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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租赁合同内容塔机租赁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承租单位;(甲方)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租单位(乙方)成都市温江区翔云建筑机械租赁服务站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塔式起重机共二台,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四标段工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5个月,自出租方塔机进场安装验收交接之日(以启用单为准)起至该塔机报停之日止(承租方提前一周的书面报停单)最低保证使用个月,未达到个月,按个月结算,超过个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二、租赁费用及其支付
1、塔机规格、数量及价格型号QTZ5012QTZ4510数量标高实际标高(台)(米)(米)1130303030进出场标高租凭费标高外标节附着(元/台)(元/月台)(元/天节)(元/道)备注
①上表中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
②上表中附着价为长度6米以内的价格为元/道,若超出6米则附着价为元/道;
③塔机标高30m以外,每节标准节价格为元/节
2、押金承租方一次性交纳万元作为租赁塔机的押金,待租赁期结束款项付清后退还(或冲抵最后租赁费)
3、支付方式
(1)塔机进出场安拆费(包括地脚螺栓、安装运输费、检测费等)共345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元整),在进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一周内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进场费、出场费待拆出完毕后一周内支付
(2)塔机租赁费(包括塔机机械台班费、维护保养费、机械修理费)计24500元/月,人工费10000元/月,共计34500元/月在安装交付使用之日的当月底双方办理结算,次月15日内支付本期租赁费的80%,以后每月租赁费付款方式同首月,按月支付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凭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机第1页工程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3)塔机进场后,进入承租方的正常安全保卫范围,非出租方原因塔机进入施工现场,不管承租方任何原因停机不超过14天,按租赁费的60%收取因承租方安全保卫不当,造成机械及其附件属设施遗失或损坏,应予赔偿
(4)在甲方通知停机后十日内,甲方必须提供塔机退场条件,超出十日,无退场条件使乙方无法退场的,乙方继续按合同租金的60%计收塔机停置费,直到甲方提供出场条件,乙方拆除塔机为止
(5)塔机操作人员由出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并管理6塔机标高以上的标节及附着租赁费在安装之日的当月结算,次月随租赁费一并支付7在租赁期间,如遇春节,扣减租金按7天计算8甲方保护塔机使用电压不能超出国家及当地电力部门规定的差值,因电压原因造成设备电器系统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由此引发设备维修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双方执行条款时应当严格遵守GB5144国家专业标准
三、塔机进场时间暂定于201*年6月1日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保塔机的安装现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以保证塔机报停后由于承租方原因不能按时出场六日内,则租赁费按正常收取
2、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3米内,其专用配电箱应严格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
3、严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所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并在出租方指导下埋设塔机基础预埋件,根据地质情况埋设接地线,并向出租方提供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塔机基础於报告在塔机安装后直至拆除前应保证塔机基础保持干燥,基础附近两米内无杂物塔机基础碎由承租方单位全部负责
4、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塔机吊装特种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对机操作人员按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管理
5、配合出租方对塔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
五、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塔机进场前三天,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塔机进场后,在现场安装时间为四天,安毕并办理检测合格证书,塔机即开始计取租赁费
2、负责塔机的维护、保养、维修若发生机械故障,出租方应组织人力及时抢修,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机第2页工程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若一次性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费,若超过二十四小时扣除台班费用外,并承担造成的劳务、架管的租赁费(以接到故障电话时间为准)因承租方的过失、违章使用造成损失和损害的,出租方维修不受本款限制
3、若发生有关塔机安全事故,经安检部门签定后,分清责任,承租方、出租方按各自承担责任赔付相应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保持进一步追述的权利
4、租赁期间甲方严重拖欠乙方租赁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乙方有权单方停机或退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租赁费和操作工人工资照常收取
5、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的住宿、餐饮条件由乙方负责
6、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等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电器短路,机构损坏,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并要求出租方自行对塔机构买设备险,若发现上述情况,应由供电部门承担造成的损失
7、塔机安装完毕及拆除前,承租方与出租方均需办理交接手续在塔机使用前,出租方交予完整塔机,拆除前承租方同样需要退还出租方完整塔机,不得由卸件,如果由于承租方使用问题造成塔机损坏或损害,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属出租方,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擅自转租、转让、抵押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七、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对塔机进行任何改装、改良或添加任何附属设施及物件,特别是电气线路,否则由此造成损失和伤害,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自塔机安装完毕有关部门检测之日起,塔机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不得以停工待料等原因为借口拖延或拒付租赁费,若未按时支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待支付租赁费后方可开机
2、塔机报停后1月内,承租方应结算清所有租赁款项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口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金额20%的违约金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签订合同后,在约定时间十五日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塔机不能进场,则出租方不能保证其塔机再按承租方要求进场,除双方另有约定
2、出租方出租的塔机所配附件三角板一个、料一个、吊绳(含小吊钩)一付、兜绳两付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机第3页工程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3、设塔机人员配备操司工6名,该机组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证件且进场后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及遵守一切规章制度
4、现场施工要求不得要求额外增加费用(如加班、误餐等),出租方必须对该方的操司工负责全部责任,自行购买保险,签订用工合同等满足劳务法的要求
5、承租方每月应安排半天至一天时间(具体时间双方协商)作为塔机维护保养时间,以保证塔机正常运行
十一、承租方、出租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有关塔机租赁的结算单、启用单、报停单、加节加附着单、安拆方案等作为塔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出租方成都市温江区翔云承租方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机械租赁服务站单位地址成都温江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电话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机第4页塔机租赁合同书出租方负责人(简称甲方)承租方负责人(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把一台套,另加标准节节,附墙架道,共价值人民币元出租给乙方使用钢丝绳由乙方承担并及时更换,甲方经调试正常运转交给乙方使用后,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确保施工安全
二、租赁费从年月日算起,至本工程竣工后乙方把塔机归还给甲方签收日期止每天每台租赁费元(以收条的数量及日期为准),押金元(以押金收款收据为凭)地脚螺栓由乙方承担
三、在塔机运输中,在工地安装、拆机等费用及安全由乙方承担安装、拆机人员要持证上岗
四、在租用塔机期间,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操作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超负荷运转,要经常检查保养,如有损坏由乙方出资负责维修用完后如数归还在拆机前2天乙方要通知甲方到场验收,正常运转后方可拆机,否则不得拆机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或完工后,乙方无权转租、出售、抵债,如出现上述情况及毁损或灭失等按合同的约定价值赔偿o
六、租金个月付清一次,如逾期付不清租金,甲方有权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用完后,结清租金,如结不清租金,乙方赔偿给甲方欠租金的月息、2%的损失
七、塔机台数及件数甲、乙双方检验后签收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付清租金后失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手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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