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教育,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因、病历资料、经济状况、身世、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提高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
(二)严禁医务人员对所掌握的患儿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和威胁
(三)了解患儿及家长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四)医务人员未经患儿及家长的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儿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五)医务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儿及家长的隐私
(六)对特殊疾病的患儿,医务人员床头交班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儿及家长保守秘密
(七)对异性年长儿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务人员或家长陪伴
(八)危重的年长儿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九)为患儿做治疗时要注意拉帘或关闭门窗
(十)医务人员为患儿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十一)超过岁的年长儿在住院时应尽量做到男、女10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十二)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儿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儿和家长同意,并告知活动内容
(十三)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儿的病历,如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处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儿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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