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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
060.20CCS K13T/JSQA江苏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T/JSQA XXX—2024水处理用硝化菌剂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江苏省质量协会发布《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扬州市海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应用现代生物发酵技术,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一扬州高邮市海诚生物是一家专门从事微生态制剂现代化生物技术企业,海诚生物全心致力于微生物发酵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研制并开发了微生物环保菌剂、有益藻种、水质改良菌剂、发酵菌剂、底改菌剂、土壤改良菌剂等一系列产品,并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业、河道治理、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等领域公司拥有一批高学历、懂技术、诚信正直、热忱自信并富有责任感的国内一流的管理、科研、生产及营销团队,并专门设立了开放式的研发平台,配备齐全的设备及人才,服务于客户,赢得业界一致好评公司目前拥有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3人,大专以上研发人员24人2015年,公司的微生物水质改良剂被评为扬州市名牌产品2015年,公司的“用于污水处理的高效安全复合微生物菌剂”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2016年公司获批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2016年公司获批扬州市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公司获批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公司与江苏大学共建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019年公司获批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2020年公司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微生物水质改良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承接的污水处理工程已涉及市政污水、啤酒饮料、食品屠宰、油脂淀粉、石油化工、医药等多个行业,并成为相关行业领导品牌企业的主要战略合作伙伴,目前公司已有授权专利10余项,并与江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苏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海诚生物本着”创造客户价值还自然原生态”的企业使命,围绕“专业、创新、高效、责任”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及求真务实的经营管理原则,努力提升海诚生物品牌形象及企业影响力本次,公司申请制定《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旨在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规范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在本行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项目来源2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提高企业应变能力,以更好的满足社会需求,经扬州市海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9月9日,江苏省质量协会批准《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项目(苏质协【2024】43号)的正式立项标准制定工作简况
1.1标准制定相关单位及人员本标准由江苏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海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市龙伟食品有限公司、扬州虹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富正兴水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金鑫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龙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南大学、天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朗丰电气有限公司、泰州微全芯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邮市顺达动力机电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安伟、龙伟、吴枫、李琪、姚万鑫、朱金鑫、陈宇、陈聪涵、李昂、邵华、龚劲松、丁振中、阮同琴、夏迪星、窦烁、杨春华、刘铭
3.2主要工作过程团体标准正式立项后,标准起草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基础,以公司自主制定的企业标准为支撑,经过充分的调研与分析研究,在起草组内部进行多次研讨,修改形成《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送审稿,具体完成了以下工作2024年5月初成立了“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实地走访了江苏省质量协会的部分行业专家,同时具体了解公司的部分用户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效果2024年6月,起草小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研讨,比对相关行业标准开始起草“水处理用硝化菌剂”团体标准的草案2024年7月,组织国内水处理行业微生物环保菌剂的专家、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有关用户单位等对团体标准的草案进行研讨,在多次研讨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起草小组收到征求意见共有25条,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有效采纳22条,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3、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3.1编制原则
3.
1.1标准的编制遵循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起草
3.
1.2团体标准内容制定是在吸收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国内同行及使用厂家的意见,结合我国的水处理用硝化菌剂行业现状,作为制定本标准的技术依据制定标准时既考虑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力求使技术要求同国外先进技术靠近,既要符合国内外行业发展需要,也要符合当前国情
3.
1.3公司以先进水处理用硝化菌剂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积极参与水处理行业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专业从事微生态制剂现代化生物技术企业,致力于微生物发酵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研制并开发了微生物环保菌剂、有益藻种、水质改良菌剂、发酵菌剂、底改菌剂、土壤改良菌剂等一系列产品,并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业、河道治理、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等领域,具备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及先进的检测设备,将有利于按期完成〃水处理用硝化菌剂产品〃团体标准的制定
3.2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4.
2.1内容框架本团体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
2.2引用和参考的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HG/T5748水处理用硝化菌剂性能评价方法HG/T5925-5926-2021水处理用生物药剂硝化菌剂和反硝化菌剂
(2021)町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主要内容的确定(主要技术指标及其确定依据)
4.
2.
3.1产品分类
4.
