生对人体的急性事故,如坠落、电击、机械伤害等“卫生”是对慢性损害而言,是指防止工作中人体受多种有害物时物理原因、生理原因、化学原因等日勺损害,即要保障人的身体健康《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中,对【职业安全卫生】日勺定义是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日勺安全与健康为目的日勺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用的对应措施P
1527.
1.2劳动保护的来源P152人类最早的劳动保护立法可追溯到13实际德国政府颁布H勺《矿工保护法》和1823年英国政府制定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英国、德国、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是劳动保护立法最早和较为完善的国家中国最早的劳动保护有关法规是1923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叫《劳动大纲》,其重要内容是规定资本家合理地规定工时、工资及劳动保护等
7.
1.4我国《宪法》及重要基本法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概况P
15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发明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国《刑法》第134条到第137条对安全生产方面的I犯罪作了明确详细日勺规定在第244条提出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责任者的惩办,并规定了量刑原则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6章是劳动安全卫生,共6条,规定了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重要有用人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日勺义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汇报与处理以及记录制度等我国《劳动法》第7章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共8条,重要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严禁劳动日勺范围,女工在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口勺保护,以及对未成年工口勺保护措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日勺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日勺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为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定根据
7.2劳动安全卫生
7.
2.1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P154劳动保护管理中应健全的五项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关键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
2.安全教育制度3,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伤亡事故汇报处理制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有效期3年)
7.
2.2劳动安全生产规程P
1591.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I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日勺权利和义务包括获得法律保障权、知情和提议权、批评和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规定赔偿的权利、自律尊规的义务、危险汇报日勺义务
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轻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日勺安全有重大危害原因的作业
7.
2.3职业病防治
1.用人单位怎样实行职业病防治P163
(1)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步”规定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口勺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2)采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3)到达自律管理规定
2.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P164《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日勺权利这些权利包括
①受培训、教育权;
②职业健康权;
③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
④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⑤检举权、控告权;
⑥拒绝作业权;
⑦参与民主管理权
3.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在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的同步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①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有关的I职业卫生知识;
②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③对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以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④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
7.
2.4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管理规定P167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重要包括工业卫生设施、安全技术设施、个人防护设施、生产辅助设施
7.3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代|特殊保护
7.
3.1女职工日勺劳动保护
8.
3.3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第八章离职、退休与裁员[重点章]本章有关知识链接【退职】是指职工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有退休条件的b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进行安顿,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一定日勺退职生活费,进行休养.【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日勺合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根据之一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3年【持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种工作单位持续工作日勺时间此前,持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后来它口勺范围不限于在一种单位工作H勺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所有工作时间【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所有或重要来源的J工作时间.【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是指该职工日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解雇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临时H勺难关
8.1概述
9.
1.1有关概念P
1821.离职【离职】是指尚未丧失工作能力日勺员工由于个人原因规定退离既有日勺工作岗位
2.退休P183【退休】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或者因工致残、因病致残等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法鉴定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养老休息我国职工退休必须具有“两龄”,一是法定日勺退休年龄,二是个人缴费年限退休职工按照规定的I原则领取退休费,指导本人去世为止退休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异地安家补助费、车旅费、生活困难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等
3.裁员【裁员】是经济性裁员日勺简称,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日勺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解雇员工日勺行为
8.L2有关的法律、法规.P185目前,在我国,与离职、退休、裁员有关的法律、法规重耍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协议规定的I赔偿措施》
③《国务院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J暂行措施》
④《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顿规定》
⑤《有关企业职工规定“停薪留职”问题时告知》
⑦《企业经济性淘汰人员规定》
⑧《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赔偿措施》
8.2离职
8.
