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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观题)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案情简介5月20日,某市南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予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日下午,于某又给违背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当场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南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问题
1.司机王某应在何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履行处罚决定?
2.假如王某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
3.于某给张某出具的收据合法吗为何?
4.张某在本案中有何权利?(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
1.十五日内(2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3分)
2.有三种措施(2分)《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要求,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照法律要求,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分)
3.收据不合法(2分)因为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3分)
4.张某在本案中有权陈述和申辩,有权对违法处罚提起复议和诉讼,对无法定收据的罚款,有权拒绝缴纳(3分)《行政处罚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予以的行政处罚,享受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予以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2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案情简介在7月27日,西城烟草管理站按群众举报当场查获王某私自收购的烟叶2352千克,予以扣押7月28日,烟草站对查获的烟叶分级过磅后收购,收购款为5826元7月30日,烟草站交给王某自制的实物罚没收据一份8月25日,又向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所有烟叶和收购款,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落款为该烟草站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0条“私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国家要求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烟草专卖法实行条例》要求,数量巨大指私自收购烟叶1000千克以上问题
1.本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为何
2.请指出本案处罚程序的违法之处
3.本案是否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标准,为何?(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
1.本案中烟草站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是错误的(3分)因为,行政处罚必须由享受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行,烟草管理站必须以烟草管理局的名义进行处罚(3分)
2.本案中违背处罚程序的行为有
(1)先实行了没收烟叶的行政处罚行为,后制作送达处罚决定书;(3分)
(2)应当先出具省级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实物罚没收据,而非自行制作的收据;(3分)
(3)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没有通知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没有通知相对人依法享受的陈述权、申辩权(3分)
3.本案没有违背一事不再罚的标准(2分)一事不再罚的标准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予以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是对同一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予以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处罚,并不是予以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3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执,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此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准备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作鸟兽散张某即拎枪追之因为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桌椅横七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问题:
1.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2.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负担?
3.假如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导致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负担?(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L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3分)因为按照《人民警察法》要求,张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赋有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因此其行为为依职权行为,即公务行为(4分)
2.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负担(3分)因为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且其是某市铁路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张某的执法行为并没有违法,但给他人导致了伤害(4分)
3.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负担(2分)假如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导致王某受伤,张某的行为亦为职务行为,属于违法行使职权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后果由所在行政机关负担因此王某的损失仍然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负担,只是以行政赔偿的方式予以负担赔偿后能够对张某进行追偿(4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6分)王某生于1990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一起生活1999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认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9月17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暴力相威胁,迫其行窃合法王某偷窃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拟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问题
1.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2.这体现了我国行政处罚的什么标准?(试题分值16分)参考答案
1.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本案当事人王某具备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①王某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9月时,王某才16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要求(4分)
②王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3分)
③王某有立功体现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3分)
2.考虑违法行为人违法不一样情节予以详细裁量,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标准(6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6分)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李某不服,诉至法院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引、支持和协助,不过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组员问题
1、本案中,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是合理合法还是越权行为?
2、本案中,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是谁?
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何?(试题分值:16分)参考答案
1、是越权行为(2分)
2、镇政府和李某(2分)
3、不是(2分)
4、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4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要求(2分),镇政府并不当然享受撤换村民委员会组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组员的选举活动具备指弓I、支持与协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背了法律的要求,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标准以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4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6分)卞某生于1993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爸爸一起生活其父忙于工作,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7月,卞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认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10月17日,在马某教唆下,卞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合法卞某偷窃一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卞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拟对卞某进行行政处罚问题
1.本案中卞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2.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什么标准?(试题分值16分)参考答案
1.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1分),本案当事人卞某具备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①卞某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卞某出生于1993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10月时,卞某才15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要求(4分)
②卞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4分)
③卞某有立功体现卞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4分)
2.考虑违法行为人违法不一样情节予以详细裁量,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标准(3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6分)9月,中原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砍伐证”、“准运证”裴政口37号文《裴庄镇有关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严禁焚烧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秋作物秸秆禁烧率必须达成100%”、“谁砍罚谁,谁烧罚谁”、“农户承包地砍伐或焚烧秸秆1亩如下的对该农户罚款300元,超出1亩的每亩罚款500元”文献的颁布日期是9月3日文献说,对确因养殖、青贮等需要,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先报镇“三秋”秸秆禁烧指挥部同意,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经同意方可砍伐,“否则按违背秸秆禁烧要求,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文献说,对确因养殖、青贮等需要,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先报镇“三秋”秸秆禁烧指挥部同意,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经同意方可砍伐,“否则按违背秸秆禁烧要求,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农民李某因未经同意砍伐玉米秸秆回家喂猪被镇政府罚款三百元问题
(1)《裴庄镇有关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还是详细行政行为?
(2)《裴庄镇有关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是否合法?为何?
(3)镇政府对李某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何?
(4)李某不服镇政府处罚决定,怎样谋求行政法上的救助?(试题分值16分)参考答案
(1)属于抽象行政行为(4分)
(2)不合法,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4分)
(3)不合法,处罚依据违法(4分)
(4)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4分)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6分)张某到某山中盗伐木材,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置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巡查人员截住,巡查人员发觉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张某不服,欲讨说法问题
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谁?
2、本案中的行政相对方是?
3、本案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4、本案中护林防火检查站属于派出机关吗?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什么?(试题分值:16分)参考答案
1、县林业局(4分)
2、张某(3分)
3、县林业局与张某(4分)
4、护林防火检查站不属于派出机关,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行政处罚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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