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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分包分供合同管理办法总则1目的
1.1为加强分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质量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
1.2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及分公司总部签订的分包分供合同职责分工2项目部工作职责
2.1项目部拟定合同文本,组织各部门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合同文本,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发起分公司网上评审流程省域公司职责
2.2对项目提交的合同资料进行初审分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
2.
32.
3.1分公司商务部职责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包括合同价格、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方式等进行把控,并协调分公司其他部门对劳务及专业分包合同进行评审
2.
3.2分公司物资部职责审核物资及设备签约对方单位及参与报价单位资质是否合格;对物资及设备合同的合同价格、计量、结算方式等进行把控,并协调分公司其他部门的评审流程对设备租赁、购买、安拆、维护等合同内容中的设备型号、使用年限等是否符合局及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并指导项目进行修订
2.
3.3分公司工程部职责审核劳务及专业分包签约对方单位及参与报价单位资质是否合格;合同内有关工期、现场施工管理等条款是否合理,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
2.
3.4分公司财务资金部职责对项目付款方式和税务风险的合同内容是否满足局及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
2.
3.5分公司质量部审核检查合同中材料、工程要求是否满足国家及分公司相关规定,检查《项目质量管理协议》条款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
2.
3.6分公司安监部审核检查合同安全条款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满足局及分公司规定,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
2.
3.7分公司技术部职责检查合同条款内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国家及相关规定,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
2.
3.8分公司法律事务部职责检查合同各条款是否合法,杜绝因合同条款不正确带来的履约风险
2.
3.9分公司基础设施部职责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合同评审,并指导项目进行修正管理内容3分包分供合同主体
3.1发包人(甲方)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西南分公司或省域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包方(乙方)分包单位是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五证”齐全的单位;分供商是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单位分包分供单位指派的从事合同签订的负责人应持有单位法人委托书,否则将不予承认其在分公司从事的经济活动行为底线要求
3.
23.
2.1未经授权不得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分包分供合同
3.
2.2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招标评审和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应在分包分供单位进场前
3.
2.3严禁分包分供单位无资质承包相应工程
3.
2.4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欺骗签订分包分供合同
3.
2.5严禁为简化评审流程故意降低合同额
3.3评审流程
3.
3.1对于应进行招标的合同具体详见《中国建筑二局西南分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规定,选定分包分供单位项目拟定合同文本,由项目部各部门先进行评审,项目各部门针对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确认综合项目各部门的意见,作出修改决定项目商务部根据项目决定,会同合同对方有关人员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后,连同项目评审表(样表详附表1)、分包分供单位资质、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物资采购比价会审表)一起上传至分公司网上评审系统
3.
3.1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门禁及监控、测量仪器、布料机等合同额在20万元以内的生产性固定资产采购、CI制作安装、保安保洁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等临建设施工程可采用询比价方式选定分包分供商项目应先进行市场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3家),收集各单位报价,整理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物资采购比价会审表),根据“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分包分供商,洽商合同条款其余评审流程同
3.
3.1条,上传分公司网上评审系统的资料需包括合同文本、项目评审表、分包分供单位资质、各单位报价、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物资采购比价会审表)、乙方单价确认表
3.
3.2对于质量检测类政府垄断性工程、场地租赁、房屋租赁、保险、通讯网络等不具有可比性的工程,则不需询、比价,采用独家议价的形式,双方洽商单价,签订议定单价确认单(样表详附表2)o按331条评审后,上传分公司网上评审系统的资料需包括合同文本、项目评审表、分包分供单位资质、议定单价确认单
3.
3.3分公司与分包分供单位签订单个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项目部按分公司相关规定选定分包分供商,起草合同,并经项目评审完成后,发起分公司网上评审流程(选择小金额合同评审流程)此类合同对价格及相关条款项目部需加强把控,如因项目未按分公司要求执行(包括必须签订《安全协议》、《质量协议》等),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
3.4业主合同中约定了由业主指定单位或限制价格的工程,评审流程同
3.
3.1条,上传分公司网上评审系统的资料需包括合同文本、项目评审表、业主指定单位或限制价格的资料、分包分供单位资质
3.
3.5评审完成的合同甲乙双方需及时签订履约保证金
3.
43.
4.1以单个项目为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要求:分包分供类型缴纳额度万务分包主体劳务分包20万元桥梁工程劳务分包30万元预制梁劳务分包30万元隧道工程劳务分包30万元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20万元专业分包按合同额的3%,且不超过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100万元钢筋采购30万元物质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20万元其他分包分供单位是否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收取及退还方式
3.
4.2缴纳方式
3.
4.
2.1分包分供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署后分包分供直接缴纳到分公司指定账户
3.
4.
2.3从分包分供单位工程款或贷款支付中等额扣除,不足则顺延,收完为止
1.
1.3退还方式分包分供单位履行完合同责任与义务后,由项目部向财务资金部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
1.4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1.
1.5免缴对象与我方签订分包分供合同主体为中建二局内部单位可免缴履约保证金
1.
1.6分包分供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额度、缴纳及退换方式、缴纳形式等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投标单位,并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进行约定合同交底
1.5分包分供合同签订后7天内项目班子成员向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验收货要求、计量规则、结算方式、签证办理流程、违约条件、双方权力与义务等,并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传递至执行层,并做好交底记录合同编码分公司和项目部都应做好分包分供合同台账,对分
1.6包分供合同统一进行编码,合同编码及归类说明详附表3新增分包分供单位
1.7对于原中标单位或经询比价确定的单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则可书面申请并寻找具有相关资质的分包分供单位进场新进场单位需对原中标单价或询比价结果进行确认,签订乙方单价确认表,并愿意接受原合同所有条件若新进场单位商定单价或主要合同条款与原中标单价、询比价结构或重要合同条款不同,则需说明情况,并对最终商定单价双方进行确认合同变更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分包分供单位需要进行变更的,因变更原因不同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合同已经签订,因工商税务等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由项目部向分公司商务部(劳务及专业分包)或分公司物资部(物资及设备)递交对方公司名称变更的书面报告,并附工商变更文件,由公司商务部或物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二是因对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其施工质量达不到我方要求,我方提出更换单位的,需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及时与原单位办理最终结算项目重新寻找合格单位签订合同如价格、主要条款与原合同相比有变动,应按分公司合同评审要求,附相关资料重新评审;如价格、主要条款与原合同相比没有变动,则附重新询比价资料、新单位资质、乙方单价确认表进行评审考核与处罚4项目在经营过程中,若触犯
3.2条(底线要求),分公司将给以黄色预警通报,处以2万元罚款,并不予支付本项工程分包分供商工程款,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黄色预警发出一周内项目需及时整改,经分公司职能部门核查属实后,则黄色预警可撤销,但罚款不能撤销如黄色预警发出一周内,项目部仍未整改,将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处以5万元罚款橙色预警发出一周内项目需及时整改,经分公司职能部门核查属实后,则橙色预警可撤销,但罚款不能撤销如橙色预警发出一个月内,项目部仍未整改完成,将扣除项目风险抵押金20%,之后每延迟一周按项目风险抵押金10%递增,扣完为止5附则
5.1本制度由分公司商务部、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6附表
1.项目分包分供合同评审表
2.议定单价确认单
3.合同编号及归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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