2.1员工辞职的程序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日勺方针集中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详细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发明条件分散是指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协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严禁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2.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详细措施P8
①国家和社会举行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工疗机构或工疗站重要是对残疾人士,精神病患,智障人士开展的边工作边治疗的I平台)、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企业事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②国家推进各单位吸取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③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协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
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⑤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事业组织和城镇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予以扶持
⑥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企事业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⑦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期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职工的规定社会福利企业是安顿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日勺残疾人集中就业日勺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P9
①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原则是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⑧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必须坚持就近招用的原则退伍军人就业保障P10我国的有关法律重要有《劳动法》、《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顿暂行措施》、《退伍义务兵安顿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顿暂行措施》等志愿兵是服志愿兵役制的士兵,是指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协议,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且享有工资及其他待遇的职业军人也称之为协议兵或士官目前也从一般高等学校直招需求专业的
8.
2.2企业应对的措施
4.
2.3离职(解雇)的赔偿问题
8.
3.退休.P191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日勺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协助的权利”••♦•第44条规定”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I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I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这是规范退休人员的法律基础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重要遵照的是1978年国务院颁发的《有关安顿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和《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以及1995年《国务院有关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告知》中的有关规定
8.
3.1退休条件《国务院有关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2条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日勺,应当退休
①男工人、职工年满60周岁,持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23年时;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持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23年的;
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尤其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持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第
①项条件日勺;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人、职工,持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23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通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日勺;
④持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25年的工人、职工,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通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H勺;
⑤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23年日勺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资源退休的I
8.
3.2退休费的I原则.P192《国务院有关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4条指出工人退休后来,每月按下列原则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①符合本规定第2条
①、
②两项条件的工人、职工,持续工龄在5年以上不满23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23年以上不满23年的J,为本人工资的160%;23年以上的I,为本人工资的70%;
②符合本规定第2条
③、
④两项条件H勺工人、职工,持续工龄在5年以上不满23年日勺,为本人工资的140%;23年以上不满23年的I,为本人工资的J50%;23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J60%;
③符合本规定第2条第
⑤项欧|工作人员,为本人工资的170%;
④对于社会有特殊奉献的工人、职工的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条
①、
②、
③三项的原则,不过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日勺15%,并且必须通过上级主管机关同意
8.
4.裁员裁员是经济性裁员欧I简称,是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需要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等,集中地解雇员工、与之解除劳动协议的情形
8.
4.1裁员申请
9.
4.2裁员程序P195裁员是集中地解雇员工,用人单位确需淘汰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阐明状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口勺资料;
②提出淘汰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淘汰人员名单,淘汰时间及实行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协议约定时被淘汰人员经济赔偿措施;
③将淘汰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时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淘汰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⑤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淘汰人员方案,与被淘汰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淘汰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出具淘汰人员证明书
10.
4.3不得列入裁员区I范围P197《企业经济性淘汰人员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淘汰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日勺;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H勺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4.4裁员的赔偿和安顿P
1971.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日勺经济赔偿措施》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按被淘汰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称于1个月工资的J经济赔偿金第九章工会与职工管理本章知识链接【职业工会】依职业原则形成的工会即以相似或相似职业作为组建工会的1根据或条件,由同一职业的技术工人或工人所构成【产业工会】依产业原则形成的工会,规定将属于同一产业系统的不一样企业、机关内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工种、职务、技术纯熟程度组织在同一产业的基层工会内,再根据其所属日勺产业系统组织其该产业的I地方委员会和全国委员会
9.
1.概述
1.
1.1世界工会运动的发展史工会最早产生于18世纪中叶的英国1871年英国颁布的《工会法》是世界上第一种以保护工会法律地位为宗旨的工会法按工会成立的组织原则,可分为产业工会和职业工会
9.
1.2我国工会运动的发展史P2011948年,形成了全国范围内日勺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代表的统一日勺工会组织
10.
1.3我国工会立法概况P202我国于2023年10月27日公布实行新修订时《工会法》,对推进工会运动的深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工会法》被别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与工会有关的立法状况如下
①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日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关工会日勺规定共有10条,重要对工会的性质和职责进行了论述
②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日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③2023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欧I《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H勺决定》
④2023年9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
9.2工会的职权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P
2021、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就业的权利、获取劳动酬劳的权利、得到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休息休假日勺权利等;)
2、维护职工日勺民主权利,(重要是指维护职工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我国《工会法》区I规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两个重要的机制和手段一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协议制度;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的详细职权包括
9.
