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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热电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山东热电公司以及(以下简称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维护公司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热电分公司及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
(一)负责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制定本单位无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工作;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五)参与无形资产的清查与盘点;附件1:报告与记录清单及表格样式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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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JL01报告与记录清单保存形式纸序号记录编号名称填写部门保存地点保存期限质/电子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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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1报告与记录清单财务部财务部20年纸质-JL01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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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2无形资产采购申请单财务部财务部20年纸质-JL02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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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3无形资产报废审批单财务部财务部20年纸质-JL03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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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4无形资产交接单财务部财务部20年纸质-JL04无形资产采购申请单编制单位年月日序号名称用途或说明数量需要日期备注申请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元使用年限资产号资产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原值已提摊销净值净残值规定已用报废原因报废资产拟处置方式及预计收益报废原因使用保管部使用保管部门分管实物管理实物管理部门负实物管理部门门负责人领导部门专业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会计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上级公司审批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审批意见分管领导(签名)技术鉴定意见申报单位:无形资产报废审批单年月H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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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A01-JL04无形资产交接单日期: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资产数量计量单位资产原值资产投入使用日期摊销年限摊销率资产使用部门资产使用人资产存放地点资产制造厂商资产大类编号资产大类资产中类编号资产中类资产小类编号资产小类经办人部门主任
(六)参与无形资产的采购计划、转让、报废的审批工作;
(七)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
(八)在上级公司计划与财务部一管理下,负责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关工作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一)负责无形资产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二)负责登记归口管理的无形资产明细台账(备查账);
(三)负责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统计等工作;
(四)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申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相关意见;
(五)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等报批手续;
(六)负责审核并提出无形资产采购计划;
(七)负责组织制定年度无形资产投资计划建议和调整计划建议;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使用保管部门
(一)使用保管单位承担无形资产使用、运行、维护和保管责任;
(二)负责无形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无形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三)对无形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事项,按照财务部和生产技术部要求,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审批表或无形资产调拨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负责进行处置;
(四)按财务部和生产技术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第七条计划部负责无形资产的招标采购工作第八条党群部负责对无形资产增减的相关程序进行监督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无形资产实行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财务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单位职责相衔接的原则第十条无形资产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无形资产职责划分、无形资产确认标准与计价、无形资产价值管理、无形资产增减的处理程序与审批权限、无形资产日常管理、无形资产清查与盘点等第十一条无形资产的计价,按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结合该项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并填制无形资产交接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按办法进行无形资产存续期间的价值摊销工作第十三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第十四条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现行10年)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发生改变的,组织重新评估其使用寿命,并书面通知财务部第十五条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取得、存续、处置等进行财务处理第十六条为保证生产和经营的需要,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专业部门、使用部门均应加强对无形资产变动的管理第十七条无形资产的增加
(一)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避免重复和盲目引进
(二)每年末使用部门根据需求填写“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报下一年度无形资产需求计划
(三)零星购置无形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或计划组织实施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验收手续,填制无形资产验收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协议或合同、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四)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入账价值,由经办部门按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验收和入账手续第十八条.无形资产的减少主要是指无形资产的转让、报废、无偿调出及其他原因减少
(一)无形资产转让包括出售无形资产、非货币性交易换出、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及其他让渡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行为
1.无形资产有偿转让,拟转让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100万元(含)以上,应按照《上级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评估工作,并以经集团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不需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转让,要坚持按质论价原则,根据无形资产新旧程度、尚可使用功能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格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和其他转让成本后,原则上不得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单项原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无形资产转让,报上级公司审批,其他无形资产的转让,由公司审批;
3.无形资产转让涉及投资、捐赠等其他经济管理事项的,须同时遵守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
4.无形资产转让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填制无形资产转让核销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协议或合同、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无形资产清理手续二无形资产报废
1.标准以上无形资产报废须报上级公司审批的,按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2.无形资产报废按以下程序处理1公司自行审批的,由公司无形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审批单,注明无形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有关资料;生产技术部进行技术鉴定后,经公司领导签批,报送财务部门进行无形资产报废账务处理;2报上级公司审批的,由公司无形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按前款规定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审批单进行技术鉴定,上级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技术鉴定结果进行审核,有异议时,可以重新组织技术鉴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计划与财务部资产部提交上级公司党委会审议,上级公司党委会审批同意后,由上级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资产部下达批复意见,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复文件,进行无形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3对于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生产技术部组织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无形资产无偿调出原则上仅限于上级公司全资企业(或分公司)之间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无形资产无偿调拨给上级公司非全资企业和上级公司外单位无形资产无偿调拨时,应填制无形资产调拨单,经上级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九条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检查并报告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并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账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泄露商业机密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无效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每半年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第二十四条清查盘点结束后,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或部分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汇总使用保管单位填制的无形资产清查盘点表及有关清查资料,提交清查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无形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具体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清查盘点报告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送财务部门,对清查盘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盘亏、毁损须由上级公司审批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司申报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归口管理应定期组织使用保管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计提减值准备
(一)该项无形资产的技术性能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有充足的理由确信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幅下跌,在以后的年限内不会恢复;
(三)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第二十七条上级公司对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上级公司审计与内控部对无形资产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使用效率和保管现状等情况应进行审计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设置情况;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无形资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无形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置情况;无形资产日常保管情况第二十九条公司对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完善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第四章报告与记录第三十条执行本制度的报告和记录清单详见附件1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支持性文件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核算办法》
(三)《上级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附件
1.报告与记录清单及表格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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