2.
3.2性能项目
4、团体标准先进水平对比情况
5.1本团体标准中氨氧化速率、活菌含量、pH值、亚硝酸根含量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氨氧化速率技术指标高于中国行业标准HG/T5925-5926-2021水处理用生物药剂硝化菌剂和反硝化菌剂
(2021),活菌含量是行业标准中没有,本次团标提出的创新指标
5.2本标准中的其他技术要求也已达到国内外当前的技术水平
5.3先进性比对表见下表lo表1指标项目I类II类性能指标氮氧化速率(以N计)/[mg/(L・h)]2180300活菌含量(cfu/g)(行标没有该项指标)100X108pH值
6.0-
8.5理化指标亚硝酸根(以N计)含量/(mg/L)W
80.
05、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目前水处理生物菌剂产品采用的是行业标准HG/T5925-5926-2021水处理用生物药剂硝化菌剂和反硝化菌剂
20216.2标准协调性
6.
2.1本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无冲突,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相互协调,无矛盾抵触622本标准不存在低于相关国家标准等推荐性标准的情况
6、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团体标准的制定,能够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更好的满足社会需求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近三年我公司生产的水处理用硝化菌剂产品分别实现销售2000万元、3500万元、4200万元,增长趋势显著产品覆盖了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行业相关单位和业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针对标准规定中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范围做了深入研讨,各有关行业单位和行业专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实验验证提出了作为数据支撑的有力依据,最终对标准要求达成一致编制过程中对标准的主要内容并未产生重大意见分歧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为更好的宣贯本标准,建议由团体标准发布单位组织,由起草单位作为宣贯主体,向相关团体成员单位进行宣贯,扩大标准执行范围,提高标准实施效果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扬州市海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质量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海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市龙伟食品有限公司、扬州虹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富正兴水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金鑫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龙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南大学、天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朗丰电气有限公司、泰州微全芯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邮市顺达动力机电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安伟、龙伟、吴枫、李琪、姚万鑫、朱金鑫、陈宇、陈聪涵、李昂、邵华、龚劲松、丁振中、阮同琴、夏迪星、窦烁、杨春华、刘铭水处理用硝化菌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处理用硝化菌剂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水处理用硝化菌剂规定了水处理用硝化菌剂的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以下简称硝化菌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文件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HG/T5748水处理用硝化菌剂性能评价方法HG/T5925—2021水处理用生物药剂硝化菌剂HG/T5926—2021水处理用生物药剂反硝化菌剂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术语和定义HG/T57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使用条件硝化菌剂根据用途分为两类:I类生态修复用;II类废污水处理用要求应为淡黄色或棕褐色液体
5.2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技术指标指标项目I类II类性能指标氨氧化速率(以N计)/[mg/(L•h)],2180300理化指标活菌含量(cfu/g)100X108pH值
6.0~
8.5表1技术指标(续)指标项目I类II类理化指标亚硝酸根(以N计)含量/(mg/L),《
80.06试验方法
6.1通则本文件所用的试剂和水,除非另有规定,应使用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A5外观检验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皿或白瓷板上用目视法判断6」氨氧化速率的测定按HG/T5748进行测定
6.4pH值的测定
6.
4.1仪器设备使用如下仪器设备a)酸度计;b)精度
0.02pH单位,配有饱和甘汞参比电极、玻璃测量电极或复合电极;c)磁力搅拌器
6.
4.2试验步骤将试样倒入清洁、干燥的烧杯中,置于磁力搅拌器上,将电极浸入溶液中,开动搅拌在已定位的酸度计上读出pH值
6.E亚硝酸根含量的测定
6.
