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业大学XX国际学生学杂费缴纳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国际学生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以及我校学费、住宿费收取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国际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XX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学费缴纳管理办法
1、xx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包括学历生、进修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须按学年缴纳,各项收费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国际学生可登录http:〃zfpt.XX.edu.cn/网上自助缴费,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缴费时间以到账日期为准
3、国际学生缴费注册后方可取得学籍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缴清学杂费,并由本人持缴费凭据到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学生取消各级各类奖学金、表彰参评资格
4、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学生,须在开学一周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书面的缴费延期申请,陈述缓交理由,经学院讨论批准后,可延期缴费
5、未提出缓交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超过缓交期的学生均视为未缴清学杂费,不予注册,不得发放毕、结、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学习证明、行为证明等任何证明材料,学校可有权做退学处理
6、申请退学或转学的学生,经审核同意后,可按相关规定退还部分学费、住宿费,退费以人民币结算
7、因违反校纪校规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律不予退还学杂费
8、按照教育部及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国际学生签证办理与学费缴纳紧密结合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缴费、屡次拖欠费用且情节严重者,不予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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