2.1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协议
9.
2.2对不合适解除劳动协议提出意见权
9.
2.3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提出意见权
9.
2.4工会有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的权利
9.
2.5工会有依法调查的权利
9.
2.6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9.
3.1工会时组织构造
9.
3.2工会组员的J加入和罢职
9.
3.3非专职工会委员工作时间
9.
3.4针对工会组员给的特殊保护
9.
4.工会经费P207工会经费重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法》中规定,工会经费日勺重要来源有
①工会会员缴纳日勺会费;
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所有职工工资总额日勺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③工会所属H勺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④其他收入
9.5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建立工会的有关问题
9.
5.1外资企业中日勺工会权限
9.
5.2合资企业里的工会组织
9.6职工民主管理
9.
6.1职工民主管理日勺概念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形式民主权力日勺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I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平常工作
9.
6.2职工民主管理的立法
9.
6.3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P209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1.
1.概述
1.
11.1劳动争议的概述P23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协议、集体协议发生的I纠纷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指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在中国境内H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我国境内签订、履行日勺劳动协议的当事人,如中国境外的企业或劳动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和公民;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协议关系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业组织与其无军籍日勺职工劳动者争议还特指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分歧,即从劳动争议内容方面,合用于因企业开除、除名、解雇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时争议;因履行劳动协议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P
2321.
2.2我国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P233目前,我国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①我国《劳动法》第10章共8条对劳动争议进行了专章规定
②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公布的《有关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H勺意见》第82条第90条对劳动争议问题作了深入〜的解释和阐明••••••••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专门针对劳动争议时处理进行了规定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文作了详尽的解释
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一日勺调解程序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与规定•••••
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一的仲裁程序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与规定•••••••••••••••
⑦《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⑧《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日勺劳动争议案件应制作不予受理告知书日勺告知》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规定
⑨2023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口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日勺解释》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一的诉讼程序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与规定11-2劳动争议时处理
11.
2.1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P234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由三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L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内可设置调解委员会,其构成人员为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时专门机构,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置,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勺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H勺代表体现公平原则仲裁委员会的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在仲裁决定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欧I原则
3.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I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受理•••
11.
2.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P235《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I,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3调解《劳动法》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日勺解释如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遵照一定原则,通过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促使企业和有争议的职工到达协议,从而把劳动争议处理在企业内的I一种活动•••
1.
1.
13.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日勺设置调解委员会H勺设置要根据有关法律H勺规定进行,必须保证调解委员会组员构成日勺“三方原则工
1.
1.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1.
1.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原则P236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应当遵照的原则是自愿、依法调解、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自愿原则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本质和前提••••
11.4仲裁
1.
1.
1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及其仲裁的原则P237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J代表构成,即采用“三方性”□勺组织原则并且其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这样才能轻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遵照下列原则先行调解、解释处理的原则;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原则;回避时原则;公正处理的原则
1.
1.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当事人双方必须要明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这样才能及时、对的地处理争议问题《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P23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者争议,不管与否签订劳动协议,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合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解雇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日勺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区J规定发生日勺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协议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根据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
1.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I管辖P239《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种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1.
1.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规定欧I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我国日勺仲裁时效为60日•••
11.5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终止裁决作出之前,发现劳动者在生活上碰到困难或因工负伤、患病需要治疗等紧急状况,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作出的规定用人单位预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医疗费用的裁决当事人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11.
5.诉讼
1.
1.11劳动争议案件日勺诉讼案件
1.
1.2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1.