5.1方法提要在pH=
1.9和磷酸存在下,试料中的亚硝酸盐与4-氨基苯磺酰胺试剂反应生成重氮盐,再与N-(1-蔡基)-1,2-乙二胺二盐酸盐溶液(与4-氨基苯磺酰胺试剂同时加入)反应形成一种粉红色的染料,在540nm波长处测量其吸光度试剂或材料使用如下试剂和材料a)磷酸;b)磷酸溶液1+9;c)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1mL含有
0.1mgNo称取
0.4922g预先在105℃至少干燥2h的亚硝酸钠(精确至
0.2mg),置于100mL烧杯中,加水溶解后,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在2C5c下贮存于具塞棕色玻璃瓶中,此溶液可稳定放置1个月(按附录A〜进行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有效性的判定);d)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I:1mL含有Ipg No移取
10.00mL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现用现配;e)显色剂称取
40.0g的4-氨基苯磺酰胺(H2NCaSO网H》,溶于100mL磷酸和500mLf)水的混合液中,加入
2.0g的2(1-蔡基)-1,2-乙二胺二盐酸盐(G0H7NHCH2cH2NH2•2HC1),混匀,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在2℃5℃下贮存于具塞棕色玻〜璃瓶中,此溶液可稳定放置1个月警告此显色剂是危险品,使用时应注意溅到身上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a)所有的玻璃器皿使用前用2mol/L盐酸溶液仔细清洗,用水充分冲洗干净;b)分光光度计配有1cm吸收池
6.
5.4分析步骤a)校准曲线的绘制——分别移取
0.00niL(空白)、
1.00mL、
3.00mL、
5.00mL、
7.00mL、
10.00mL亚硝酸盐标准溶液n,置于6个50mL容量瓶中,对应的亚硝酸根(以N计)的质量分别是
0.OOu g、LOO u、
3.00ug、
5.00ug、
7.00ug、
10.00pg用水稀释至约40mL,各加入
1.0mL显色齐IJ,g混匀,稀释至刻度,摇匀后,静置20min;——在540nm波长处,用1cm吸收池,以空白为参比,测定溶液的吸光度;——以测得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相对应的亚硝酸根(以N计)的质量(Rg)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并计算回归方程b)测定——移取适量体积的经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的试样或稀释试样于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约40mL,加入
1.0mL显色剂,混匀,稀释至刻度,摇匀后,静置20min;——在540nni波长处,用1cm吸收池,以空白为参比,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A)—)色度的校正若试样的颜色干扰吸光度的测定,则用L0mL磷酸溶液代替显色剂,按b)所述步骤测定吸光度
(4)校正后的试样溶液的吸光度为A「人;—)结果计算亚硝酸根(以N计)含量以质量浓度.计,数值以mg/L表示,按公式
(1)计算式中Mn——从校准曲线上查得或由回归方程计算出的亚硝酸根(以N计)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微克
(四);V——试样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6.
5.5允许差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3%
6.
5.6氨氮含量的测定移取
1.00mL~
5.00mL经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的试液,按HJ535进行测定7检验规则71本文件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应逐批检验8/每批产品应不超过10to7」按GB20287-2006中
7.1的规定进行采样,总量不少于1000mL分装于两个无菌、干燥的塑料瓶中,密o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保存3个月备查74检验结果按GB/T8170—2008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75如检验结果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硝化菌剂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净质量、批号或生产日期、商标和本文件编号以及GB/T191—2008规定的“向上”“怕晒”“怕雨”标志R;硝化菌剂采用聚乙烯塑料容器密封包装每桶净含量500mL、1L或5L或按客户要求确定包装体积T/JSQAXXX-2024R W硝化菌剂在运输中应有遮盖物,防止雨淋、曝晒防止交叉污染R硝化菌剂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如有条件可冷藏贮存
8.E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整、未开启封口,硝化菌剂的贮存期为6个月附录A(规范性)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有效性的判定A.1试剂或材料A.
1.1硫酸溶液
2.5mol/LoA.
1.2高锯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KMn0)=
0.01mol/Lo4A.2判定步骤移取
50.00mL高锯酸钾标准滴定溶液于250位锥形瓶中,加入10mL硫酸溶液,充分混匀用亚硝酸盐标准溶液1(见
6.
5.
2.3)滴定近终点时,将溶液加热至40°C左右,继续缓慢滴定,直至高锦酸钾溶液颜色刚好消失,即为终点记下滴定消耗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的体积A.3有效性判定若滴定所用的体积在
35.02mL±
0.40mL范围内,则该亚硝酸盐标准溶液I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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