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二手车转让协议书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万一千一百元整(¥.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二)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年一月日,时间,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售车方(甲方)签字日期年一月日联系电话购车方(乙方)签字日期年一月日联系电话见证人签字日期年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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