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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管理制度文件大全各区县房地局XXX二OO三年H月十四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本业主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建立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日内将其保3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一条(印章的使用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档案材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元/年;
(二)需要的日常办公等用度,计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费用;1,()费用;2,()费用3,
(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办法设备经营收益的%合计元;
(三)O经费收支帐目由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本议事规则和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议事规则补充规定业主临时公约(试行树模文本)为维护(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本《业主临时条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任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第三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
(一)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日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
(三)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自用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办法维修养护时,业主要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破坏或者财富损失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者补偿责任第四条(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
(一)按照规定和本公约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当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第五条(物业维修和更新的实施)各业主同意,物业维修及更新由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构造实施,用度按规定列支第六条(使用物业的制止行为)各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原设计用途;损坏或者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房屋外貌;
(二)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三)封闭阳台;
(四)随意停放车辆;
(五)饲养家禽、家畜;第七条(利用物业设置设施获利的归属)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办法设备设置广告等经营性办法的,应当在征得相干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设置用度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第八条(未按规定交付有关用度的责任)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整体收交情形,并注明欠交用度的业主室号进行催讨;仍不领取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业主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理)业主违反本公约第六条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措施予以制止
(一)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第十条(连带责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约的,相干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公约的制定)本公约由建设单位制定,并在物业销售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物业建设单位签订买卖条约时,应当遵守业主临时条约予以书面承诺第H■-一条(条约的效力)本条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条约自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年月日)起生效第十三条(条约的废除)业主大会成立并通过《业主公约》后,本公约废止承诺书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同意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购房人(单位)签章年月日业主公约(试行树模文本)为维护(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大众情形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公道使用,制订本条约本《业主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干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响应的权利,履行响应的任务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和公平、公道的原则,精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情形卫生、情形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干系第三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
(一)按照设计用处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形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业主、使用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
(三)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大众好处及他人好处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没法履行应急维修任务,且需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具体实施,维修中发生的用度由责任人承担
(五)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时,业主要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第四条(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和本条约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主在出卖、让渡、抵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连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办法的维修、更新第五条(物业维修和更新的实施)各业主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属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出现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物业维修和更新用度在元以下;
(六)各业主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小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在元以上元以下;第六条(使用物业的制止行为)各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业主大会名称1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
三、物业类型(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套,非住宅平方米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条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经过议定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办法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原设计用途;损坏或者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房屋外貌;
(二)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三)封闭阳台;
(四)随意停放车辆;
(五)饲养家禽、家畜;()A第七条(利用物业设置设施获利的归属)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支付设置费用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专项维修资金;9第八条(未按规定交付有关费用的责任)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拜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形,并注明欠交用度的业主室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拜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业主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理)业主违反本公约第六条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措施予以制止
(一)制止施工职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O第十条(连带责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H•■一条(公约的效力)本条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条约的修改)本公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生效日期)本公约自年月日起生效业主大会盖章、市房地局关于使用《业主委员会存案证》和组建业主大会31公通告范样张的通知关于使用《业主委员会存案证》以及组建业主大会公告示范样张的通知各区县房地局现将《业主委员会备案证》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变更、注销备案表以及组建业主大会公告的示范样张发给你们,供实际操作使用在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XXX二四年三月十一日《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关于划定上海市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告根据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的应用解释》等法规、规章、规范性的规定,经现场踏勘,划定上海市区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域(或附图)为:(附图)本通告另专送(建设单位)此公告XXX(章)年月日关于组建上海市区小区XXX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的应用解释》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区小区将进行组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本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人、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人、业主人、建设单位人组成筹备组中业主的推荐拟采用下述方式产生筹备组中业主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此公告XXX(镇人民政府)(章)(章)年月日业主大会筹备XXX