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山东热电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强化职工福利费的预算管理,规范职工福利费的审批程序,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编制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山东热电公司及电投能源赤峰分公司福利费管理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本规定所称员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员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落实国家及上级能源有限公司有关职工薪酬福利政策和规定,制订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福利计划,确定和控制福利项目标准第五条财务部
(一)负责将职工福利费支出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对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对可计入生产成本核算的交通费用、倒班宿舍费用进行认定第K条党群部
(一)负责对员工福利费开支情况实施监督其他部门负责提出年度职工福利项目计划实施意见,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编制福利计划,办理相关职工福利事项第三章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第七条员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按照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的原则,做好员工福利费管理,控制员工福利费在员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第八条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工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费用补贴、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医务所、集体宿舍等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体检费、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体检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活动支出等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包括在上述支出中的其他支出第九条公司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按月按标准直接发放或报销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如上下班通勤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第十条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第四章控制标准第十一条公司统筹福利费管理,剔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年度福利费总额控制在当年工资总额10%以内第十二条离退休职工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平均占比的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在政策范围内据实核定第十三条将职工上下班通勤、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费用纳入福利费核算后,按照上级公司人资部依据福利费计提情况,按年度统筹确定的食堂经费补贴、取暖费补贴、职工体检、第十四条职工体检每年不超过1次,处级干部体检费标职工疗养和防暑降温等项目标准执行准为3000元,男员工体检费标准为1500元,女员工体检费标准为1800元第十五条防暑降温期每年不超过4个月,防暑降温费为4元/人-天标准控制第十六条员工疗养费(含往返路费)标准为3500元每年按在岗职工人数的8%确定疗养人数第十七条食堂经费补贴、取暖费补贴、职工体检、职工疗养和防暑降温等福利费项目标准如果与上级公司下达的最新福利费项目标准冲突,按照上级公司下达的最新标准执行第五章福利计划管理第十八条职工福利计划应包括职工福利事项、对应人数、项目标准和额度、支出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第十九条福利计划应征求基层分工会组织意见,经公司党委会批准后生效第二十条福利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福利计划执行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查第六章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福利费中不得发生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三)购买住房、支出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四)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第二十二条对以本公司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要严格控制本公司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低价使用第二十三条不得随意设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项目、不得随意提高已有项目的标准,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已经领取年金待遇的职工发放其他养老性质的补贴企业年金缴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未经备案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年金计划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在“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支出-其他福利部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支出-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他支出”等“其他”科目下列支费用,确需发生的费用须经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列支第二十五条福利事项应统一列入福利科目,不应在成本费用项下列支;不符合福利费列支范围的费用,不应列入福利费科目第二十六条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对实际发生的各项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福利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第二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制度健全、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的原则,做好职工福利费管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收入中的比重,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第七章报告与记录第二十九条执行本制度没有形成报告与记录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上级公司对福利费管理要求及标准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