1.3劳动争议审判的基本原则P245***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日勺过程中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合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4、回避原则;
5、着重进行调解日勺原则;
6、亲密与有关单位配合的原则第十二章涉外劳动管理本章知识链接【签证】是一种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I签注、盖印,以表达容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通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护照】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通过国境日勺许可证明
12.1概述P246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就业和中国人出国就业引起的劳动争议在管辖权问题上目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法规重要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根据我国的外资企业法律制度,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之间的争议仍然属于我国主体之间的争议,它们之间的争议属于我国主体之间H勺争议,合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重要有关法规是《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大学生我国服志愿兵役制的士兵称士官,一般从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日勺士兵中挑选,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协议义务兵役制是指国家有关公民在一定年龄内都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又称征兵制少数民族就业保障
1.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
2.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1.4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概念【劳动力市场】一是指劳动力流动和互换的场所,同步也是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市场竞争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整和配置的一种机制劳动力市场准入管理【劳动力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一是指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规定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满足的I条件和必须遵守的制度与规范的I总称是国家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基本制度)
1.劳动者准入管理一一年满16周岁和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2,用人单位准入
3.职业简介机构准入管理
4.校园招聘管理一一n月20日后的周末(校园招聘解禁日)
5.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
1.5劳动监督与监察劳动监督
1.劳动监督的概念P15对于台港澳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所引起的劳动争议,合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12.2外国人或台港澳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
12.
2.1法律规范P247《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条对外国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外国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故确定员工与否属外国员工的根据是其拥有的国际【劳动监督/劳动监督监察/劳动法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状况进行检查、督促、纠偏、惩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的总称
2.劳动监督体系根据我国日勺《劳动法》和有关法规,我国H勺劳动监督检查体系由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而构成其中,行政监督由劳动行政部门监督和有关行政部门监督所构成,社会监督重要由工会监督和其他单位与个人监督所成
(1)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一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国务院的部委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有关行政部门监督P16**有关行政部门监督大体可分为两类
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
②其他专题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指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行政、工商行政、公安等专题执法部门的I监督**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方式重要有3种
①依法独立开展劳动监督活动;
②依法对劳动行政部门、其他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提议进行调查处理;
③会同劳动行政部门等监督主体实行劳动监督
(3)工会监督——中华全国总工会(前身是1923年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现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0号)有关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有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实行一裁终局改I制度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就该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制度不一样于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群众监督劳动监察【劳动监察】一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状况依法进行的监察、纠举、惩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察职责的实行者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从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P18
①宣传国家劳动力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②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I状况进行监督监察,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并限期改正;
③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责
1.6劳动信访和劳动行政复议劳动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P22【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和等形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应状况,提出意见、提议和合理规定,依法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劳动保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人区I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被申请人H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③申请人的复议祈求和理由;
④劳动保障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合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献;
⑤复议结论;
⑥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⑦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第二章劳动协议[重点章],劳动协议的概述.P28《劳动法》第16条将劳动协议界定为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有关劳动协议的法律法规P27目前,在我国,现行与劳动协议有关的法律重要包括1)《劳动法》(《劳动法》第三章对劳动协议和集体协议进行专章规定,共20条)2)劳动部《有关贯彻〈劳动法〉若干条文的阐明》(该阐明对《劳动法》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详细解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该法案日勺出台,对实行数年日勺各地方劳动协议条例已确定的劳动关系模式均有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既有方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劳动协议法的基本原则P28劳动协议法总则第3条规定签订劳动协议,应当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可说是劳动协议法的基本原则
2.2劳动协议的签订、履行和变更基本规定.P29签订劳动协议的双方,都要保证向对方提供完整的信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完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规定理解的I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理解劳动者与劳动协议直接有关日勺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如实阐明此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日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规定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协议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形式P30劳动协议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和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协议终止时间的劳动协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协议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I完毕为协议期限的劳动协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协议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协议没有一种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协议的I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H勺条件或者双方约定H勺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协议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H勺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也同样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也是劳动协议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但愿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另一方只要表达同意,双方到达一致意见,就可以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欧I规定解除劳动协议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I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I劳动协议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时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条款P31劳动协议法第17条规定劳动协议应当具有如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日勺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协议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酬劳;
(七)社会保险;(A)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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