XXX组业主成员推荐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的应用解释》等法规、规章、规范性的规定,在幢/楼层单元的业主中推荐产生名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填表业主姓名(本人签名),住号室,现举荐本幢(楼层、单元)的下各位业主(划)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其参加业主“0”大会筹备组事情号室姓名推荐的划号室姓名推荐的划填表说明请本幢(楼“0”“0”层、单元)的业主于年月日前按填写说明填写本表,并送达推荐超过规定人数、推荐人不填号室、姓名和超过截止日期的,推荐表无效,视为放弃推荐权(镇人民政府)(章)(章)年月日业主大会筹备XXX XXX组中业主成员的产生参考办法符合业主大会建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任事处(镇人民当局)会同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构造建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任事处(镇人民当局)、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部分业主、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中部分业主由街道任事处(镇人民当局)会同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卖力产生,人数一般为人左右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办法5在小区内按幢、楼层、单元等划分区域,个别听取业主意见后,推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在小区内按幢、楼层、单元等划分区域,向本区域内业主发放举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举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在小区内按幢、楼层、单元等划分区域,召集本区域内业主会议,根据得票多少,推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在小区内按幢、楼层、单元等划分区域,由本区域内业主自荐产生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如自荐的业主较多的,在自荐业主中进行协商举荐,根据得票多少,产生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筹备组的组长、副组长在筹备组组成职员中举荐产生,卖力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事情筹备组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关于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看法》、《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业主举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下列成员组成姓名(组长)(副组长)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党派号室如对上述组成人员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联系人地址:时间特此公告(镇人民政府)(章)XXX(章)XXX年月日关于启用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便于工作,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决定启用代章一枚即日起,本筹备组的公告落款由代章和筹备组组长签名组成特此通告附代章印模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上海市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经过讨论决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下述第种形式1全体业主集体讨论1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2
二、经过对本小区业主业权的核实,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为票其中,建设单位为票业主如对本公告情况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接洽联系人地址时间特此通告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上海市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经过讨论决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下述第种形式1全体业主个人会商1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看法2
二、鉴于本小区的实践情形,应按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三、业主代表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代表由下述第种方式产生业主书面举荐附举荐表样张举荐表将采用签1收、寄信或传真等形式送达2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办法设备的使用、大众秩序和情形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十一)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好处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大会可以挑选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肯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第七条(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
五、经过对本小区业主业权的核实,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为票其中,建设单位为票业主如对本通告情形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形,请在年一月日之前,与筹备组接洽接洽人地址时间特此公告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附表业主代表举荐表幢/楼层/单元将产生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填表业主姓名(本人签名),住号室,现推荐下列一位业主(划“”)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号室姓名推荐的划号室姓名推荐的划填表说明请本幢“0”“0”(楼层、单元)的业主于年月日前按填写说明填写本表,并送达推荐超过规定人数、推荐人不填号室、姓名和超过截止日期的,推荐表无效,视为放弃推荐权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关于上海市区小区业主代表名单的公告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按幢/单元/楼层等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经推选,本小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由下列名人员组成姓名性别年龄事情单位(职务)党派号室如对上述组成人员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联系人:地址: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时间特此通告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看法》、《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分布比例,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经选举由名成员组成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根据物业的类型及比例,确定候选人的人数,在同一类型物业的业主中,依据推荐得票多少,产生代表每一类型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本小区划分为个区域(每一区域范围为),由筹备组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产生代表每一区域的委员候选人,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业主如对上述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接洽人:地址时间特此通告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参考办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看法》、《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经选举由名成员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施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予以产生、本小区划分为个区域(每一区域范围为),由筹备组在广1泛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产生代表每一区域的委员候选人,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本小区划分为个区域(每一区域范围为),由筹备组向本2区域内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代表每一区域的委员候选人,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根据物业的类型及比例,确定候选人的人数,在同一类型物3业的业主中,依据推荐得票多少,产生代表每一类型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本小区划分为个区域(每一区域范围为,由筹备组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产生代表每一区域的委员候选人,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通告关于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通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看法》、《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经会商,决定本届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实施额选举(人中选人)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及物权分布的比例,候选人由下各位同道组成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党派号室如对上述组成职员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形,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接洽联系人地址时间特此通告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经讨论,决定本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是、会商通过业主条约;1讨论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讨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UK!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五、
六、上述一事项需投票通过,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或反对票准时出席)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小区处公布;响应的选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卖力收取)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联系人地址时间附选票样张特此通告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征求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案)》书面意见的公告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筹备组决定,将本小区《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张榜公布,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时至时,在小区号室接待业主,听取看法;同时还在小区设立看法箱,接受业主的书面看法业主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看法,或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看法的,视为同意;对个别看法,将与业主相同或对草案略作修改后,递交业主大会会商通过特此通告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举行由筹备O业主委员会组成职员选举成效等事项通告组介绍本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情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情面况,物业管理企业作前期物业事情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业主条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议选举产生、、、、、同道为业主委员会委员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会议会商通过了等事项;会在年月日举行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上,推选同道为主任,、同道为副主任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本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克日起由业特此公告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筹备组组长(签名)年月日关于上海郊区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的通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区小区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和“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各一枚,并按各自职责使用,原代章取消特此公告附印章模XXX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3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如实反映第九条(业主大会表决形式)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种形式进行表决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第十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以上业主提议;20%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年月日业主大会存案证业主委员会编号沪房第号业主大会代码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地址:该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特此证明备案机关月日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管理局年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表业主委员会名称变更存案日期存案证号印制XXX填表须知
一、变更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中的下列事项为变更备案范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业主大会所辖区域范I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条约
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名称、区域范围、业主条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变更,须另附业主大会决议和大会通过的业主条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变更,须另附业主委员会会经过议定定,其中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变更还需供给本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五、本表所称的“履行变更程序”,是指业主大会通过的程序或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程序业主委员会变更情况业主委员会名称存案证号变更事项履行变更程序变更前变更后业主委员主任签章年月日业主委员会盖章年0月备案人说明本人受业主委员会拜托提交以上材料,并保证真实提交人(签字)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街道办事处见承办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受理意见承办人年月日备注年月日备案机关意见卖力人年月日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业主委员会名称备案日期备案证号印制XXX填表须知
一、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表中的“业权性质”填写为法人或自然人;“物业类型”填写为公寓(售后公房)、公寓(商品住宅)、花园住宅、商住楼、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其他用房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业主委员会名称主任姓名副主任姓名业主委员会地址出卖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所属街道物业类型业权性XXX质业主委员会委员名房屋座落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总建筑总套数面积套出卖出卖出卖业主M20率%率%户数:出卖期:出售套数面积套M2参加大会应到人数名(名册另附)实到人数名(名册另附)选举结果会议作出决定、、
13、4业主委员会委员情形表性出生姓名别年月事情单职务位及职务政治面貌联系电话备注上述委员另附本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一份备人说明案本人受业主委员会委托提交以上材料,并保证真实提交人(签字)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事情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事情根据业主的提议,起草议案、制定征询看法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形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日,由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将15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通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看法形式的,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应发放征询看法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看法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看法,进行看法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转达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在通告栏转达征询看法或投票统计成效,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年月日年月日承办人年月日卖力人年月日街道任事处意见受理看法存案机关意见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发放备案证0期年月日备注年月日业主委员会换届存案表业主委员会名称备案日期存案证号印制XXX填表须知
一、换届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表中的“业权性质”填写为法人或自然人;“物业类型”填写为公寓(售后公房)、公寓(商品住宅)、花园住宅、商住楼、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其他用房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业主委员会名称主任姓名业权性质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副主任姓名业主委员会地址房屋出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类型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座落:所属街道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M2出卖率%总套数套出售业主出售日率%户数期出卖面积*M2出售套数・・套参加大会应到人数名(名册另附)实到人数名(名册另附)选举成效会议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联系电面貌话备注上述委员另附本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本人受业主委员会委托提交以上材料,并保证真实备案人说明提交人(签字)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街道办事处意见承办人年月日卖力人年月日受理意见备案机关意见承办人卖力人:年月日年月日发放业主委员会(换届事情小组)根据征询看法或投票统计成效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的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种计算方式肯定
(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二)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理)业主拜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业主是自然人的,可以书面委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或者使用人参加,但受托人代理份额不能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总投票权的%
(二)业主是单位法人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需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委托行为应符合下列约定: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其委托行为应符合下列约定第十四条(提议再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限制)业主大会对所提议案已经作出决定的,业主在月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订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办法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订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A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条约,圭臬标准履行业主任务;
(四)热心公益奇迹,责任心强,公正清廉,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需要的事情时间;
(七)()A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名,副主任名主任、副主1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拜托的副主任卖力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克不及参加会议的,提前日向业主委员会1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拜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7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通告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的缺额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事情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景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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